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晋冀鲁豫边区出入境货物税率表颁布

晋冀鲁豫边区出入境货物税率表颁布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为贪图小利,走私漏税,查获后不但需遵章补税,还要受罚金的处分。六、凡是按照本表纳过税的货物,在本边境区内自由运输,不再征税。选自《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版

晋冀鲁豫边区出入境货物税率表颁布

(1941年7月)

说明:

一、设关征税的意义,为打破敌伪封锁,调剂内地的需供,防止敌寇倾销与掠夺,粉碎他“以战养战”的阴谋,保护我内地的经济建设。

二、为什么规定有些东西禁止出境?有些东西征税出境?有些东西免税出境?

为我们所必需,且仅足自给的东西,如粮食、布匹、牛、马、驴、骡等,或为我军事上所必需,也是敌人军事上所必需的,如金、银、铜、铁,五金类,或军火器材等,为充分供给我之需用,并防止被敌所利用,所以绝对禁止出境。

有些土产东西,我们不能充分利用,于敌人也无大帮助,则许纳税输出;或虽与敌人有利,而换回必需品,对于我方抗战利益更大更多时,则在原则上采取课以重税,提高其价格的限制输出的办法,并且一定要换回必需品,调剂我方需供。

有些东西,非我所必需,或是现在尚不能利用,或为我大宗出产,一时尚不能尽量利用的东西,我们为了奖励它出境,并且组织大量输出,以期换回我之必需品,所以免税出境。

三、为什么规定一些东西禁止入境?有些东西征税入境?有些东西免税入境?

敌人货物且非我所必需的奢侈品,甚至毒害我们的东西,如各种毒品、烟、酒,以及海味、化装品等,为了粉碎敌寇对我的毒化及倾销的毒计,防止我大量资财外溢,所以绝对禁止入境。(www.daowen.com)

有些东西,为我所必需,虽然根据地内有些代用品,但为数不多,尚不足用,或虽非必需,为了照顾各阶层不同的生活要求都准许入境。同时,为了使它们的价格高于我内地的土货,以免影响我土货的畅销,及内地手工业之发展起见,应课以较重税率。

有些东西为我军事上,或生产上,或日用上所必需,一时尚无代用品者,虽有极少一部分代用品,但不足供目前迫切需要者,如军火器材,印刷器材,医务及卫生器材,各种生产用具,机器、各种化学原料,棉花、土布,粮食,土盐、牲畜等,以上几种就山地言,都应免税奖励大量入境。

四、征税轻重的标准——输出或输入货物的税率,以我内地生产之多少,对敌我利害之大小,在加强对敌经济斗争保护我经济建设,调剂需供,改善民生的原则下,定其高低。

五、这个税率表,军政民一律适用,希望军政民运输出入境货物时,一体遵照这个表报税。如果为贪图小利,走私漏税,查获后不但需遵章补税,还要受罚金的处分。至于禁止出入境货物,除因军事上、医务上特别需要,得以请求特许运输外,更应绝对不运输,如果走私偷运,一经查获一律没收,情节重大的,还要并科罚金(另有没收及处罚之规章),所以说走私不但破坏税制,自己还受损失,于公于私均是有害的。

六、凡是按照本表纳过税的货物,在本边境区内自由运输,不再征税。

七、违反本表规定征税者,准被害者,向各稽征机关的上级税局,或各级政府告发,依法严惩。

选自《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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