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明确反对次级制裁,提供救济和反制法律依据

明确反对次级制裁,提供救济和反制法律依据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预防、抵制美国的次级制裁,至少有15个国家和地区通过了阻断法令,否定美国次级制裁在本法域的法律效力。例如,针对美国国内法上对伊朗的次级制裁,欧盟重新启用并修改了阻断法令。首先,从国内法上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否定次级制裁在我国的效力,明确中国法院和相关机构不会执行以美国次级制裁相关法令为依据作出的美国判决和行政行为。

明确反对次级制裁,提供救济和反制法律依据

如前文所分析,美国次级制裁逾越了联合国决议界限,也违反了国际管辖原则和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原则,不具有国际法上的合法性,被国际社会广泛地反对和批评,受次级制裁的国家有权利抵制次级制裁。

为了预防、抵制美国的次级制裁,至少有15个国家和地区通过了阻断法令,否定美国次级制裁在本法域的法律效力。例如,针对美国国内法上对伊朗的次级制裁,欧盟重新启用并修改了阻断法令。一是要求欧盟各成员国企业在阻断法令生效的30日内,向欧盟委员会报告其相关经济金融利益是否遭受美国次级制裁的损失和影响;二是否定基于美国次级制裁的外国法院判决、裁定或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三是补偿欧盟企业因在伊朗的合法商业行为而受到美国次级制裁惩罚的损失;四是对因为服从或逃避美国制裁而退出伊朗市场的企业进行罚款。[41]进行类似立法的国家和地区还有加拿大和墨西哥,例如墨西哥公布了《贸易投资保护法》,直接否定国外法律产生的域外效力,准许墨西哥企业不承认美国因违反次级制裁对墨西哥企业作出的判决和认定。加拿大也针对美国次级制裁修改了《外国域外管辖措施法案》,拒绝执行美国因次级制裁对加拿大公司的判罚。(www.daowen.com)

我国长期深受美国次级制裁的影响和侵害,因此,我国应该效仿前述国家和地区制定类似阻断法令的法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抵制美国次级制裁的域外效力,通过立法的形式为国内私主体提供不执行美国次级制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首先,从国内法上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否定次级制裁在我国的效力,明确中国法院和相关机构不会执行以美国次级制裁相关法令为依据作出的美国判决和行政行为。其次,对国内因受制裁影响的相关企业予以一定力度的补偿,消弭美国以经济制裁为借口打压我国某些行业的意图,但这种补偿应该以合理适当的方式进行,特别是对国有企业,避免陷入争议较大的有关国有企业补贴问题上去。最后,我国应明确规定,在我国否认美国次级制裁效力的前提下,若美国仍旧对我国相关个人、实体进行制裁,我国可以进行合法反制,对美国在我国的相关个人、实体也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受制于欧盟与成员国的权力分配体制,欧盟的阻断法令只是一个框架性的法律文件,具体的标准、细则、操作还依赖于各成员国国内法的制定和执行。与之相比,我国相关反制法律制度的具体构建和统一实施更具有现实可操作性。其中,需要注意,中国的阻断法令不宜效仿欧盟要求国内企业不执行美国次级制裁并对执行者罚款,因为尽管阻断法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国内私主体的信心,以国家立法强力保障国内企业的合法利益诉求,但从实际效果而言,由于美国称霸成性,全球美元体系内的公司、实体难以冒着被美国制裁的风险对抗美国的次级制裁规则,被无理制裁的企业多数情况下也只能自认其罚,难以依据自己国内的相关法律对美国进行损害赔偿的诉讼,即便得到了国内司法救济胜诉判决,针对美国的赔偿请求的实际承认与执行也是难上加难,企业遵守美国的次级制裁法律和总统行政令更多是一种无奈的现实选择,应该予以尊重。特别是考虑到美国近两年来屡屡针对中国和中国企业,更不应该在阻断法令中有这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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