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生

更新于 2026年11月04日 版权声明

一、再生

组织和细胞损伤后,周围存活的细胞增殖进行修复的过程称为再生(regeneration)。

(一)再生的类型

1.生理性再生 在生理过程中,有些细胞、组织不断老化、衰亡,再由新生的同种细胞不断补充,从而始终保持原来的结构和功能。例如表皮细胞经常脱落,由表皮的基底细胞不断增生、分化给予补充;月经期子宫内膜脱落后又被新生内膜代替;血细胞衰亡后,不断地从淋巴造血器官输出大量新生的细胞进行补充。

2.病理性再生 病理状态下细胞组织缺损后发生的再生,称病理性再生。病理性再生有以下两种。

(1)完全性再生:组织受损很轻,死亡细胞由同类细胞再生补充,完全恢复了原有的结构和功能称为完全性再生。

(2)不完全性再生:如组织受损严重,缺损较大,或再生能力弱的细胞死亡,则常由新生的结缔组织(肉芽组织)再生修补,不能完全恢复原有结构和功能,最后形成瘢痕,称为不完全性再生,也称纤维性修复。

在多数情况下,病理性再生时两种修复常同时存在。

(二)各种细胞的再生能力

按再生能力的强弱,可将人体细胞分为以下3类。(https://www.daowen.com)

1.不稳定细胞(labile cells) 这类细胞总在不断的增殖,以代替衰亡或破坏的细胞。例如表皮细胞,呼吸道、消化道、生殖器官管腔的被覆细胞,淋巴造血细胞,间皮细胞等,这类细胞的再生能力相当强。

2.稳定细胞(stable cells) 在生理情况下,这类细胞增殖现象不明显,但受到损伤刺激时,表现出较强的再生能力。这类细胞包括腺体或腺样器官的实质细胞,如肝、胰、涎腺、内分泌腺、汗腺、皮脂腺和肾小管上皮细胞等,还包括原始的间叶细胞及其分化出来的各种细胞,如成纤维细胞、血管内皮细胞、骨膜细胞、成骨细胞、成软骨细胞、成脂肪细胞等。平滑肌细胞也属于稳定细胞,但一般情况下其再生能力较弱。

3.永久性细胞(permanent cells) 这类细胞在出生后不能分裂增殖,一旦损伤则成为永久性缺失。这类细胞包括神经细胞、骨骼肌细胞及心肌细胞。这些细胞损伤后一般通过瘢痕修复。神经纤维不属此类细胞,在神经细胞存活的前提下,受损的神经纤维有活跃的再生能力,常与增生的结缔组织一起盘曲成团,形成有顽固疼痛的创伤性神经瘤。但近年来的研究显示,在一定的内、外因素作用下,永久性细胞也可表现出一定的再生能力,甚至做到器官的重构。

(三)各种组织的再生过程

1.上皮组织的再生 皮肤的鳞状上皮缺损后,由创缘或底部的基底细胞分裂增生,由缺损周围逐渐向中心进展,覆盖新生的细胞,先形成单层上皮,以后再分化成为鳞状上皮。黏膜的柱状上皮缺损后,由邻近的基底细胞分裂增生来修补,先形成立方上皮,以后再分化为柱状上皮。

2.结缔组织的再生 结缔组织和其他再生能力弱的组织缺损后,损伤处幼稚的成纤维细胞分裂、增生。其细胞大,椭圆形、梭形或星状,胞质嗜碱性,胞核大、染色淡,有1~2个核仁。当成纤维细胞停止分裂后,开始合成并分泌前胶原蛋白,在细胞周围形成胶原纤维,细胞逐渐成熟,变成长梭形,胞质越来越少,核也变成长梭形、深染,成为纤维细胞。

3.血管的再生 血管的再生常以生芽的方式来完成。首先由毛细血管的内皮细胞分裂增生形成突起的幼芽,幼芽增生延长形成一条实心的细胞索,在血流的冲击下,数小时后便可出现管腔,形成新生的毛细血管,进而吻合成毛细血管网。近来研究还显示,血管的再生还可以通过骨髓源性血管内皮前体细胞到达局部后增生形成新的毛细胞血管网。为适应功能的需要,这些毛细血管还会不断改建,有的关闭,内皮细胞被吸收消失;有的管壁逐渐增厚发展为小动脉或小静脉,其平滑肌等成分可由血管外未分化的间叶细胞分化而来。但大血管断离后的再生通常需手术吻合。

4.神经组织的再生 脑与脊髓内的神经细胞破坏后不能再生。外周神经受损时,若与其相连的神经细胞仍存活,则可完全再生。首先断处远端的神经纤维髓鞘及轴突发生变性崩解,并被吸收,两端的神经膜细胞增生,将断端连接并产生髓质,形成髓鞘。近端轴突逐渐向远端生长,最后达到末梢。若断离的两端相距太远或两端之间有瘢痕组织相隔,或因截肢失去远端,再生的轴突均不能到达远端而与增生的结缔组织混杂在一起,卷曲成团,形成创伤性神经瘤,可引起顽固性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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