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出口商品种类及特点分析

出口商品种类及特点分析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16、17世纪大宗外国商品流入中国时,中国传统商品及新兴产品也被运到世界各地。欧洲各国进口中国的货物大多是通过这种方式。明朝海商汪直铜像但在明朝中后期对外出口贸易活动中,中外商人并没有遵守各种禁令。综观以上明政府官方的、民间的出口货物,大致有丝布类、陶瓷类、铁器类、军器军火类、生活用品类等几种类型。

出口商品种类及特点分析

在16、17世纪大宗外国商品流入中国时,中国传统商品及新兴产品也被运到世界各地。其流通的渠道有三种方式:

一是外国官方使节来华回国时,明政府回赐给各国大量物品;

二是中外商人从中国沿海收购货物,将之直接运送到境外销售

三是通过第三国或地区(如吕宋、巴达维亚、日本台湾)流转世界各地。欧洲各国进口中国的货物大多是通过这种方式。

根据《大明会典》记载,中国回赐给外国朝贡使的十八种物品如下:

中国回赐外国贡使物品表[49]

续表

可见,这些通过回赐贡使和商人的中国物品大都属于生活实用类用品,其中,丝绸、纱绢等丝绢类占六种;青花瓶、青花碗等瓷器类占七种;麝香、大黄等药物类占四种;炊具一种。明政府规定,如果外国使节回国途中携带物品不方便,可把回赐给他们的物品折合成明钞变现,如一匹绢丝折合明钞五百贯,一个青花瓶折合明钞五百贯,一斤麝香折合明钞一千五百贯等。明政府还规定,凡中国回赐的物品俱不许在会同馆或南下路途中与华人贸易,这就保证了中国货物可以经由使节及跟随商人运到中国域外的其他地区去。

但明政府对出口贸易物品有很多限制,《大明律》中规定以下物品不准私自运送出口:马、牛、铁货、铜钱,缎匹、绸绢、丝绵、海船、苏木、胡椒硫磺、焰硝、军器、火药等十多种,若有违犯者,或杖,或夹号,或入狱,或充军,或发烟瘴之地,或处死。如私自贩卖出口硫磺五十斤、焰硝一百斤以上者,物品没收;无论卖给外国人多少,为首者皆处斩,胁从者俱发边卫充军。

明朝海商汪直铜像

但在明朝中后期对外出口贸易活动中,中外商人并没有遵守各种禁令。为什么?因为政府所禁的各种物品都是走俏货,商人们正是借此以发大财,著名海寇(商)头子汪直开始致富时就是走私明政府的违禁货物。曾当过胡宗宪平倭幕僚的明代散文家、藏书家茅坤说:“嘉靖十九年时,海禁尚弛,直(汪直)与叶宗满等之广东造巨舰,将带硝黄、丝绵等违禁物抵日本、暹罗、西洋等国,往来互市者五六年,致富不赀。夷人信服之,称为五峰船主。”[50]当时很多被政府视为海寇和海贼的人,差不多都是靠走私禁物才得以壮大势力的。

综观以上明政府官方的、民间的出口货物,大致有丝布类、陶瓷类、铁器类、军器军火类、生活用品类等几种类型。我们来详细探讨下明朝丝布类、陶瓷类出口情况。

丝布类指各种丝绸、锦绫、绢纱和各种棉纺布料。沿海的浙江、福建和南直隶各府是丝布生产的中心,如苏州、杭州绍兴、松江、湖州、台州、温州宁波泉州等府,都设有各种配套的生产作坊。前述新兴的专业性蚕桑与丝织市镇26个,棉花与棉纺织市镇五十三个,都是随着各类绢布出口量的增大而兴起的。

丝绸织品是我国传统的出口大宗商品,到明代时期,丝织品的出口仍占第一位,尤其到了明代中后期,随着欧洲商人的东来、南洋与美洲之间的贸易通道的打开,欧洲、美洲各地对中国的丝织品需求量更大,各国商人千方百计从中国或从中转地区贩运中国丝织品以获厚利。据台湾学者全汉升统计,从万历八年(1580)至十八年,每年由澳门输往印度、果阿的中国生丝为三千七百担;万历二十七年(1599)前后运往日本长崎的有三千多担,价值一百万两;崇祯年间经荷兰运往日本的中国丝逐年递增,崇祯八年(1635)为一千三百担,崇祯九年为一千四百担,崇祯十三年为二千七百担。17世纪早期运到欧洲的中国丝使商人获得巨利,如天启元年(1621)运至阿姆斯特丹的第一批生丝,毛利为成本的320%,次年,一批从台湾运到阿姆斯特丹的生丝,毛利为投资的325%,而同时期运到该地的波斯丝的利润只有100%。巨额利润刺激着中外各国商人的胃口,使得中国丝织品的出口量猛增,为中国经济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51]

棉纺织品是从元代才兴起的手工业产品,但经过不到二百年的发展,明中期的各种棉纺织业已经大量崛起,成为仅次于丝织、陶瓷的第三大出口商品。前述松江和太仓的棉花种植挤垮了粮食生产,占有耕地的十分之六七。东南沿海省区的苏州、杭州、太仓、松江等府县中,棉纺织机增多,棉纺织业分工细,雇工大量涌现,各类棉布、土布行销国内外,所有这些都可说明当时棉纺织业已发展到一定规模。同时,不但沿海的棉花与棉纺织业发展很快,内地的山东、河南、四川等也大量种植棉花,并把生产的棉花贩运到沿海加工出口。如河南杞县《李氏族谱》记载说,李姓家族中就有从事这种棉花贩运的人,由于看到沿海经济发展比内地快,这位贩运棉花的李姓族人竟在获利后落户不归。[52]由此可见,当时中国棉纺织业的发展与出口,已经不单单使沿海地区经济得到改观,而且引起了内地省份农业种植结构的变化,并且使人口从内地向沿海流动,沿海人口向国外流动,南洋各地众多的华人、华商就证明了这一点。

陶瓷是中国传统的出口商品王牌,在明代是仅次于丝织业的第二大宗出口货物,当时官设和民办的各类瓷窑遍布,尤以景德镇的产品久负盛名,在各样式和颜色的瓷碗、瓷盘、瓷瓶中,青花瓷器受到外国人的崇拜,这种瓷器以轻逸、飘洒、恬淡著称,运到欧洲以后,影响了欧洲的艺术发展,使欧洲在认知瓷器的过程中掀起对中国各方面的崇拜狂热。

明代青花瓷

明代瓷器出口的主要地点有福建的漳州、福州、泉州,广东的广州。转售的区域有四个地方:一是东邻日本;二是南洋,尤以菲律宾为中心;三是经由吕宋中转而运到美洲的墨西哥、秘鲁;四是经由南洋、印度洋运到欧洲。

考古发现,在菲律宾后来发掘的四万件瓷器中,经专家鉴定,它们绝大部分属于明代的产品。1641年七月十日,从福州出发的1艘海船,装载2700件瓷器去了日本;同年十月十七日,97艘到达日本长崎港的海船共运去瓷器两万多件;1614年十月,荷兰商船克尔德兰号从印尼爪哇转购中国瓷器六万九千零五十七件运到了欧洲。[53]明代陶瓷的大量外销出口,不但使官府、中外商人获取厚利,而且把中国的制瓷技术传到世界各地。欧洲从仿制中国瓷器开始,制造了大批陶瓷来冒充中国产品,并把它们销售到各国,甚至在后来运到中国。

永乐宣德年间伊斯兰风格青花瓷

永乐年间鲜红釉印花云龙纹高足碗

宣德年间鲜红釉描金云龙纹盘

除了以上各种出口产品外,明代的漆器茶叶、各种药材、金属、工艺品、书籍等也通过各种渠道运到世界各地,受到外国人的欢迎。

从以上明代出口商品的种类中,可以看出有如下特点:

第一,传统商品保持优势,新兴产品增长迅速。丝织品和陶瓷是中国长期盛行不衰的产品,丝绸及丝织品从汉代已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大宗货物,陶瓷自从自宋代繁荣后,一直不断发展。两项产品的输出在明代仍位居榜首,为中外贸易的交流作出了杰出贡献。同时,一些新兴的产品如棉纺织品也在此刻粉墨登场,成为中国外贸出口中突起的异军。棉纺织品在明中后期不断发展壮大,并与茶叶成为17世纪后半期和18世纪中国沿海出口的主体。

第二,实用性大。各类丝、绢、布、瓷碗、瓷盘、药材都是非常实用的生活品,明政府以回赐的方式给予外国的十八种产品中,没有一种是奢侈品。

第三,所达地区广。在明代以前的各朝,中国物品对世界各地的影响主要是亚洲地区的一些国家,到了明代,随着官方、私营的各种贸易发展和欧洲人的东来,中国的货物已具备了世界意义,不但渗透到亚洲各个国家和地区,而且远航到了欧洲、非洲、美洲,当时世界各地都可以见到经过不同渠道而运至本国的中国产品,这是以前没有的现象。

【注释】

[1]根据C.R.博克塞著、朱杰勤译:《明末清初华人出洋考》(《中外关系史译丛》,海洋出版社,1984年,第92页)整理。

[2][荷]威·伊·邦特库:《东印度航海记》,见《中外关系史名著译丛》,中华书局,1982年,第79页。

[3]〔清〕梁廷枏:《粤海关志·凡例》,台湾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181册。

[4]〔明〕霍与瑕:《上潘大巡广州事宜》,〔明〕陈子龙、徐孚远、宋征璧:《皇明经世文编》·卷三六八《霍勉斋集一》。

[5]〔明〕许孚远:《疏通海禁疏》,〔明〕陈子龙、徐孚远、宋征璧:《皇明经世文编》卷四《敬和堂集》。

[6]〔明〕张燮:《东西洋考》卷七《饷税考》。

[7]〔明〕张燮:《东西洋考》卷七《饷税考》。

[8]〔明〕张燮:《东西洋考》卷七《饷税考》。

[9]〔明〕万表:《海寇议》,《玄览堂丛书续集》第十五册。

[10]〔明〕屈大均:《广东新语》卷十五。

[11]〔明〕万表:《海寇议》,《玄览堂丛书续集》第十五册。

[12]〔明〕万表:《海寇议》,《玄览堂丛书续集》第十五册。

[13]〔明〕胡宗宪:《广福浙兵船会哨论》,〔明〕陈子龙、徐孚远、宋征璧:《皇明经世文编·胡少保海防论》卷二六七。(www.daowen.com)

[14]转引田汝康《17—19世纪中叶中国帆船在东南亚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

[15]〔清〕汪楫:《崇祯长编》(残本)卷六十六,台湾文献丛刊《明实录闽海关系史料》。

[16]〔清〕张廷玉:《明史》卷三二五。

[17]〔清〕张廷玉:《明史》卷三二五。

[18]〔明〕王临亨:《粤剑编·九月十四日夜话记附》卷四,《玄览堂丛书续集》第82册。

[19]〔明〕《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五八。

[20]〔明〕朱纨:《朱中丞甓余集》,〔明〕陈子龙、徐孚远、宋征璧:《皇明经世文编》卷二〇五。

[21]〔明〕朱纨:《朱中丞甓余集》,〔明〕陈子龙、徐孚远、宋征璧:《皇明经世文编》卷二〇五。

[22]〔明〕林希元:《林次崖文集》,〔明〕陈子龙、徐孚远、宋征璧:《皇明经世文编》卷一六五。

[23]〔明〕万表:《海寇议》,《玄览堂丛书续集)第15册。

[24]〔明〕万表:《海寇议》,《玄览堂丛书续集)第15册。

[25]〔明〕朱纨:《朱中丞甓余集》,〔明〕陈子龙、徐孚远、宋征璧:《皇明经世文编》卷二〇五。

[26]〔明〕《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一〇八。

[27]〔明〕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福建》,四部丛刊本。

[28]〔明〕胡宗宪:《筹海图编》卷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9]〔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史七》。

[30]〔明〕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福建》,四部丛刊本。

[31]〔明〕朱纨:《朱中丞甓余集》,《皇明经世文编选录》(上)卷二五〇。

[32]〔明〕朱纨:《朱中丞甓余集》,《皇明经世文编选录》(上)卷二五〇。

[33]〔明〕胡宗宪:《筹海图编》卷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4]〔明〕胡宗宪:《筹海图编》卷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5]〔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五五。

[36]〔清〕张廷玉:《明史》卷二〇五。

[37]〔明〕《潮阳县志》卷二《县事记》。

[38]〔明〕王世贞:《倭志》,《玄览堂丛书续集》第15册。

[39]〔清〕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四。

[40]〔明〕徐阶:《岁考通事官生》,〔明〕陈子龙、徐孚远、宋征璧:《皇明经世文编·徐文贞公集》卷二四五。

[41]〔明〕余子俊:《增重国体事》,〔明〕陈子龙、徐孚远、宋征璧:《皇明经世文编》卷六十一。

[42]〔明〕余子俊:《增重国体事》,〔明〕陈子龙、徐孚远、宋征璧:《皇明经世文编》卷六十一。

[43]〔明〕吕维祺:《四夷馆增定馆则·文史》卷十二。

[44]〔清〕张廷玉:《明史》卷八十一。

[45]〔明〕王临亨:《粤剑编》卷二。

[46]〔明〕张燮:《东西洋考》卷八。

[47]〔明〕《大明会典》卷一一三,给赐四。

[48]全汉升:《明清经济史研究》,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7年,第38—40页。

[49]〔明〕《大明会典》卷一一三,给赐四。

[50]〔明〕茅坤:《海寇议后编》,《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31册。

[51]全汉升:《明清经济史研究》,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7年,第38—40页。

[52]〔清〕河南杞县《李氏族谱·附记》。

[53]沈光耀:《中国古代对外贸易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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