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分析介绍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分析介绍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是确定收入和费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会计处理基础。现举例说明收付实现制会计处理的特点。分析:这笔销售收入由于在7 月份收到了货款,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处理标准,应作为7 月份的收入入账。表2-2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续表可见,与收付实现制相反,在权责发生制下,必须考虑预收、预付和应收、应付。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分析介绍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是确定收入和费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会计处理基础。正确地应用权责发生制是会计核算中非常重要的一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时间上是持续不断的,不断地取得收入,不断地发生各种成本、费用,将收入和相关的费用相配比,就可以计算和确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连续的,而会计期间是人为划分的,所以难免有一部分收入和费用出现收支期间和应归属期间不相一致的情况。于是在处理这类经济业务时,应正确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基础。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基础包括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

一 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也称现收现付制,是以款项是否实际收到或付出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处理基础,凡是本期实际收到的款项,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实现的收入,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凡是本期付出的款项,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负担的费用,都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反之,凡本期没有实际收到款项和付出款项,即使应归属于本期,但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这种会计处理基础,由于款项的收付实际上以现金收付为准,所以一般称为现金制。现举例说明收付实现制会计处理的特点。

【例2-1】 企业于7 月10 日销售商品一批,7 月25 日收到货款,存入银行

分析:这笔销售收入由于在7 月份收到了货款,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处理标准,应作为7 月份的收入入账。

【例2-2】 企业于7 月10 日销售商品一批,8 月10 日收到货款,存入银行。

分析:这笔销售收入虽然属于7 月份实现的收入,但由于是在8 月份才收到货款,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处理标准,则应将其作为8 月份的收入入账。

【例2-3】 企业于7 月10 日收到某购货单位一笔货款,存入银行,但按合同规定于9 月份交付商品。

分析:这笔货款虽然属于9 月份实现的收入,但由于是在7 月份收到了款项,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处理标准,则应将其作为7 月份的收入入账。

【例2-4】 企业于12 月30 日以银行存款预付明年全年的保险费。

分析:这笔款项虽然属于明年各月负担的费用,但由于在本年12 月份支付了款项,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处理标准,应将其作为本年12 月份的费用入账。

【例2-5】 企业于12 月30 日购入办公用品一批,但款项在明年3 月份支付。

分析:这笔费用虽然属于本年12 月份负担的费用,但由于款项是在明年3 月份支付,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处理标准,应将其作为明年3 月份的费用入账。

【例2-6】 企业于12 月30 日用银行存款支付本月水电费。

分析:这笔费用由于在本年12 月份付款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处理标准,应作为本年12 月份的费用入账。

从上面的举例可以看出,无论收入的权利和支出的义务归属于哪一期,只要款项的收付在本期,就应确认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考虑预收收入和预付费用,以及应计收入和应计费用的存在。到会计期末根据账簿记录确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因为实际收到和付出的款项,必然已经登记入账。所以不存在对账簿记录于期末进行调整的问题。这种会计处理基础核算手续简单,但强调财务状况的切实性,不同时期缺乏可比性,所以它主要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www.daowen.com)

二 权责发生制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九条指出:“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收应付制,是指企业以收入的权利和支出的义务是否归属于本期为标准来确认收入、费用的一种会计处理基础。也就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而不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是否在本期发生为标准来确认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在权责发生制下,凡是属于本期实现的收入和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实际收到或实际付出,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由于它不管款项的收付,而以收入和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准,所以称为应计制。以前面所举六个例子说明:

在权责发生制下,第一种情况和第六种情况的收入与费用的归属期和款项的实际收付同属相同的会计期间,确认的收入与费用和收付实现制相同。

第二种情况应作为7 月份的收入,因为收入的权利在7 月份就实现了。

第三种情况应作为9 月份的收入,因为7 月份只是收到款项,并没有实现收入的权利。

第四种情况应作为第二年的费用,因为支出的义务应在第二年。

第五种情况应作为本年12 月份的费用,因为12 月份已经发生支出的义务了。

表2-2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

续表

可见,与收付实现制相反,在权责发生制下,必须考虑预收、预付和应收、应付。由于企业日常的账簿记录不能完全地反映本期的收入和费用,需要在会计期末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使未收到款项的应计收入和未付出款项的应付费用,以及收到款项而不完全属于本期的收入和付出款项而不完全属于本期的费用,归属于相应的会计期间,以便正确地计算本期的经营成果。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比较复杂,但反映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比较合理、真实,所以适用于企业。

表2-3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主要不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