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四、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根据2010年《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https://www.daowen.com)

行政赔偿采用违法归责原则,不同于司法赔偿采取结果原则。结果归责原则适用于法院的判决行为,之所以对法院的错误判决不适用违法标准,是因为法院判决既要符合国家赔偿制度的原则,又违背最终性的原则。只有经法院再审撤销原判决的,才能引起司法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如果未被撤销,就不能说有错误判决存在,当然更没有赔偿责任的可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