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详解

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详解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企业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即总收入扣除总成本费用后的净所得额。企业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其税收负担与负担能力相适应,体现了合理负担的原则。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一般采用分期预征,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采用集中缴纳所得税的,应当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纳方法。

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详解

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境内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1]

(一)企业所得税的主要特点

第一,企业所得税征收的多少受企业效益好坏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企业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即总收入扣除总成本费用后的净所得额。所得多多征,所得少少征,无所得不征。而所得的多少则表明一个企业的经济效益好坏,因而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多少。

第二,税收负担比较合理。企业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其税收负担与负担能力相适应,体现了合理负担的原则。

第三,税法对税基的约束力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如果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家税收法规相抵触,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纳税。这一规定弥补了原来税法服从于财务制度的缺陷,有利于保护税基,维护国家利益。

第四,收入及时均衡。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一般采用分期预征,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由于所得额与纳税人的财务结算期有关,一般是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总清算,使得税收收入的取得比较及时、均衡,保证了稳定的财政收入。

(二)纳税人的一般规定、特殊规定与征税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www.daowen.com)

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但是未改变被承租企业的名称,未变更工商登记,并仍然以被承租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方如何分配经营成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纳税义务人。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承租方承租后重新办理工商登记,并以承租方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承租经营所得,应以重新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单位为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是纳税人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此,可将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类:

1.生产、经营所得,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

2.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三)税率、征收方法、纳税年度与地点

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为20%;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为15%。

企业所得税可以就地缴纳,也可以集中缴纳。采用集中缴纳所得税的,应当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企业纳税年度一般与公历年度一致,即自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纳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多少予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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