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营销渠道的定义及价值创造

营销渠道的定义及价值创造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只要是从生产者到最终消费者或用户之间,任何一组与商品交易活动有关并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的营销中介机构均可称作一条分销渠道。分销渠道的实体是购销环节。分销渠道通过完成其系统功能,为最终消费者创造价值。

营销渠道的定义及价值创造

营销渠道(marketing channel)的重心在于实现产品在空间上的位移和实际交付,随着营销实践的发展和理论的深入,营销渠道不仅指将产品从制造商手中传递给目标客户的全部分拨过程,而且兼有产权交易、物流管理和促销等多种功能和内涵。所谓分销渠道,是指某种产品和服务在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过程中,取得这种产品和服务的所有权或帮助所有权转移的所有企业和个人。因此,分销渠道包括商人中间商(因为他们取得所有权)和代理中间商(因为他们帮助转移所有权),此外,还包括渠道起点和终点的生产者和最终消费者或用户。但是,不包括供应商、辅助商。在现代社会中大部分生产企业并不是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和用户,而是借助一系列中间商的买卖活动来实现。

图13-1 分销渠道

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大部分生产企业并不直接把产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或用户,而要借助于一系列中间商的转卖活动。商品在流通领域内的转移,包括由商品交易活动完成的商品所有权转移过程和由储存、运输等完成的商品实体转移过程两个方面。商品实体转移的动向和经过的环节并不一定与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动向和经过环节完全一样。例如,商品从生产者到零售商可能经过两道批发商与商品交易活动,但这些批发商实际上并没有运送或保管过该商品;另一方面,即使有若干专业的运输公司或仓储公司参与了商品实体转移活动,但他们却从未介入任何商品的买卖交易活动,他们只是提供了服务。因此,分销渠道的含义,一般仅指由参与了商品所有权转移或商品买卖交易活动的中间商组成的流通渠道。分销渠道的起点是生产者,终点是消费者或用户,中间环节包括各参与了商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和经纪人。严格地说,后两类中间商并不对商品拥有所有权,但他们帮助达成了商品的买卖交易活动,因此,也可作为分销渠道的一个环节。所以,只要是从生产者到最终消费者或用户之间,任何一组与商品交易活动有关并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的营销中介机构均可称作一条分销渠道。

分销渠道具有下列特征:(www.daowen.com)

(1)分销渠道是一个流通体系。它一端连接生产,另一端连接消费,是实现产品从生产企业不断流向消费者(用户)的整个流通过程。

(2)分销渠道由一群相互依存的组织或个人组成,其成员通常包括生产者、中间商(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和消费者,他们共同为解决产品流通问题发挥各自不同的营销功能,形成合作关系;同时也会因不同的利益和其他原因发生矛盾和冲突,需要协调和管理。

(3)分销渠道的实体是购销环节。产品在渠道中通过购销活动转移所有权,流向消费者。

(4)分销渠道是一个多功能系统。它不仅要通过在适当的地点,以适当的质量、数量和价格供应产品和服务以满足需求,而且要通过各成员的促销活动来刺激需求。分销渠道通过完成其系统功能,为最终消费者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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