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战备动员

第四节 战备动员

1965年,美国不断扩大侵越战争,对我国进行空中侦察和军事挑衅。台湾的国民党也蠢蠢欲动。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战备工作的指示》,号召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在思想上和工作上准备应付最严重的局面。1965年5月17日,中共平凉地委印发《平凉地区战备方案》。5月21日,中共平凉县委转发人武部《关于战备工作的安排意见》,对全县战备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县人武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平凉县战备方案》。7月12日成立由县委、县人武部、公安局、商业局等13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战备指挥部,从人武部和公安局各抽调2人组成办公室,地点设在人武部,由吴秉璋、高思成任办公室主任。其任务是:平时指导对敌斗争、社会治安、战备教育、战备演练,战时指挥作战。

《平凉县战备方案》,根据平凉县解放前曾是国民党进攻陕甘宁边区的前哨阵地,敌特组织繁多,解放后先后发生过“五·八”和“四·二”两次反革命武装叛乱,一些地区社情复杂,人口外流较为突出等情况,结合地形地物和经济建设情况,分析了可能空袭的目标、空降的地区和受敌特煽动发生叛乱的重点地区,针对各个重点地区确定了承担主战任务和预备队的武装民兵连,分别拟制了作战计划,制定了防控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演练活动,并在重点地区安排岗哨昼夜监控,组织民兵巡逻。同时,制定并落实战斗保障:一是人武部除配发武装基干民兵的武器弹药外,擦拭好库存的所有堪用武器,对弹药检查分类,随时准备装备;平凉汽车运输公司和地、县交通局备好足以保证战时所需运输车辆,保证兵员、武器弹药、物资和伤员的及时运送;专、县粮食、商业部门准备可供武装基干民兵5~7天的食粮。战时,民兵在哪个地区执行任务,就由哪个地区的社、队负责食宿,作战结束后由专、县统一核销;通讯由专、县邮电局和邮电所对一切有关空投、空袭、叛乱等按“战急”长途电话迅速接转,做到准确和保密。民兵执行任务时的口令按统一口令执行;专区和县医院各抽一个班、平凉卫校抽一个排组成医疗救护队,跟随民兵进行战场救护。

1969年珍宝岛自卫还击战后,全面开展了全民备战活动(参《军事管理》)。

1978年对越自卫反击战打响后,加强了战备工作。翌年1月1日,战备办公室作出《在自卫反击战中平凉城区临战人口疏散示意图》,对城区人口疏散作出预安排。

2006年,区人武部修订完善了城市防空、反恐维稳、保交支前等区域性军事斗争预案,以及抗洪抢险救灾预案。多年来,不断加强对各类器材的维修保养,使之始终处在良好的战备状态。

附一平凉县政府、防护团联合公告

图示

防字第××号

近来敌机肆扰,本县防空重要,兹将应行准备及办理各项,揭布于左:

一、在城关无正当事业人民及妇孺,应即移居乡间,以图安全

二、商家正宗货物,限三日内移出城关,各过载行店尤须注意,以免损失。

三、各商店居民,应在院内挖设防空壕洞,存放零星物品,以图保全。

四、各商店居民,应一律在门前院内堆集沙土,以备消防,限三日内备齐。

五、未发警报时,不得任意乱跑,摇动人心,妨碍秩序。

六、如有成队敌机,警报发出,尚有三刻时间,由城关外避,能到四五里外,不必张惶恐惧。

七、如遇敌机一架,在高空飞行,未发警报,或警报发出已到上空时,应就近找隐蔽地物散开,不可成群聚集任敌机发现。

八、警报发出后,人民出到城外各避难场所,不得在一地聚集多人。

九、不坚固之防空洞,不如防空壕、防空井安全,但须散开,不可密集。

十、出外防空时,须将厨房炉火消灭,以防火灾。

所有以上各项,务希各界人等一体遵行,勿得疏忽,至要至要!(https://www.daowen.com)

此布

县长兼团长 孙振邦

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九月五日

注:此布告竖写。前面批有“希宣讲学生”。

附二: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了增强全市人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促进城市防空组织指挥建设和警报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市政府决定于6月20日上午10时和下午3时在平凉城区进行2次防空警报试鸣。现公告如下:

本次防空警报试鸣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三遍;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安心工作和生活,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实施。

平凉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附三:一企业净空区内修建超高建筑物平凉军地依据国防法规坚决纠正

近日,甘肃省平凉市某企业将原计划30米高的建筑物降至净空安全规定高度,排除了净空区内的安全隐患,受到驻军空军某部的欢迎。对此,平凉市领导深有感触地说:“国防利益必须依法维护,毫不含糊!”

两年前,驻平凉的某国营大型企业决定建一处生活服务区,地址选在了距空军某部机场西端950米处,且计划建筑物高达30米,违反了净空安全要求。机场领导闻讯后,立即找到这家企业领导,向他们讲明此处属净空区,超高建筑物会给安全飞行造成隐患,提醒他们尽快修改建设规划。但这家企业领导以征用土地以及建设规划已经有关部门批准为由,拒绝修改建设规划。

平凉军分区了解到此情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作了汇报,随后几次组织这家企业和空军某部召开协调会,严格按照净空坡面限制的末端高度要求,对建筑物高度进行了认定,并依照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和《关于保护机场净空的规定》中有关要求,劝说这家企业停止施工,重新修订规划。然而,该企业自视是上级所属企业,虽然表面上同意,但迟迟没有修改方案,使问题悬了一年多。

去年底,平凉军分区得知企业仍没落实协调会上的承诺,与地方有关部门再次派出工作组深入该企业,组织企业领导学习有关国防法规,对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企业领导终于认识到了在军用机场净空区内修建超高建筑物的错误以及后果,立刻停止了施工,很快修改了建设规划方案。

编辑点评

□康庚

对可能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平凉市委、市政府和作为地方军事机关的军分区及时出面协调处理,理直气壮地维护国防利益,锲而不舍地抓好法规落实,值得称赞。这一事件的发生也提醒我们,要多在源头上做好维护国防安全的工作,按照有关法规要求牢牢把好建筑审批关。《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高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必须在申请立项前书面征求军用机场管理单位的军级以上主管军事机关的意见;未征求军事机关意见或建设项目设计高度超过军用机场净空保护标准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建设许可手续。”个别建设单位不论有多少理由和原因,相对于机场净空保护而言都是局部利益,都应当依法办事。

(原载《中国国防报》2003年04月24日 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