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自卫团队
第三节 自卫团队
保卫团 保安队 民国16年(1927),县政府征集500余名壮丁组建保安营。17年(1928),增设保安队,士兵100余人。18年,全县增编保卫团,县长赵露珍兼任团长。21年6月至12月,先后建立14个里和区域保卫团。是年底,县保卫团重新组编,县长董瑞生兼任团长。25年,县保卫团改为保安队,受平凉保安司令部节制。26年,改为保安大队,年底开往兰州。保卫团、保安队均为有给制。其任务是站岗放哨、维持治安、通讯联络、传递公文。
壮丁队 民国23年(1934)7月,平凉县以保为单位编制壮丁小队。25年(1936)元月,重新编组壮丁队,选配有军训经验和军事技术的人分别担任区队副和小队副。壮丁队实行无给制,只佩戴统一臂章。武器主要是长矛、大刀、梭标和部分民用枪支,执行任务时,统一编成巡查队、守护队、运输队、工程队,负责巡逻放哨、防护通讯、交通设施、运送军用物资及军粮,维修工事,担任受灾后的警戒和抢修任务。
国民兵团 民国23年(1934)12月8日,平凉县组建县国民兵团,团部设在县政府西花厅,共辖5个区国民兵团及直属队。全团有职工6人,团丁184名。配备杂牌枪148支。各区国民兵团分驻紫金城、四十里铺、白水、夏寨、安国镇,直属队驻王家洼。团丁从当地招募补充。27年(1938)撤销,28年4月恢复。29年初,自卫总队撤销后,所属常备队、预备队、后备队归县国民兵团管辖,县长孙振帮任团长,省军管区派陈员智任中校副团长,梁天德任少校副团长。30年4月,县国民兵团设指导员室,省军管区派政治指导员1人,干事6人。(https://www.daowen.com)
义勇壮丁常备队 民国27年(1938)2月16日组建。辖两个中队,每中队配备中队长1人,分队长3人。29年(1940)初,撤销常备队,3月1日成立国民兵义勇常备总队部,管辖第1、第2中队和各乡镇、保义勇壮丁队,行政督察专员兼县长胡公冕兼任总队长,军训教官张龙传兼任总队副。常备队受陇东师管区节制,其建置由省军管区统一编制。
自卫队 民国27年(1938)6月,平凉县成立国民自卫总队,辖常备、预备、后备3个队。29年初,总队撤销,成立县自卫队,隶属国民兵团,归县政府指挥。自卫队设上尉中队长1人,少尉中队长2人,准尉特务长1人,士兵100余人,装备齐全。33年,县自卫队扩编,官佐增至28名,士兵增至293名,步枪163支。35年6月19日,平凉县自卫队编为3个中队。1中队驻安国镇,队长杜金生;2中队驻白水镇(代家沟、杜家塬各驻1个分队),队长段祥林;3中队驻县城(县府内和虎山墩各1个分队),队长张步周。是年7月初,在省有关单位督促下,平凉县撤销自卫队,改编为保安警察队,归警察局管理。37年2月3日至24日,平凉县派87人参加马继援82师举办的短期军官训练班,随后重新编组县自卫队,县长姚佑生兼任总队长,受训军官担任大队长和中队长。是年12月17日,省政府宣布平凉县为接战区后,全县共抓壮丁1700人,补充人员并改称平凉县自卫团。1949年8月,平凉分区在西北野战军配合下,将县自卫队(团)收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