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推广全市居民粮食定量制度

推广全市居民粮食定量制度

时间:2023-05-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55年,为杜绝粮食浪费,做到合理供应,辽源市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及群众实际粮食消费情况,决定于9月份开始,全市实行城镇居民粮食供应按户定量。妇女家属组织亦将粮食定量制的标准视为中心工作,全力配合。居民实行粮食按户定量工作最初在西安矿区开始试办试行。粮食定量推行工作中,根据居民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开展上门定量销售服务。

推广全市居民粮食定量制度

1955年,为杜绝粮食浪费,做到合理供应,辽源市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及群众实际粮食消费情况,决定于9月份开始,全市实行城镇居民粮食供应按户定量。

经历长期战乱之后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群众生活物资匮乏。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快速恢复生产,努力解决广大群众吃穿温饱,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在此形势下,针对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实行“定量供给”。

辽源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成“按户定量办公室”,负责具体布置实施该项工作,通过居民行政组织和群众组织,各街道由街道委员会直接负责,作为当时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妇女家属组织亦将粮食定量制的标准视为中心工作,全力配合。各居民组由街道党员、团员、居民组长、妇女代表、居民代表、积极分子组成核心组负责具体工作。

为具体指导定量工作,由有关单位抽调干部组成按户定量工作队,每居民委员会为1个工作组,每个工作队员均负责3个居民组,按户定量工作队的日常工作,直接受办公室领导。居民实行粮食按户定量工作最初在西安矿区开始试办试行。

市委决定首先集中力量在西安矿区(7个街道和缸窑村)开展工作,延伸至平岗矿区和郊区。为解决矿区定量工作经验不足问题,市委先于富国一坑街道试点,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再进一步全面展开。

按户定量办公室领导小组为使担任这一工作的干部明确定量的意义、政策和各种计算方法,组织抽调党员、团员、街道和居民干部、群众积极分子100多人,集中培训3天,要求对群众宣传教育达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从而树立节约粮食、反对糟蹋浪费粮食的风气。职工干部,由各总支负责领导学习和宣传教育。居民职工家属由宣传员进行深入宣传。宣传部门通过报纸、广播、板报、标语、俱乐部幻灯片等密切配合,达到宣传目的。

居民组中的积极分子、党员、团员、干部组成核心小组,了解群众思想,负责核对定量的审查与评议工作。查实在籍人口、职工、干部(包括市区)职务等别的划分,由该单位人事、工资部门填具证明,交市粮食局审核后转居民组织作为合订数量的根据,以掌握各户的粮食消费情况,核定供应数量。

掌握协议多数、评议少数的精神,实施核定办法。在反复宣传、群众思想成熟的基础上发动群众自报,符合标准规定者即批准。对于自报后与标准出入较大的,须通过个别协商算细账办法动员其自动将过多部分削掉。经过个别协商仍不接受者,可经评议解决。(www.daowen.com)

各户指标确定后,按规定表格填报,如人口、年龄、职务、等别、供应数量等,以户为单位,填列明细表报办公室转粮食局,据以登记分户人口卡片和粮食供应证,据此供应粮食。

20世纪50年代,辽源粮食管理站送货上门服务

定量工作中建立了复查制度,根据实际执行结果及群众反映,进行全面的、有重点的复查,对偏高偏低者进行调整,如发现特殊问题,交办公室研究处理,并制订以户为单位的粮食节约公约计划,研究改进粮食供应办法、制度。

在城市按户定量工作中,压缩了一切不应销的粮食,同时保证城市居民必要的粮食供应。为此,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具体工作中,紧紧依靠基层干部和群众,全面做好粮食定量宣传工作,消除群众思想顾虑。工作中要深入调查、正确统计,防止单纯依赖和脱离群众,把握好查清人口、划清等别的按户定量环节,准确核定供应数量。

在核定数量工作中,采取“多协商、少评议”的原则,按政策要求结合具体情况,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核定,防止机械硬套的偏向。对特殊重体力工人,酌情增加2.5公斤以内定量标准。对外来人员的粮食供应问题,原则上对无正当理由者不供应粮食,有正当理由超过3天以上,须经过批准酌情供应。对有代表性的少数特殊人员和技术干部,在定量中应给予适当照顾。为照顾南方人及少数民族特殊生活习惯,在品种上给予适当照顾,在数量上应按大米主食区的标准供应。粮食定量推行工作中,根据居民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开展上门定量销售服务。

城乡粮食定量供应,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使粮食得到合理分配,确保了城乡居民的基本粮食供给,做到了既保证国家建设和市镇居民的合理需要,又严格控制了城镇口粮定量水平和粮食销售,杜绝了粮食浪费现象,实现了国民经济发展,同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粮食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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