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银行卡账户及相关交易解析

银行卡账户及相关交易解析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单位申领银行卡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发卡银行应当提供24小时挂失服务,通过营业网点、客户服务电话或电子银行等渠道及时受理持卡人挂失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发卡行受理注销之日起45日后,被注销信用卡账户方能清户。发卡银行应当对借记卡持卡人在ATM取款设定交易上限,每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

银行卡账户及相关交易解析

(一)银行卡申领、挂失和注销

1.申领

(1)单位卡。单位申领银行卡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发卡银行可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程度,要求其提供担保。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从其单位的外汇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

(2)个人卡。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个人贷记卡申请的基本条件:①年满18周岁,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工作单位和户口在常住地的城乡居民;②填写申请表,并在持卡人处亲笔签名;③向发卡银行提供本人及附属卡持卡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地、境外人员及现役军官以个人名义领卡应出具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户口或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须提供具备担保条件的担保单位或有当地户口、在当地工作的担保人。

个人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以其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属于个人的合法的劳务报酬、投资回报等收入转账存入,个人外币卡账户的资金以其个人持有的外币现钞存入或从其外汇账户(含外钞账户)转账存入,该外汇账户及存款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严禁将单位的款项转入个人卡账户存储。

2.挂失

持卡人丧失银行卡,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按规定提供有关情况,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审核后办理挂失手续。

发卡银行应当提供24小时挂失服务,通过营业网点、客户服务电话或电子银行等渠道及时受理持卡人挂失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借记卡的挂失手续办妥后,持卡人不再承担相应卡账户资金变动的责任。

3.销户

持卡人在还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可申请办理销户。销户时,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回相应的外汇账户,不得提取现金。对于持卡人因死亡等而需办理的注销和清户,应按照我国的继承法和公证法等法规办理。发卡行受理注销之日起45日后,被注销信用卡账户方能清户。

【案例3-24】 荣欣公司在甲银行开立了一个单位人民币借记卡账户。2018年2月6日,荣欣公司向裕祥公司销售A商品一批,价款30万元,荣欣公司要求裕祥公司将购货款汇入其在甲银行开立的借记卡账户。第二天,荣欣公司财务人员将银行卡账户中的10万元转入该公司董事长在乙银行开立的个人银行卡账户。请问荣欣公司的以上做法违反了哪些信用卡业务管理的规定?

【解析】 (1)《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本例中,荣欣公司要求裕祥公司将销售A商品的货款存入该借记卡账户违背了上述规定。(www.daowen.com)

(2)《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个人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以其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属于个人的合法的劳务报酬、投资回报等收入转账存入。但是,严禁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本例中,荣欣公司财务人员将单位银行卡账户中的10万元转入该公司董事长在乙银行开立的个人银行卡账户,属于公款私存,应按规定追究其责任;甲银行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没有认真审查,属于失职行为,也应追究有关责任。

(二)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

1.单位卡规定

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单位卡不得支取现金。

2.信用卡规定

信用卡可以预借现金,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现金提取是指持卡人通过柜面和自助柜员机等,以现钞形式获得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现金转账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现金充值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非银行支付系统开立的支付账户。

信用卡持卡人通过自动柜员机(ATM)等自助机具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1万元人民币。发卡银行应当对借记卡持卡人在ATM取款设定交易上限,每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储值卡的面值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 000元人民币。发卡机构不得将持卡人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至其他信用卡,以及非持卡人的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

3.发卡机构与持卡人协议约定、发卡机构自主决定的事项

(1)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现金提取业务,通过各类渠道办理现金转账业务的每卡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

(2)发卡银行自主决定是否提供信用卡现金充值服务,并与持卡人协议约定每卡每日限额。

(3)信用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银行记账日到发卡银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付全部银行款项有困难的,可按照发卡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还款。持卡人透支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决定。

4.违约处理

发卡银行通过下列途径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扣减持卡人保证金、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物;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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