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2026年07月27日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指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真实、合法的行为。在我国为规范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已经制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在细则中明确规定了遗赠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可遗赠的财产、并需要他人扶养的公民,而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由遗赠人或扶养人的住所地公证处受理。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确有困难,公证人员可到其居住地办理。申办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一)当事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申请表;(二)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三)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五)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六)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七)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八)遗赠扶养协议书。(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