利用考生信息实施电信诈骗,构成什么罪?

38 利用考生信息实施电信诈骗,构成什么罪?

徐同学虽然家境贫寒,却努力求学,终于在2016年考取了南京某大学。南京某大学于2016年8月17日为徐同学办理了助学申请。次日,有一个电话打给徐同学,称有一笔助学金需要汇给她,让她去银行办理手续。对方在学校办理完助学申请第二天就联系了徐同学,再加上十分了解她的个人信息,这些巧合让刚刚成为准学生的徐同学相信了对方的话,来到银行并按照对方的要求把自己卡里的9000元钱汇入对方所提供的账户。但是过了很久,她也没有收到对方的助学金汇款,等到徐同学再拨打电话时,对方已经不再接听。她这才知道自己被骗,立即去公安局报警。在回家途中,由于极度自责和抑郁,小徐心脏骤停去世。这一事件发生后,舆论哗然,人们纷纷惋惜这一年轻生命的离世,也激起了社会大众对于个人信息泄露的重视。案件发生后,公安部立即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抓获该犯罪团伙。2017年7月19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对诈骗团伙七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之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是适用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1条规定,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因侵犯个人信息违法后,可能会面临行政甚至刑事处罚,根据违法情节严重情况,由法院进行裁决。(https://www.daowen.com)

社会中的各种电话诈骗层出不穷,无数人因此受骗。而骗子可以得逞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骗子掌握大量的个人信息,可以针对不同的个人设计话术和骗局。在法律没有对于个人信息存在充分保护的时候,针对个人信息泄露现象,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首先对于向他人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了规制。经过多次的修改之后,2020年《刑法》第253条中明确规定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构成侵犯个人信息罪。本案中,犯罪分子获得个人信息的方式是购买高考学生个人信息,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犯罪。犯罪分子既没有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也没有将个人信息用于合法、正当的途径,违背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同时也符合《刑法》第253条中“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了刑事犯罪,应当按照《刑法》侵犯个人信息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相关法律条文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1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