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正确的中央银行货币管理原则

正确的中央银行货币管理原则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中央银行自己却没有这样的便利可以依靠,它必须维持超过其法定准备金的逾额准备金来应付紧急情况。但是,即使承认百分百准备金率和最高信用发行额的原则,也最好用于会员银行持有的中央银行货币,而不要将其用于公众手中流通的钞票总额。其次,应该只有一种形式的钞票,并由中央银行管理,而国库券和私人银行钞票应全部废除。

正确的中央银行货币管理原则

我相信在任何一个文明国家,只要政府负责,中央银行够强大,让中央银行自己对其准备金进行自由管理,比试图用法律规定它应该做什么,或在什么范围内行动要好得多。法律(如果没有法律,则是具有约束力的惯例)应该关注的是对会员银行准备金的管理,以确保未清偿的银行货币总额的决定权应当集中在一个机构的手中,这个机构的职责是根据社会经济的总体利益,而不是根据金钱利益来做决定。此外,为会员银行规定的法定准备金,很可能在实际准备金接近法定准备金的意义上是有效的,因为,会员银行在任何设计精密的体系中,都能从中央银行获得应付紧急情况的便利。然而,中央银行自己却没有这样的便利可以依靠,它必须维持超过其法定准备金的逾额准备金来应付紧急情况。会员银行的法定准备金也是一种让它们承担维持中央准备金的手段。但是,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仅仅是把资金冻结于无用武之地罢了,其有效实力实际上完全取决于逾额准备金的数量。因此,我们就有了这样一个悖论:法律对中央银行的黄金储备规定得越严格、越保守,该行的实力就越弱,一旦出现任何风吹草动,就更容易受到灾难性的干扰。被迫将黄金作为其100%资产的中央银行,不会比完全没有准备金的中央银行好多少。

但是,即使承认百分百准备金率和最高信用发行额的原则,也最好用于会员银行持有的中央银行货币,而不要将其用于公众手中流通的钞票总额。因为如果出现通货膨胀发展的情况,钞票发行量在近代条件下就时间上来说,是表现出经济体系发生紊乱的最后现象。试图通过控制钞票发行量来维持货币体系的健康,就像试图在病入膏肓,出现坏疽之后通过大型手术或截肢来维持身体健康一样。一般来说,在通货膨胀所产生的影响达到提高生产要素的货币报酬率的效果之前,钞票发行量是不会增加的(因就业量增加除外),而生产要素的货币报酬率一旦提高,将很难在不发生有害作用的情况下再次降低。

因此,我建议,法律只能在两个方面有效地限制中央银行的自由裁量权。第一,在一个动荡不安的世界里,谨慎的做法可能是有意留出一定数量的黄金,在一般情况下都不使用,而是将其作为准备金用来应付最终的紧急情况。由此看来,一个国家的黄金储备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可以说是战争基金,另一部分则用来应付一般的意外情况和变动。但没有理由要求第一部分必须与钞票发行量或银行货币量有任何严格的关系。这样的话,法律可能会合理地要求黄金储备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数字,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数字肯定会比现行的法定准备金低得多。

1912年意大利100里拉金币

意大利银行是意大利的中央银行,1893年由托斯卡纳国民银行、托斯卡纳信贷银行和国民银行合并而成。早期意大利的货币由意大利银行和政府分别发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意大利战败,战前发行的货币全部作废。

第二,如果可以按照法国原来的法律,规定钞票发行量不得超过的最高限额,就有助于建立心理上的信任,并可以证明它至少能够保障对紧急情况产生延缓作用。既然没有理由认为钞票发行量会突然或剧烈地变化,那么如果这一最高限额能超过贸易景气时期所预期的季节性最高流通额,在它们之间留有一个充裕但不过分的差额,那就足够了。

如果法律规定了黄金储备额的最小绝对数和钞票流通量的最大绝对数,那么就须要对这两个数字不时地作出合理的修正,而且,之所以选择这些数字,是为了使中央银行在日常和年度政策中具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我认为,任何进一步的保障措施,无论多么地以谨慎为原则,都将使本国的货币体系更加不稳定,而不是更加稳定,有时甚至迫使中央银行采取自己认为是不明智和可能危险的措施。

在这一点上可以提出另一件完全属于法律的事情,即银行货币以外的流通现金的形式。对于哪一种形式最好,现在已经形成了相当一致的意见。首先,鉴于货币黄金短缺的风险,当然不应允许金币或其等价金券流通,而应专门用于应付国际债务的问题。其次,应该只有一种形式的钞票,并由中央银行管理,而国库券和私人银行钞票应全部废除。

世界正迅速接近这种情况。只有两个国家的货币体系改革是值得的。在美国,各种钞票,包括金券甚至金币,仍然在流通。如果联邦储备银行发行的钞票能够取代其他所有形式的货币,这将为世界其他国家树立一个好榜样。在法国,法律规定在实际流通中可以重新引入金币,人们确实担心某些方面企图在以后利用这一规定。如果是这样,不管对法国本身,还是对作为一个榜样而言,这都将是一种真正的不幸。

抛开法律不谈,中央银行应该根据怎样的一般原则,来决定其自由准备的适当数额呢?黄金储备的目的是什么呢?部分目的是在最终的紧急情况下提供流动资金——就这一点来说,我们可以用规定的最低限额来应付。另一部分目的则仅仅是从心理方面提升信任度,但是这个目的很容易被夸大。因为公众舆论总是满足于它所习惯的状态,例如战前,英格兰银行极少的准备金所提升的信任度,不亚于法兰西银行极高的准备金所提升的信任度,所以,让公众习惯于期待长期、持续地维持巨额自由准备金,实际上是一种经济疲软的根源。但黄金储备主要是为了应付国际负债差额的短期变动,或应付过去所谓的外流现象。(www.daowen.com)

因此,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是,要确定应付外流现象应持有的适当准备额的标准。当然,从长期来看,国际负债的逆差只能由中央银行按照第21章所讨论的方式采取措施,即通过影响对外投资贷付额和对外贸易差额来加以补偿。但是,除非这些措施过于严厉,否则产生效果需要时间。此外,由于季节性或其他暂时性的原因,经常会出现暂时的逆差,这种逆差在一段适当时期之后会自行弥补,因此,应在不扰乱基本经济因素的情况下作出规定。最后,如果对货币状况进行跨国管理的计划有任何成果的话,那么释放黄金,使准备金降低到先前数字以下,在很多时候是符合公众利益的。

因此,中央银行必须在确定其自由准备金的正常水平时,考虑以下两方面可能出现的最高限度:(a)国际负债差额的突然变动,这一变动可能在有时间实施其他保障措施之前就发生;(b)临时变动,对这种变动不需要作出任何根本性的调整。这两方面都不可能与一部分取决于国民收入,另一部分取决于国民习惯的国内货币量存有任何稳定的关系。相反,它们是由该国的国际性商业、投资业和金融业的规模和可变性所控制的。

从经典经济学入手,根据上述各方面来确定一个国家应付外流现象所具备的适当自由准备额的研究,正是二十年前印度事务局财政局秘书莱昂内尔·亚伯拉罕Lionel Abrahams爵士备忘录主题。他当时正面临保持卢比汇率稳定的技术难题,经过艰苦的实践,得出了真正的理论解决方案。他建立了金本位准备金,并将其与通货钞票准备金分开保持,以便当局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来应付外汇的紧急情况。在决定这笔准备金的适当数额时,他努力对印度可能必须应付的外流规模作出合理的估计。而导致这些外流现象的原因有两方面:第一,国外资金的突然撤回;第二,由于歉收或价格低廉而造成印度出口货物价值骤跌,尤其是黄麻,其次是小麦[22]

1925年的一美元

在1925年的美国,因为实行的是金币本位制,所以纸币、金币、银币一起在市面上流通,纸币和银币可以随时兑换成金币。当时美国能依旧保持金币本位,与其丰富的黄金储备密不可分。

这是每个中央银行都应该做的计算。一个国家的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种类少但价格和数量高度可变的几种作物,例如巴西,其银行要比一个贸易多样化而进出口总额相当稳定的国家需要更多的自由准备金。一个从事大型国际金融和银行业务的国家,例如英国,其银行比一个不太关心此类业务的国家,比如西班牙,需要更多的自由准备金。

从表面上看,按照国内货币总量的比例,英格兰银行比法兰西银行或美国联邦储备体系需要更多的自由准备金。事实上,英格兰银行的自由准备金少得惊人。以前这种情况是合理的,那是因为伦敦金融城从国际票据市场上的贷款量比外国存款的借入量大,所以,它总是有能力立即修改贷款条件,以改善这样的状况。自战争结束以来,伦敦的外国存款额大幅增加,因此,伦敦从国际上借入的短期资金是否通常多于借出的资金,这不免令人生疑。但是,上述微小的准备金边际的调整理由也许可以改写为:伦敦金融城能够通过修改借款条款立即改善现状。

然而,在本章中,我的目的不是讨论具体国家的实际问题。结论是,当一个国家目前持有的准备金为黄金和外币时,如果它的目的只是将其用作战时基金和一种保障,以防止对直接国际债务的意外或暂时变动过于敏感,那么,为后一目的而持有的准备金应当由中央银行自由支配;其正常数额应参照它可能必须满足的要求的概算数额来确定,但这一数额无法按照可以立即从流通过程撤回的钞票发行量的某一比例(例如35%)来计算。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