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

2000年8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分7个方面,共25条。(一)充分认识加强老龄工作的重大意义。(二)老龄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目标。(三)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四)发展老年服务业。(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年思想政治工作。(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决定》首次提出:今后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要逐步与所在单位相脱离,由社区组织管理和服务。(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