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公益林保护管理:生态效益补偿方案研究

公益林保护管理:生态效益补偿方案研究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确了林地、林权管理以及野生动植物管理等森林资源的具体管理办法,使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有规可依、有据可查。同时严格国家级公益林征占用管理,严把生态红线,强化林木、林地消长的监测评价和动态管理。使宁夏的公益林保护管理走向常规化、规范化,使公益林管护成效显著提升,极大地提高了公益林质量和效益。经计算汇总,2020年宁夏公益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年总价值为293.15亿元。

公益林保护管理:生态效益补偿方案研究

一、公益林面积

宁夏自2010年开始,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规定,规范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和动态调整,区划落实了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和地方公益林,使区划落界的小班属性数据和矢量数据,实现与当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相衔接。

2017年,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公益林落界工作的通知》文件,宁夏对原国家级公益林中不符合区划范围标准的面积,进行认真核实,在新落界中予以剔除,保证国家级公益林在林地范围内进行区划。其落界成果汇总到《2017年林地变更一张图》中,经过矢量化核对,准确无误。经国家批准宁夏现有公益林总面积为1 630 645.169公顷,其中:国家级公益林582 177.922 1公顷(一级保护203 238.73公顷、二级保护378 939.19公顷);地方公益林1 048 467.247公顷。(详见表4-3-1)

表4-3-1 宁夏公益林面积一览表(2017年) 单位:公顷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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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益林管理

(一)管护制度

自治区林业厅(局)根据国家对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方面的要求,为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专门制定下发了《宁夏公益林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宁夏公益林资源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了林地、林权管理以及野生动植物管理等森林资源的具体管理办法,使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有规可依、有据可查。

(二)责任落实

自治区林业厅(局)按照公益林管护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对各林业管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与各林业管理单位层层签订保护管理责任书,并明确各级责任;各林业管理单位、林场将公益林地块按林班、小班进行划分,落实到每个护林员,与护林员签订生态公益林森林资源管护项目责任书。护林员对自己管护的责任区长期驻守管护,详细记录巡护情况,基本做到了巡护日志记录真实、准确、可靠。同时加强了GPS定位系统、ARCGIS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的培训,建立了由林业GPS巡护管理系统,利用GSM网络,使每个护林员使用手机确定当前巡护位置及轨迹,并通过视频终端对事件进行处理,极大地提高了公益林信息化管理水平与效率

同时严格国家级公益林征占用管理,严把生态红线,强化林木、林地消长的监测评价和动态管理。

(三)组织考核

公益林管护情况检查与考核方面,采取各林业管理单位先自查的方式,然后由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结合平时掌握情况以及考核办法,每年组织自治区基金管理站、天保办、计财处、资源处、森林公安等部门对各林业管理单位、林场的公益林管护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林业管理单位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并在年终总结会议上进行奖惩。

(四)档案管理

在公益林档案管理方面,依据《宁夏公益林资源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各林业管理单位固定专人负责公益林管护档案的管理,负责信息及管护工作总结的报送。各管理单位基本做到计划投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检查验收等文件(包括图、文、表)齐全,管护人员建档立卡,技术、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化,同时实现了计算机档案资料的管理。

(五)经营管理

在经营管理方面,2014年自治区林业厅依据《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LY/T2008—2012),根据宁夏具体情况,编制下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细则》,要求各林业管理单位、国有林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对公益林的经营做了具体要求。

截至2018年,宁夏各林业管理单位、97个国有林场均已完成《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经林业厅组织相关部门审查验收,正式批准实施。各单位的《森林经营方案》,主要根据本单位森林资源的类型和分布,制定十年经理期内的发展和经营方向,以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采用“分区施策,分类经营”的策略,重点突出公益林的保护管理;严格划分了“严格保护类、重点保护类和保护经营”等类型。使宁夏的公益林保护管理走向常规化、规范化,使公益林管护成效显著提升,极大地提高了公益林质量和效益。

三、公益林评价(www.daowen.com)

(一)公益林管理评价

2018—2020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连续三年对宁夏国家公益林的保护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按照评价内容和相关标准,给予适当的评价分值。全区评价分值结果为40分(满分为45分)。

表4-3-2 宁夏生态公益林管理情况评分表(2020年)

注:(1)落界与监测成图满分15分。根据实地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全区固定样地全部落到小班地块,但部分样地没有明显标记,监测成果资料不齐全,共扣2分,得分13分。
(2)日常管理满分10分,据查阅相关资料,全区公益林日常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并配备专门人员,制定了相关公益林管理办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护责任制并落实管护责任区,建立了国家公益林档案,公益林日常管理合理,无扣分项,得分10分。
(3)保护管理满分14分,根据查阅相关资料,全区公益林保护管理机制健全,近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严重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以及其他重大毁林案件,但2018—2020年发生一般森林火灾65次,较大火灾6次,过火面积367.48公顷,损失幼树31.41万株,因此,保护管理方面扣3分,累计得分11分。
(4)经营管理总分6分,国有林场、保护区等管理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相继批复实施;森林经营方案2018年相继批复,基本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经营;征占用公益林按规定上报、核减。经营管理方面得分6分。

(二)公益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

宁夏于2018—2020年连续三年对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分年度进行量化评价,评价对象为宁夏22个市、县(区)的生态公益林中的乔木林和灌木林,其中:乔木林面积19.10万公顷、灌木林面积59.21万公顷。根据《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GB/T 38582—2020)规定,森林生态服务功能评估内容包括涵养水源、保育土壤、林木养分固持、固碳释氧、净化大气、森林防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森林游憩等方面的生态服务功能进行物质量计算及价值核算。经计算汇总,2020年宁夏公益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年总价值为293.15亿元。详见表4-3-3。

表4-3-3 宁夏公益林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物质量价值一览表(2020年)

在宁夏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中,以贡献率大小排序: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游憩>林木养分固持>净化大气>森林防护。其中以涵养水源最为显著,其服务功能价值之和占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的40.27%。

四、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一)补偿金额

自2004年开始,宁夏的53 600公顷国家级公益林被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2004年中央财政投入资金462万元。之后,国家逐年扩大宁夏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和资金。补偿面积由2004年的53 600公顷,扩大到2020年的582 177公顷;投入资金由2004年的462万元,扩大到2020年的9 742万元。

自2015—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公益林补偿基金57 554万元。全区市、县(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共有29个单位纳入公益林补偿范围内。

表4-3-4 中央财政公益林补偿资金一览表(2015—2020年) 单位:万元

与此同时,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鼓励各林业管理单位进行森林多元化经营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单位在保护区域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开展森林旅游。国有林场开展了林下养殖、种植等多种经营,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增加收入,以弥补林业部门资金投入不足,实现森林资源经济效益价值化。

(二)资金使用

为保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效率及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成效,生态林业基金管理站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宁财(农)发〔2010〕507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主要采取的措施:加强对各林业管理单位森林管护事业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办法,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确保补偿资金的安全,并严格执行资金审计制度。

(三)成效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下发和使用,弥补了各林业单位、国有林场公益林抚育、保护、管理的资金不足。严格规范了公益林保护管理,使林木盗伐、滥挖地被植物、滥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近五年来,宁夏无有害生物大爆发现象,确保了森林资源的生态安全;珍稀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有效保护,维持了生态平衡、保护了物种资源;林分质量显著提升,林木蓄积量增加,公益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维护国土安全等综合生态功能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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