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老年人罪及处罚
遗弃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员有抚养、扶养、赡养义务而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情节恶劣,即构成遗弃罪,应负刑事责任。对于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该条第一款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第二款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人民法院在追究遗弃罪的同时,还要责成被告人负责解决被遗弃人的生活问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