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有企业境外上市:控股情况分析

国有企业境外上市:控股情况分析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国有控股境外上市公司,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实施股权激励,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董事会中有3名以上独立董事,并能有效履行职责。该公司国家控股比例为45%,但公司的主要决策由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控制。控股公司的主要业务都集中于上市公司。

国有企业境外上市:控股情况分析

对于国有控股境外上市公司,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实施股权激励,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董事会中有3名以上独立董事,并能有效履行职责。

②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实施计划明确,持续发展能力良好。

③公司业绩考核体系健全,基础管理制度规范,进行了劳动、用工、薪酬制度改革。

为了确保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实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在提出上述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优化董事会结构,健全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董事的制度,按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的原则确定董事会成员人选,逐步减少国有控股股东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数量,增加董事会中由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提名的、由公司控股股东以外人员任职的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数量,督促董事提高履职能力,恪守职业操守,使董事会真正成为各类股东利益的代表和重大决策的主体,董事会选聘、考核、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能必须到位。

【例8-1】 某境内上市公司2009年9月拟对公司高管人员和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该公司国家控股比例为45%,但公司的主要决策由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控制。公司2007年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成员共10人,其中,外部董事3人(均来自控股公司),独立董事3人,薪酬委员会3人中1人为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控股公司的主要业务都集中于上市公司。激励方案规定,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奖励基金,并用于回购股票,如果3年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都达到10%以上,公司将向上述激励对象授予回购的股票。(www.daowen.com)

要求:试分析该公司是否符合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条件以及股权激励方案的种类。

【分析与提示】 首先可以看出,该公司不属于境外公司,而且该公司国有控股比例虽不足50%,但实质上是国有控股,因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在符合一般上市公司要求的基础上,还必须符合国有境内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

按照一般公司的规定,2007年该公司被审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由于不属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而且也并非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并不影响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初步判断,董事会中外部董事比重是60%,但由于该控股公司主要业务都集中于上市公司,由此可知控股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属于外部董事,故该公司违反了国有境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此外,该公司薪酬委员会中有1名非外部董事,也不符合所有薪酬委员会成员都必须是外部董事的规定。

公司采用的是业绩股票的激励模式,在符合一定绩效的条件下授予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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