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赔偿的构成要件

五、司法赔偿的构成要件

司法赔偿的构成要件,是指国家承担司法赔偿责任时应当具备的各种主客观条件。根据2010年《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承担司法赔偿责任的要件包括:

第一,侵权主体要件,侵权主体必须是司法机关及其人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审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看守所及其工作人员、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必须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时的违法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2010年《国家赔偿法》规定只有某些事实行为(如错误拘留、错误逮捕、错判、违法使用武器、刑讯逼供、使用暴力以及对财产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才能引起司法赔偿。(https://www.daowen.com)

第三,损害事实要件,损害事实是指特定司法行为使一定的合法权利状态发生变更,即必须是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的公民合法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了客观损害。

第四,因果关系要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受到的损害是由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所造成的,即司法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