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集团现金收支管理的规定

集团现金收支管理的规定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条 为加强本集团及下属各单位现金收支管理,明确现金收支范围和收支标准,规范现金收付手续,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集团资金结算中心于每月月底前就下一个月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进行一次概算,并将概算后的费用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第五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实施编号管理,采取每月一次连续编号方式。

集团现金收支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本集团及下属各单位现金收支管理,明确现金收支范围和收支标准,规范现金收付手续,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集团资金结算中心于每月月底前就下一个月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进行一次概算,并将概算后的费用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

第三条 各单位只能在资金结算中心汇入的款项中开支,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单位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即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 各单位每旬上报一次“现金收支旬报表”,该表应于每旬第1日(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情况逐项编制妥当,一式两联,第一联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单位主管签核后限时转送资金结算中心;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据此于月底填制“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

第五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实施编号管理,采取每月一次连续编号方式。当月的每日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次月1日再重新编号。

第六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中反映出的费用,按类别列示,具体分为两大类:

1.营业费用,即营业人员、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2.管理费用,即除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管理部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现金收支旬报表”中的费用在分类的同时,还应分具体明细,这些明细的统一划分如下:

1.营业费用。

(1)汽车费:营业人员所付的汽油和机油费、过桥费及存车费等。

(2)旅费:营业人员所支付的计程车资及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费用:营业人员因业务上的应酬所需的开支。

(4)员工津贴:营业人员薪资(包括本薪、汽车津贴、交际津贴、成交奖金、各项加班及值班费等)。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导致公司损失的部分。

(6)名片:营业人员所印名片的费用。

(7)工具: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工具费。

2.管理费用。

(1)汽车费:除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和机油费。

(2)旅费:除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计程车费或差旅费。

(3)运费:因装载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4)文具用品: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的费用。

(5)清洁费用:支付给清洁公司的费用。(www.daowen.com)

(6)邮费: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所购邮票的费用等。

(7)电话费:业务上的长途电话费及市区电话费。

(8)电力费:因用电而支付的费用。

(9)自来水费:因用自来水而支付的费用。

(10)修理费:汽车修理及保养费等。

(11)人事广告费:刊登招工启事等所需的费用。

(12)报刊杂志:订阅报刊所支付的费用。

(13)固定薪资:除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的薪资。

(14)公共关系:除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因管理之需而支付的交际费。

(15)租金支出:所支付的房屋的租金。

(16)税捐:所支付的营业印花税

(17)其他变动费用:未能列入上述分类科目的费用。

第八条 财务核算人员在收到“现金收支旬报表”后必须分类进行报销,不得相互混淆,更不得以丰补欠。

第九条 各单位与总公司间如有代收或代支情况发生,一律以“内部转账单”进行结算,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填写“内部转账单”,并于收款当日连同票据一起寄送集团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结算中心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入账的同时,将入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

2.总公司代各单位收款时,应由资金结算中心于收款日填写“内部转账单”,通知被代收单位,所收款项则暂代留存。被代收单位在接到资金结算中心的通知后,应于当天在账目中增加本单位收入。

3.各单位代总公司支付款项时,不得计入“现金收支旬报表”,而应另行备忘登记,并在每旬寄送“现金收支旬报表”时另填写“内部转账单”,再连同单据一并寄送总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由资金结算中心依此汇入该笔款项。

4.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应于每月25日前由资金结算中心以“内部转账单”通知被代支单位在其“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入金额”栏和“支付金额”栏内以虚收虚付方式直接登入该笔费用款项,以增加账面的收入金额与费用金额。

第十条 各单位员工的借支总额在3000元以内的,需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库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若借支总额超过3000元的,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方能由资金结算中心汇寄支付。

第十一条 各单位财务核算人员应于每月月底凭留存的当月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当月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中,这样就可控制各项费用实际与预算的差异,并且在详加分析后,呈单位主管查核。

第十二条“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一式两联,各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此表寄送总公司业务部,业务部查核费用无误后,即转送资金结算中心复核,最后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资金结算中心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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