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现场观感,实物呈现如何提高产品接受度?

现场观感,实物呈现如何提高产品接受度?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以货易货的古代市场上,实物呈现与交换双方在场交流,是最普遍与权威的商品信息传播与接受。配合实物呈现与现场交流,辅助性的品牌广告也就应运而生。围绕实物呈现,买卖双方的现场性交流是商品及原始传播最主要的方式。如今的大大小小商场、商店、市场,以及各种展销会、订货会,其实与古代的商贸并无区别,依然是以“实物呈现”“现场交流”为本质特征的。

现场观感,实物呈现如何提高产品接受度?

“实物呈现”是交换推销商品的一种最原始,也是最具有生命力的商品传播方式。在古代的埃及、巴比伦、印度、希腊、罗马和中国等国家,都是比较普遍使用的。在以货易货的古代市场上,实物呈现与交换双方在场交流,是最普遍与权威的商品信息传播与接受。商代的“牵牛车,远服贾”及后来在殷都朝歌出现的“九市”经营贸易,都是这种实物呈现与现场沟通的记载。《诗经·氓》中记载的“氓之蚩蚩,抱布贸丝”说的就是有一个满脸堆笑的汉子,抱着布来与我交换丝。这里的布是交换实物,“蚩蚩”而笑则是现场的信息交流。

配合实物呈现与现场交流,辅助性的品牌广告也就应运而生。由于交换的进一步发展,使商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职能从生产中独立出来,成为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部门。商品交换始于直接的以物易物,买与卖的时间空间是一致的,后来出现货币,货币作为媒介把买与卖分为两个过程,买卖时间和地点也可以分立了,这使商品交换的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商人之间买于此而卖于彼,从中取小利以营生,便有商贾之分。贾是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坐商,他们常用的广告形式是招牌和幌子。这便是招幌广告的来源。招幌广告又叫招牌广告,是由实物广告演变而来的,是招牌以及幌子的统称。它是广告初始时期另外一种户外广告形式,它比口头广告更进一步,表现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延展性,可以常年悬挂在店门口、街头,成为商市的一道独特风景

招牌最初是一种无字的布帘,后来在帘上题写了店铺名号。继而又以木牌代替布帘,在木牌上题写文字,多用以指示店铺的名称和字号,可称为店标。当商业贸易出现了比较繁荣的局面时,城市的商业活动促进了广告的发展。商人可沿街设店,店铺的招牌一般以店铺主人的姓名或者其经营的商品命名。如我国古代商铺,酱园门口写着“酱园”两个大字,茶店写着“茶”字,比较高级的餐馆门口写着“正店”,比较大众化的小吃店写着“脚店”等。店铺的招牌就是一种品牌的信息告知,主要表示经营商品的类别或不同的服务项目,可称为“行业的标记”。但它们都属于早期商业所属的群体传播的一种媒介工具。(www.daowen.com)

围绕实物呈现,买卖双方的现场性交流是商品及原始传播最主要的方式。即当时的人们信息交流多是通过语言来实现的,并逐步演变为口头广告的形式。据记载,最早的口头广告产生于商业贸易比较发达的地中海地区。地中海沿岸的迎太基人为了交换商品,把叫卖的语言编成歌曲、小调,并配以能发出声响的工具,组成一曲叫卖交响乐,以吸引顾客。1141年,法国国王路易七世批准成立了贝里州内唯一的由12名巴黎浴室工人组成的叫卖团体。他们站在十字路口,高声喊叫“洗热水澡”,专门接待沐浴者。到1258年,法国政府又颁布了一项叫卖人赦令。大致内容是:“巴黎的叫卖人可以到任何一家酒店为其担任叫卖工作,店主不得拒绝,但已雇叫卖人者例外。”可见当时法国叫卖广告已经得到政府保护,由此盛行。

而事实上,这种实物呈现与现场性交流,对于品牌传播来说,不仅最为原始,也最为本质。如今的大大小小商场、商店、市场,以及各种展销会订货会,其实与古代的商贸并无区别,依然是以“实物呈现”“现场交流”为本质特征的。只不过这种商品传播与商品贸易融为一体了,也受到此时此地的局限,并为营销学所重点关注,而没有更多地进入广告及传播学的视野中。但我们这里予以提出与强调,因为我们需要认识到,后续的、脱离实物与现场的品牌传播,其实一切均是以“实物呈现”“现场交流”为基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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