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何时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