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少数民族对散杂居民族政策制定的认知
散杂居民族权益保障法或工作条例,是散杂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的政策依据。通过调查,少数民族群众对是否有必要制定《散杂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或《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的看法如下:认为需要制定《散杂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的有781人,占76.4%;其中,认为“迫切需要”制定的有115人,占11.1%;认为“有必要”制定的有676人,占65.3%;认为“没必要”制定的有129人,占12.5%;对《散杂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的制定抱“无所谓”态度的有116人,占11.2%。而且,就区域来说,散杂居民族与自治地方民族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大致相同,相差不大,散杂居民族的呼声略高于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见表10)
(https://www.daowen.com)
表10 少数民族对散杂居民族政策制定的认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