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要约收购:主动和强制的区别和联系

要约收购:主动和强制的区别和联系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约收购的相关法律界定如下[18]。根据收购方是主动地还是被动地发出收购要约,要约收购分主动要约收购和强制要约收购。表2-3强制要约收购与自愿要约收购的区别和联系资料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要约收购:主动和强制的区别和联系

要约收购的相关法律界定如下[18]

(1)全面要约与部分要约(按照要约数量划分)。收购者可以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即全面要约。也可以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即部分要约。全面要约与部分要约的区别与联系,如表2-2所示。

表2-2 全面要约与部分要约的区别与联系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而成。

同时,根据收购目标公司的支付方式不同(现金还是股份),会导致并购完成后的股东权益结构的变化。对此,按现金、股份支付方式以及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还是部分股份会有不同的交易结构。

1.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份

(1)A公司收购B公司全部股份,现金支付,收购后B存续(见图2-9)。

图2-9 收购全部股份现金支付

(2)A公司收购B公司全部股份,股份支付,收购后B存续(见图2-10)。

图2-10 收购全部股份股份支付

2.收购目标公司部分股份(www.daowen.com)

A公司用现金收购B公司股份,取得控股权;设立壳公司A1吸收合并B公司,排挤小股东(见图2-11)。

图2-11 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交易结构

资料来源:微信公众号—第一并购,图解金融。一图解读十种典型的并购交易结构,2014-07-26。

(2)主动要约与被动要约。根据收购方是主动地还是被动地发出收购要约,要约收购分主动要约收购和强制要约收购。主动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自主决定通过发出收购要约以增持目标公司股份而进行的收购;强制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已经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并拟继续增持或者从一定比例以下拟增持并超过该比例股份时,必须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购买其持有的股份的要约,以完成收购。按收购方意愿或是否构成法律义务划分强制要约收购与自愿要约收购,两者的区别和联系,如表2-3所示。

表2-3 强制要约收购与自愿要约收购的区别和联系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在这一过程中遵循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不同国家的具体原则会有所不同,这里以中国、加拿大和英国为例作简要比较(见表2-4)。

表2-4 不同国家关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原则法律实践

续 表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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