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全球治理的发展与变化

全球治理的发展与变化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关于全球治理的相关讨论多数围绕这五个要素展开。这一阶段尚不是严格意义的全球治理,而是国际治理,或可称其为“旧的全球治理”。除了民族国家、国家集团和国际组织之外,其他全球治理主体的作用正在日益凸显,特别是跨国公司和全球公民社会组织。国家仍然是全球治理的重要主体,但具体国家与国家集团之间出现了权威的变迁,尤其是强国力量的此消彼长。

全球治理的发展与变化

全球治理源于全球化带来的全球性挑战,其概念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初。1990年,在冷战即将结束,世界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之际,社会党国际前主席、国际发展委员会主席勃兰特在德国首次提出了全球治理的理念。1992年,28位国际知名人士发起成立了全球治理委员会,并于1995年发表了“Our Global Neighborhood”的研究报告,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全球治理的概念。按照他们的定义,全球治理是“各种各样的个人、团体处理其共同事务的总和。它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各种相互冲突和不同的利益可望得到调和,并采取合作行动”。

全球治理包含五个方面的核心要素:全球治理的价值、全球治理的规则、全球治理的主体或基本单元、全球治理的对象或者客体、全球治理的结果或目标。英国学者戴维·赫尔德提倡了一种“超越了正式制度和组织——国家机构、政府间合作等——制定和维持管理世界秩序的规则和规范”的“所有的其他组织和压力团体——从多国公司、跨国社会运动到众多的非政府组织——都追求跨国规则和权威体系产生影响的目标和对象”,即多元行为主体基于一定国际规则和制度在全球性问题上的互动与作用。其基本内容应包含五个方面:第一,治理主体应是包含国家和政府间组织传统行为体在内的多元行为体;第二,治理客体应是人类面临的全球性挑战与问题;第三,治理的规则应是维护国际正常秩序且为国际社会成员所普遍赞同的国际制度;第四,价值导向应以人类整体的利益为核心;第五,全球治理应以增进人类整体福祉为目标[1]。国内学者也有类似的观点,如俞可平明确提出,全球治理的要素包括“全球治理的价值、全球治理的规则、全球治理的主体或基本单元、全球治理的对象或客体以及全球治理的结果”[2]。当前关于全球治理的相关讨论多数围绕这五个要素展开。

历史来看,全球治理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5年到1975年,即从联合国与布雷顿森林体系诞生到西方集体管理世界经济的七国集团(G7)成立。这一阶段尚不是严格意义的全球治理,而是国际治理,或可称其为“旧的全球治理”。第二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改革开放到2008年美欧先后陷入金融危机。在此期间,全球化在中国实施开放、柏林墙倒塌、苏联解体、印度改革等事件中加速,同时世界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金融危机、发展危机和生态危机爆发。旧的全球治理无法应对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的全球局势,20世纪90年代开始,联合国改革特别是安理会改革被提上议事日程,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金融组织也启动了改革进程。从2008年开始到现在是第三阶段。在西方爆发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全球性问题全球解决”日益成为国际共识[3],新建立的国际制度如联合国主持下的气候变化谈判和针对解决金融危机的二十国集团(G20)越来越多。“金砖国家”建立的不断完善、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机制,已发展成为新兴市场国家在经济、金融等领域交流与对话的重要平台,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带动全球经济增长、加强多边主义、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的重要力量。

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治理结构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发展态势,主要表现在:全球治理主体日益多元化,治理方式从西方主导转变为全球共同治理及全球治理议题的广泛化。

1.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全球治理的主体从单一(国家)向多元转变,包括国家、国家集团、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全球公民社会等,共同成为全球治理的主体。除了民族国家、国家集团和国际组织之外,其他全球治理主体的作用正在日益凸显,特别是跨国公司和全球公民社会组织。跨国公司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操纵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国际政治生活。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政治家开始强调非政府的全球公民社会组织在全球治理中所起的作用。全球公民社会是介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跨国公共活动领域,其基本的组成要素是国际非政府的民间组织,包括各种跨国社会运动、非政府社团、无主权组织、政策网络和学术共同体等。这些全球公民社会组织的数量正在迅速增加。它们既在国内影响民族国家的政策议程,也在国际影响全球治理规则的制定和全球治理机制的形成;既在现实世界活动,更在虚拟世界发生影响。(www.daowen.com)

2.治理方式的转变

治理方式从西方主导转变为全球共同治理,特别是新兴发展中大国成为全球治理转型的积极推动力量。国家仍然是全球治理的重要主体,但具体国家与国家集团之间出现了权威的变迁,尤其是强国力量的此消彼长。这方面最显著的变化是出现了中国、印度、巴西等新的力量中心。这些新兴力量的崛起对长久以来西方国家主导的霸权治理秩序提出了质疑和挑战,与西方国家围绕着全球治理话语权和领导权展开纷争。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要求改变西方国家对治理机制的垄断、操纵,而传统西方强国则试图维护由其主导控制的国际话语权体系。为此,新兴国家积极参与到旧机制完善与新机制设计建设之中,甚至致力于重构全球性的制度,以此推动全球治理结构的调整、变革与完善。

3.治理议题的广泛化

在过去的20多年中,全球治理的议题主要是与经济相关的问题,包括金融、货币、贸易等。同时,随着经济治理的推进,经济治理机制的发展也相应比较成熟,世界银行(W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贸易组织(WTO)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已经成为全球经济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实体。但是近些年来,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全球性问题出现,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包括能源环境、人权、跨国犯罪、非法移民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因此,全球治理的议题也逐渐从经济治理向多元治理转变,以应对来自不同领域的全球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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