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公权与私权的结构模式演变

公权与私权的结构模式演变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如若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是天地选定的两类人,奴隶和奴隶主将注定不可变更,社会演变的事实并非如此,亚里士多德的诊断被历史无情地掀翻。表1人类主要阶段的公权与私权渐变时代的发展:事到如今,似同驯兽的奴隶已不愿存在。[2]智能化的推进,人奴役机器弱化,机器奴役机器奏效,家庭依赖性衰减,变得更加灵活自主,靠自觉和公法来约束。

公权与私权的结构模式演变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坚信:“有些人在诞生时就注定将是被统治者,另外一些人则注定将是统治者……奴隶的体格总是强壮有力,适于劳役,自由人的体格则较为俊美,对劳役便非其所长,而宜于政治生活”。[1]如若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是天地选定的两类人,奴隶和奴隶主将注定不可变更,社会演变的事实并非如此,亚里士多德的诊断被历史无情地掀翻。

表1 人类主要阶段的公权与私权渐变

时代的发展:事到如今,似同驯兽的奴隶已不愿存在。没有谁愿意走上更差的道路,除非有更好的理由让其甘愿如此。人类政治历程的主体阶段,如表1所示。以狩猎采集为主的石器时代,依靠潜移默化的集体行动来生存,以部落为基本单位。科技知识的增长,进入畜牧农耕的定居时代。金属手工业的发展,使得劳动质量提高,催生了独立性的渐长,集体一致弱化为家族私有,代之而起的是君王家天下及其等级宗法,依靠人奴役人或人奴役牲畜来积累财富。到了机械工业化时代,劳动质量大增,独立性更强,人奴役人、人奴役牲畜转向于效率更高的人“奴役”机械,家族裂变为小型精致的家庭,等级宗法走向平等公法,等级世袭已是穷途末路。20世纪初,德国社会学家韦伯已看到:“历史的发展又经历了家族共同体规模的不断缩小,直到今天,由父母和孩子们组成的家庭是其正常规模”。[2]智能化的推进,人奴役机器弱化,机器奴役机器奏效,家庭依赖性衰减,变得更加灵活自主,靠自觉和公法来约束。智能化做成标准化预置,向公则看齐,代之而起的是职能自觉的平行政治。

科技的发展,劳力向机械动力转换,旧有的劳苦奴役,反而压制了财富增长。苦力、蛮力、手工技匠让位于高效的工业机械动力。“压榨”人力不如“压榨”科技工具,对人的革命不如对科技革命,政治体制随之变革。

原始社会,传递信息靠“人与人口口相传。”是简陋的共同体。人马送信时代,信息传递缓慢,朝堂的公权法律法规常常鞭长莫及,宗祠家法、忠孝礼制道德伦理作用不小,是家族制共同体。哪怕远方犯了滔天大罪,也浑然不觉。因缺乏身份验明,在僻静之地改名换姓,仍能焕然一新,便于周旋。翻山越岭的边疆聚居地,更为蔽塞,自治安抚,使其犹如异族。中国唐朝设有招抚党项族羌族等民族的羁縻州县,明朝有少数民族的独立治所,如宣慰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土官机构,或是地方土官与朝廷流官并用。认为以夷制夷,生乱的动机便会减弱。

全球地理大发现之后,人类互通性增强,交通工具的迅捷与勘测技术的精准,以及人口增长造成的资源空间敏感,国家长宽高的立体意识更为强烈。寸土山河,象征一国主权,如同人的生命权。明确国界,是集体共同的精神边界与实体边界。国家内,仍有相似的壁垒,手工业时代的城墙和院墙,工业时代的防盗门和防盗窗。

受益于信息交流顺畅的新时代,降低了距离成本,还可蓄存特征信息。这时,公共法律法规强化。经济学家厉以宁曾说:“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都有可能不发生作用或只发生十分有限的作用。但即使在这些情况之下,习惯与道德调节却依然存在,并照常发生作用”。[3]但是,法律法规、道德与习惯等并非不变,共同作用在一起,仍具有阶段性的特征规律。

集体服从每个人的时代,公权掌握在每个人的私权中:按人头平均分配的原始狩猎采集,部落首领起到了示范作用和信息传递作用。整体低下的劳动质量,不允许个体分开劳动,那是自寻短路,只能一起劳动且一起分享。需求方式简陋,为了基本温饱而行,难以奢侈。个体私权一样大,公权也平分。深居简出的政府尚未形成,办事议程是全员参与,个体对劳动成果以及决议事项的影响力均等。统治者是生产劳动者,生产劳动者也是统治者。统治办法是平均主义,集体服从个体,个体也有同等的力度去左右集体。人与人处于相互制衡的朦胧状态。该时期,并无国界意识,只有集体观念,该时期介于氏族部落公有制到私有制产生以前的漫长时代。

此时,个体乃至集体的劳动成果,只能维系生存和延续后代所需,并无多少财产存量。除了部落集体间的争夺,内部并无值得争夺的财富,私有制未出现。个体分开劳动,反而导致劳动质量总和小于齐同劳动时的劳动质量总和。因此,不敢分开劳动。

多数服从少数的时代,公权掌握在少数人的私权中:经验知识的提升,劳动质量在增强,集体内部开始分化,离开集体的私有劳动开始成立。这时,齐同劳动反而降低了分开劳动所能取得的劳动成果,制约了率先掌握技能的个体劳动质量的尽情发挥。因而,私有劳动成果随私有劳动分工出现而产生,私有制就此拉开序幕。知识的差异化累进,凭借高于常人的劳动技能,离开集体,率先富裕起来。依靠家族协作,成为劳动分工的成功代表。用积攒的劳动成果租借或换取更多生产要素,如直接租用或一次性购买劳动力,扩大生产规模。只要出租或出卖劳动力的收获不少于集体劳动所获的成果,就会有人欣然前往受雇或出售。雇主从劳动中脱逸,以成文契约或不成文的口头协议达成一致的行动规范,组织这些人,创造比单独劳动或集体劳动都更多的成果。受雇者学得知识技能,积累足够的经验和本钱。一旦也能独当一面,选择单干或另立生产就会发生,并不断创新超越。私有的剩余财富,以亲密的血统成员为其可靠的继承人群,集体所有降解为家族所有,家族兴衰格外重要。

为了保卫私人财产和生命,不得不成立专业武装。但是,仅靠自己财力来维持武装安全,显得势单力薄。于是,富有家族联合起来,形成共同安保。武装力量共享,借以调和富人恶性竞争以及富人与穷人的壁垒。联合起来,渐渐控制了整个集体,在固定且安全的堡垒里发号施令,以期达成想要的公共氛围,有了早期的政府。为了安抚人心和减轻负担,穷人,为了免遭无端欺辱与使唤,也要武装安保。武装力量,共同担负。无钱则出力或直接变现为武装力量。既可防范不同集体间的侵扰,又在集体内调节矛盾容忍度,形成公共防卫的角色。

与武装力量相伴而生的,是公权的政治形象,即专业化的公职人员。富有者,逐级将政治统治工具控制,体现上层意志,下层换得赏识,才能向上成长。公权操控在少数高阶统治者手中,聪明的统治者也懂得调和各级人群矛盾,维持在可控程度,留给各级自由的生存空间。各级统治者,使用心腹来充当代执者,并对表现满意的委以重任。这样,不仅多数财产存量属于少数人私有,公权政治机构在很大程度也变成少数人的私权。统治者将私权以公权的名义发出,凌驾于被统治者的私权之上。颁布的公权律令受制于统治者的私家宗法,根据自身利害关系来调配公共法律法规,使其有力地维护私有财富。

该时期,有用的财富都蒙上私有的标签。大体介于奴隶主产生到君主制瓦解前的手工业时代,皆以世袭的名义,各级家天下相互制衡,组成了存在空间界限的早期国家。各级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比例,多点少点都无所谓。武治震慑,文治感化,武治与文治既分且合,相辅相成。文治以法律法规、道德伦理的教学劝导方式展开,以此让司法、军警等武治有理有据。

少数服从多数的时代,公权赋存在多数人的私权手中:随着科技知识进一步增长,尤其是工业革命带来的科技知识暴涨,更多人的劳动质量相继提高,家族规模继续分化为精致的家庭。供需方式增多,分工更为细化,思想觉悟大有提升。不再将人生拘谨于温饱水平,开始追求生活质量,兼顾精神生活质量的丰足与物质生活质量的拔高。逐渐朝着私权等同的方向发展,大众觉悟的提高,擅于保护私权。

朝着私权等效去履行公务,让多数人做到先天与后天相结合的平等走向。但是,由于接受和领悟的科技知识存在差别,有限的劳动质量,物质创收和精神素养参差不齐。陷落者,蓄意或偶然突破既定的公权容忍度,穿越法律法规极限,打破公权许可的私权,所以,仍然存在产生私权泛滥的违法现象。则由公权机构来公审,并由公权法律法规许可的专业武装力量来支撑。总体是国家宏观法律法规高于私家法规。(www.daowen.com)

该时期,交通和通信远距离承载,出国留学、跨国企业、国际移民、国外旅行、全球志愿者活动、进出口贸易等现象,已让国家的空间界限趋于模糊。国与国、党政与党政不再是与世隔绝的孤陋寡闻,出去与进来皆不由单方抉择,想轻省地闭关自守都难以做到。

现今的人类社会,正处于该阶段。多数人都有较好的私权生存环境,公权的预设空间立足于集体内每个人的等效发展。人与人的基本生活环境得以保证,对高收入者征税,对低收入者保障,对强者监督规范,对弱者及时救助,差距始终朝着无限缩小的理想方向迈进,就业分工的等级差别趋向缩小。党政机构与军警力量不再只为少数人的服务,而是在为集体内的未来长远发展规划提供服务。

个人服从共同体的时代,公权超越了每个人的私权:科技知识的强力提升,智能动力的标准化预置得以实现,主观精神能动与创造物质财富趋于无碍。此时,只有不愿劳动,不存在劳动质量偏差过大,谁也不逊色于谁。如若没有一套超越个人私权的公权规则,便是各自为阵之时。为了不至于相互侵扰,离不开超越个人的等效公权来制约每个人,让自由度尽可能齐同,而不是让自由度最大化。公权旨在防止私权破坏私权,个人私权与公权都清晰地统一起来。

至此,每个人都有高度自觉,公权与私权合二为一,公共法律法规与个人自觉合二为一。国家与国家、党政与党政的实体即使存在,但人口迁移量大,财富往来频繁,文化磨合逐渐趋同,如同建立了世界政府。届时,自我约束能力也足够强大。

考虑到每个人都无法同时生产供给所需的财富,劳动分工还得存在。在有限的产出供给与无限的需求之间,寻找供需平衡,少不了用公权来节制个人的欲望分量。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等人指出:“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之中,民族国家、阶级、族群及传统家庭所锻造的社会秩序不断衰微。个体自我实现的伦理在现代社会中处于最有利的位置。人们的选择和决定塑造着他们自身,个体成为自身生活的原作者,成为个体认同的创作者”。[4]个体特征虽然有着强烈的苗头,但节制仍在。

要是,自觉性尚且达不到,不得不让行使公权的政府机构一直存在下去,助以节制每个人的主观欲望,使每个人都向共同体的平均水平靠拢一些,而不是差别显著。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吴寿彭译).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3-16.

[2][德]马克斯.韦伯(林荣远译).经济与社会(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421.

[3]厉以宁.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1-3.

[4][德]乌尔里希.贝克.,伊丽莎白.贝克-格恩斯海姆(李荣山、范譞、张惠强译).个体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27.

【注释】

[1]http://archive.data.worldbank.org.cn/indicator.

[2]Ralph Washington Sockman.http://en.wikipedia.org/wiki/Ralph_Washington_Sock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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