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支票种类及应用范围的规定

支票种类及应用范围的规定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对支票种类的规定差别较大。现金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支付给收款人确定数额现金的票据。现金支票适用于在现金管理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内支付现金。转账支票不能用于支取现金。单位和个人在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和提供劳务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转账支票。而空头支票的持票人因得不到兑现而利益受到损害。

支票种类及应用范围的规定

(一)支票概述

支票(Check)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可见,支票是票据的一种,其地位与汇票本票相同。

支票与汇票异同之处如下。

(1)支票是存款人对银行签发的无条件支付命令;而汇票则是由出票人对付款人签发的无条件支付命令,汇票的付款人既可以是银行,又可以是个人或企业。支票是支付证券,必须于见票时无条件支付,即见票即付,不允许在出票日之外另有到期日的存在,也不允许附带其他任何条件。我国《票据法》第九十条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而汇票既可以是即期的,也可以是远期的。

(2)支票的用途是结算;汇票的用途可以是结算,也可以是融资

(3)支票只是一张;汇票可一式二份或多份。

(4)支票无承兑手续;而远期汇票则有承兑手续。

(5)支票与汇票同样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6)关于汇票的规定同样可以适用于支票者有:出票、背书、付款、追索权、拒绝付款证书等。

支票是要式证券,出票人除了应在票面上签名或盖章以外,必须依法在票面记载法定必要事项。我国《票据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第八十五条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以下附样7-3为支票的样式。

附样7-3 支票附样

(二)支票分类

支票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有不同的种类。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对支票种类的规定差别较大。概括起来,支票可以做如下分类。

(1)以有无记载收款人的姓名或名称为标准,支票可以分为记名式支票、指示式支票和无记名式支票。(www.daowen.com)

记名式支票,是指记载了收款人姓名或名称的支票。这种支票在取款时,必须由收款人当面签章。因此,即使支票遗失也不易被他人冒领,对收款人来说有较强的安全保障。记名式支票在流通时必须依背书方式转让。

指示式支票,是指除了记载收款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外,还载有“或其指定的人”字样的支票,这种支票也应依背书方式转让。

无记名式支票,是指不记载收款人的姓名或名称,或在收款人栏中记载“来人”或“持票人”字样的支票,也称来人支票。这种支票在取款时,付款人仅凭支票向持票人支付票款,而不问持票人获得支票是否合法。未记载收款人的无记名式支票,持票人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收款人姓名或名称,将之变为记名式支票。无记名式支票在转让时,可以仅凭交付转让,也可以依背书方式转让,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承认无记名式支票的效力。在英美法国家,支票基本上是无记名式的,但也有少数国家,如丹麦、意大利、瑞典、挪威等,对无记名式支票持否定态度。

(2)以其付款有无特殊保障为标准,支票可分为一般支票、保付支票和划线支票。

一般支票,是指可以向银行提取现金,也可以通过银行将票款收入账户的支票。因此,一般支票在付款上没有特殊保障。

划线支票(Crossed Check),是出票人、背书人或持票人在支票正面划两道平行线,或同时在平行线内记载特定银行名称,从而付款人只能向特定收款人进行付款的支票,又称平行支票。划线的作用在于对支票取款人加以限制,而且划线支票付款方法不支付现款,票款必须先拨入账户,然后才能提取现款。这样,支票付款后,票款去向十分清楚,若有冒领也极易追查,因而足见其倍具安全保障功能。

保付支票(Certified Check)是经付款人保付后由付款人负担绝对付款责任的支票。保付支票近乎承兑后的汇票,但较之承兑后的汇票,有更高的付款确定性。

(3)以其票款支付方式为标准,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现金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支付给收款人确定数额现金的票据。我国是实行现金管理较严格的国家,企、事业单位之间经济往来,一般要通过转账方式办理结算。现金支票适用于在现金管理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内支付现金。

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给收款人凭以办理转账结算的票据。转账支票不能用于支取现金。单位和个人在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和提供劳务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转账支票。

以下附样7-4为我国转账支票的样式。

附样7-4 我国转账支票附样

支票为支付证券,应特别注意资金关系。出票人签发支票,必须在付款人处存有可供支付的支票存款账户,且必须在其存款余额内或与付款人约定的透支限额内签发支票金额,否则就产生了空头支票。而空头支票的持票人因得不到兑现而利益受到损害。如果滥发空头支票,则会导致金融秩序的混乱和信用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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