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 优化为 探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成因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 优化为 探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成因

更新时间:2026-0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约、习惯法以及成文法,都要求注册会计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出现,经常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因此导致了对其他人权利的损害。在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有责任履行对客户明示或隐含的合约。除了习惯法以外,注册会计师还可能依据成文法对第三者承担责任。在极少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还承担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败诉的案例日益增多。

合约、习惯法(非书面的法律,是由法院的判例发展而来的)以及成文法(由国家依立法程序制定,并用文字公布施行的法律),都要求注册会计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进一步说,法律责任是与违反合约条款、民事侵权(由于违背法律责任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过失)或犯罪联系在一起的。对于客户和非客户而言,这些责任是不言而喻的。由于非合约方不能凭借合约来要求经济利益,因此,非合约方(非客户)通常被排除在与合约方利益相关的部分之外。

法律责任的出现,经常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因此导致了对其他人权利的损害。应有的职业谨慎,指的是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执业。在职业谨慎方面出现问题就构成了过失。在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有责任履行对客户明示或隐含的合约。如果因过失或违约而没有提供服务,或在工作中未能恪守应有的职业谨慎,则要对客户承担法律责任。此外,依据习惯法,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要对客户以外的其他人承担责任,如对“已预见”将依赖财务报表的有限第三者承担责任。除了习惯法以外,注册会计师还可能依据成文法对第三者承担责任。如在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包含的一些条款,都可以作为起诉注册会计师的依据。在极少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还承担刑事责任。

从目前看,注册会计师涉及法律诉讼的数量和金额都呈上升趋势,除了法律因素外,还有以下原因:

▲财务报表使用者对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日趋了解。

▲政府监管部门保护投资者的意识日益加强,监管措施日益完善,处罚力度日益增大。

▲由于审计环境发生很大变化,企业规模扩大,业务全球化以及企业经营的错综复杂性,使会计业务更加复杂,审计风险变大。(https://www.daowen.com)

▲“深口袋”理论的盛行。社会日益赞同受害的一方向有能力提供赔偿的一方提起诉讼,而不论错在哪一方。

▲注册会计师败诉的案例日益增多。民事法庭在审理起诉会计师事务所的案件中,会计师事务所败诉的案例日益增多。这便促使律师以或有收费为基础提供法律服务,无论是否有道理,都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起诉的对象。

▲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宁愿在庭外和解法律问题,以避免高昂的法律费用和公开的负面影响,而不愿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些问题。

▲法庭在理解专业性事项方面存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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