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以劳养武

第五节 以劳养武

1993年12月,省政府、省军区联合作出《甘肃省人武系统开展以劳养武活动若干政策规定》,以鼓励和支持各级人武部门兴办以劳养武企业,促进以劳养武活动的深入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再上新台阶。市人武部根据政策规定,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对以劳养武活动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在全面推动乡镇人武部开展以劳养武活动的基础上,于1995年年初,筹集40万元,创办了年产500~800万块砖的“兴武砖瓦厂”,全市当年共创以劳养武经费101.35万元。市人武部被平凉行署、平凉军分区评为“以劳养武先进单位”,柳湖乡和四十里铺镇人武部被军分区评为“以劳养武先进单位”。1996年,市人武部党委研究制定了《平凉市1996~1998年以劳养武三年规划》,被中共平凉市委批转执行。在巩固以劳养武实体的同时,新办了白水兴武弹花厂、麻川兴武煤矿。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以劳养武收入49.8万元。1998年7月,党中央作出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重大决策后,市、乡(镇)人武部按照有关规定,对确定撤销的企业按法定程序办了注销手续,移交的企业区别情况进行了处理,解除挂靠关系的企业依法解除了与各级人武部的关系,以劳养武活动全面停止。(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