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劳务收入计量无法区分

劳务收入计量无法区分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劳务收入——不可区分计量2013年7月1日,A小企业向H公司销售生产设备10台,每台销售价格10000元,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情况《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应规定,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劳务收入计量无法区分

【实例】 劳务收入——不可区分计量

2013年7月1日,A小企业向H公司销售生产设备10台,每台销售价格10000元,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设备由A小企业派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安装费已包含在售价中。

该设备的成本为每台6000元,安装期间的相关费用为3600元,均为安装人员薪酬,无其他支出。

2013年7月5日,H公司所购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H公司支付了相关款项。

提示 本例中,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同时存在,如果不能区分清楚的,就将二者共同看作销售商品来处理。这种情况《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应规定,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本例的账务处理及会计分录如下:

①2013年7月1日,设备售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收账款——H公司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②发生安装费用时:(www.daowen.com)

借:劳务成本 3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600

③结转安装费用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63600

贷:劳务成本 3600

库存商品 60000

④2013年7月5日,H公司支付相关款项: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应收账款——H公司 1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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