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动员全公司各个部门、车间的全体职工对质量及产品质量成本进行核算、分析、控制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保证公司产品在质量、成本和效益三者之间取得最佳的结合,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管理机构。
1.质量成本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为开展好这项工作,公司决定建立以财务总监为首的质量成本管理中心。质量成本管理中心由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财务科、技术科、服务科、科研所、销售科负责同志组成,定期开展质量成本分析研究。
2.按照“归口管理、集中核算”的原则,车间成本核算员、科室专(兼)职核算员负责本单位质量成本核算工作,财务科的专职质量成本会计负责全公司质量成本核算工作。质量成本核算,实行车间和各职能部门及公司总部两级核算体制。
第三条 准确核算质量成本、质量收入和质量收益,降低控制质量过程的耗费,争取质量收入的提高,寻求增加质量收益的途径和方法,为提高质量管理提供信息资料,是质量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务。
1.质量收入包括新产品研究收入、设计试制收入、生产质量收入、质量检验收入、销售质量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2.质量成本包括新产品试制成本、内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鉴定成本和预防成本等。
3.质量收益包括本期实现质量收益、潜在质量收益、质量社会效益。
第四条 公司质量成本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所耗用的材料费、办公费、差旅费及劳动保护费。
2.质量检测的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的购置、折旧和维护费用。
3.产品、半成品、外购件和原材料的试验、检验、评审费用。
4.质量管理人员工资、附加费和部门经费。
5.产品出厂前由于质量缺陷造成的材料和人工等的损失,包括废品损失、不合格品返修费用、产品降级损失、停工损失等。
6.“三包”费用及其有关折价损失与赔偿费用。
7.用于质量管理的奖励费用与培训费。
8.其他与质量管理有关的费用。(https://www.daowen.com)
第五条 质量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1.各单位及各部门需根据质量成本核算的要求,健全原始记录与管理制度,把会计核算的原始记录统一起来,使预测、计划、控制和考核分析工作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
2.根据核算要求,建立统计台账,做好质量资料的统计与存档工作。
3.每季度均应由“全面质量办公室”牵头,财务科配合编制质量成本计划。
4.以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为控制对象,做到日常控制、事前控制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并且以班组为重点进行工序控制。
第六条 质量成本核算的方法。
1.质量成本核算采用会计核算与统计核算相结合的方法,实际收支采用会计核算方法,潜在收支采用统计核算方法。其中,质量成本以会计核算为主,质量收入与收益则以统计核算为主。
2.采用质量统计工作与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相结合的形式,不专设质量核算科目与账户。
第七条 质量成本分析。公司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成本分析。财务科主要进行数据分析;各车间、部门主要对质量成本的各个项目发生额及其增减原因进行分析;“全面质量办公室”负责综合分析。
1.数据分析,主要是从质量成本绝对额的升降、项目构成的变化趋势中找出质量成本管理工作的关键问题。
2.原因分析与因素分析。观察变化趋势是否合理,明确影响变动的因素,使之符合故障成本为最低值、鉴别与预防成本保持必要水平、两者变动值之和达到最大正值的要求。
3.综合分析则应结合产品生产质量和质量成本的变化与联系,运用数理统计和TQC的基本方法,对影响产品与生产质量的重要因素进行深入调查,应用排列图、对比图、趋势图及质量成本曲线图等制订出提高产品与生产质量水平的具体措施,同时找到质量成本最佳区域以及降低质量成本的办法。
第八条 质量成本的考核。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改进产品质量的工作;财务总监组织质量成本核算工作;“全面质量办公室”负责TQC和质量成本工作的综合组织、监督和管理,制订质量和质量成本计划,并按月考核;财务科负责全厂质量成本核算工作,汇总并编制“质量成本报表”。
2.质量成本考核纳入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每月与责任人收入挂钩。具体细则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全面质量办公室”制定。
第九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由财务中心会同全质办修订,并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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