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主要优惠政策及备查资料要求详解

主要优惠政策及备查资料要求详解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下面我们就结合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向大家介绍目前相关优惠政策的备查资料要求。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相关利息收入的核算情况说明;相关贷款合同;省级金融管理部门出具的小额贷款公司准入资格文件。主要留存备查资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年度主要产品(服

主要优惠政策及备查资料要求详解

下面我们就结合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向大家介绍目前相关优惠政策的备查资料要求。(相关政策及文件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

(一)免税优惠

1.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优惠

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国债净价交易交割单;

(2)购买、转让国债的证明,包括持有时间、票面金额、利率等相关材料;

(3)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4)减免税计算过程的说明。

2.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税

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购买地方政府债券证明,包括持有时间、票面金额、利率等相关材料;

(2)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3)减免税计算过程的说明。

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被投资企业的最新公司章程(企业在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获得股权的,提供相关记账凭证、本公司持股比例以及持股时间超过12个月情况说明);

(2)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利润分配决议或公告、分配表;

(3)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的,留存被投资企业填报的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三《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复印件;

(4)“投资收益”“应收股利”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税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捐赠收入、不征税收入以外的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会费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为免税收入。免税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认定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2)非营利组织认定资料;

(3)当年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4)当年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员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重要人员工资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资薪金水平排名前10的人员);

(5)当年财务报表;

(6)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当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事业发展情况或非营利活动的材料;

(7)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的情况说明;

(8)取得各类免税收入的情况说明;

(9)各类免税收入的凭证。

(二)减计收入优惠

1.综合利用资源产品减计收入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企业实际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包括综合利用的资源、技术标准、产品名称等)的说明;

(2)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核算情况说明。

2.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购买铁路债券证明资料,包括持有时间、票面金额、利率等相关资料;

(2)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3)减免税计算过程的说明。

3.小贷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减计收入

自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相关利息收入的核算情况说明;

(2)相关贷款合同;

(3)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出具的小额贷款公司准入资格文件。

(三)减免所得税额优惠

1.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 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

(2)从业人数的计算过程;

(3)资产总额的计算过程。

2.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3.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高新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7)新办企业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凭证(原始凭证及账务处理凭证);(www.daowen.com)

(8)区内区外所得的核算资料。

4.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列表或技术服务列表;

(2)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的企业,提供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主营业务仅为技术服务的企业提供核心技术说明;

(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5)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的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

(6)企业开发环境相关证明材料。

5.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税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企业转制方案文件;

(2)有关部门对转制方案的批复文件;

(3)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销事业编制的证明,以及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4)企业转制的工商登记情况;

(5)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6)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

(7)有关部门批准引入非公有资本、境外资本和变更资本结构的批准函;

(8)同级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变更函(已认定发布的转制文化企业名称发生变更,且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的)。

6.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7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文件;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资料;

(3)优惠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额、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比例情况说明;

(4)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总职工总数比例情况说明。

7.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处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具体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目录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说明。

【注意】2020年12月31日之前,要求符合目录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

(四)税额抵免优惠

购置环保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比例抵免应纳税额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购买并自身投入使用的专用设备清单及发票

(2)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专用设备的合同或协议;

(3)专用设备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或《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具体项目的说明;

(4)专用设备实际投入使用时间的说明。

(五)加计扣除优惠

1.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2.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2)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资薪酬的证明;

(3)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人证》;

(4)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六)加速折旧摊销优惠

1.固定资产或软件等加速折旧或摊销

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企业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

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2)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外购软件拟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情况的说明;

(4)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证明材料;

(5)购入固定资产或软件的发票、记账凭证。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记账凭证、合同等;

(2)核算有关资产税法与会计差异的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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