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传统农村医疗合作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开展

传统农村医疗合作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开展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大农民贫病交加,各种传染病、地方病猖獗流行,婴儿死亡率高达200‰以上,人均期望寿命不到35岁。上述“三位一体”的农村卫生服务体制,实际上是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三根支柱”,是解决中国农村缺医少药的“三件法宝”。

传统农村医疗合作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开展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一直采用合作医疗制度,只是不同时期,这种制度在形式上有所差别。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在各级政府支持下,按照互助共济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医疗保障制度,它萌芽于20世纪40年代陕甘宁边区出现的卫生合作社。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是“一穷二白”。广大的农村,除有少数个体开业的中医和中药铺外,基本上没有任何医疗卫生设施。广大农民贫病交加,各种传染病、地方病猖獗流行,婴儿死亡率高达200‰以上,人均期望寿命不到35岁。面对这种严峻形势,中国政府制定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和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逐渐在全国农村建立起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乡村医生队伍(过去叫赤脚医生)和合作医疗制度,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这就是所谓独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卫生模式。

所谓三级医疗卫生网,就是在县、乡、村三级普遍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使之形成网络,逐级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尤其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卫生组织,达到乡乡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做到“哪里有人,哪里就有医有药”。

所谓乡村医生(赤脚医生)队伍,就是选拔适宜的农村知识青年,施以半年左右的专业培训,再加上持续不断的继续教育,使之掌握基本的预防保健知识、传统医学知识(针灸和草药)和处置小伤小病的技能,能在最基层的村级卫生机构为农民提供初级卫生保健服务。

当时的合作医疗制度,就是在政府号召和农村集体经济支持下,由农民群众集资,在卫生保健方面实行互助互济,采用“合作制”方式举办的具有一定保险性质的医疗保障制度。

上述“三位一体”的农村卫生服务体制,实际上是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三根支柱”,是解决中国农村缺医少药的“三件法宝”。它的历史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www.daowen.com)

第一,利于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了农村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爱国卫生运动的落实,使许多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在较短时间内,建立和普及了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培养了一支数以百万计的农村卫生队伍,形成了低成本、广覆盖的卫生保障机制,使广大农民群众都能就近得到基本的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患了病的农民也能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大大增强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第三,归根结蒂,显著改善了中国农村缺医少药的面貌,大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婴儿死亡率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200‰降至25.5‰;产妇死亡率由1500/10万,下降至51.3/10万;人口死亡率由17‰下降至6.42‰;人均期望寿命由35岁提高到71岁。

计划经济时期,中国逐步在农村建立起了三级初级卫生保健网络,发展了一个成功的基层卫生保健系统,向人民提供低费用和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并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低的情况下,逐步建立起了覆盖大多数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制度(合作医疗),有效保障了绝大多数农民的基本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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