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分析与实践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分析与实践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也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图1-1 和图1-2为本报告进一步解析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内涵提供了理论依据。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分析与实践

当今世界,绿色发展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趋势,绿色发展以效率、和谐、持续为目标,其发展理念和内涵也符合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加大生态和环境保护力度,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也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来说,当前面临着资源环境的强约束压力,绿色发展形势十分紧迫。作为消耗资源环境的主体,城市的绿色发展不仅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国未来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

“城市绿色竞争力”的提出,为城市破除资源环境约束,以可持续的方式创造财富及获取竞争优势提供了新思路,对于引导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将绿色发展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报告建立了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并对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的特征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提出新时代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提升战略,以期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城市绿色竞争力的理论框架

城市绿色竞争力概念是竞争力概念演变而来。所谓“竞争力”,一般意义上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争者在竞争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相对优势、比较差距、吸引力与收益力的一种综合力。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载体和平台,城市在全球活动和区域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城市间的竞争也越发激烈,关于城市竞争力的研究随之兴起。在内涵上,城市竞争力主要指“一个城市在竞争和发展过程中与其他城市相比所具有的吸引、争夺、拥有、控制和转化资源,争夺、占领和控制市场,创造价值,为其居民提供福利的能力”[1]。将绿色引入竞争力领域,以绿色的方式提升竞争力,即绿色竞争力——其内涵集中表现在发展度(强调包容性,特别是经济与环境双赢的社会效果)、协调度(强调经济、环境与社会的协调统一)和持续度(强调保持长期可持续的竞争优势)三方面。绿色竞争力是对不同主体绿色发展水平和层次的综合度量,反映了不同主体以高效、清洁、有弹性、可持续的方式获得增长并创造社会福利的能力。当竞争的主体为城市时,产生了“城市绿色竞争力”的概念。本报告认为,城市绿色竞争力是指“一个城市在竞争和发展过程中,基于可持续发展目标,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方式创造物质和生态财富,增进社会福利,进而获取竞争优势的系统合力”。当前,全球正面临着一次绿色时代的巨大变革,绿色发展是当下也是未来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绿色竞争力将成为城市竞争的关键。研究城市绿色竞争力,对于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繁荣、增益居民福祉、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告从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内涵出发,构建城市绿色竞争力理论框架,如图1-1 所示。

课题组认为,城市绿色竞争力不能仅反映一个城市在自然基础、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竞争力,它应该是一个包容性的概念,其内涵需要通过综合度量及比较来体现,因此,可将城市绿色竞争力视为一个复杂系统。这个复杂系统与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一致,应涵盖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维度。本报告中,城市绿色竞争力由经济基础与科技进步、自然资产与环境压力、资源与环境效率、政策响应与社会福利四大子系统及其内部要素构成。系统内部的各要素存在复杂的交互作用,只有这些要素之间实现了正向反馈和有效耦合,才能逐级往上促进绿色竞争力系统的良性运转。

图1-1 城市绿色竞争力理论框架

如图1-2,本报告以OECD“绿色增长测度框架”[2]为基础,构建了一个城市绿色竞争力系统的一般框架,这个框架简要描述了在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维度层面,城市绿色竞争力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图1-1 和图1-2为本报告进一步解析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内涵提供了理论依据。

图1-2 城市绿色竞争力系统的一般框架

经济增长与发展是一个城市竞争力的基本体现,反映了城市创造价值和增进社会福利的能力。当然,增长的过程必须是可持续的,许多处于快速城市化阶段的城市为了获取比较竞争优势,以急剧消耗自然资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高速增长,从长期来看,这种不可持续的增长模式必将削弱综合竞争力。只有当一个城市的经济增长是环境意义上可持续的,那么居民才可能获得真正生活质量的改善。科技进步是经济增长的源泉,也是维系一个城市持久竞争力的核心动力。当前,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要素的加快积累和成熟,科技创新正在孕育重大突破,科技创新已经并还将重塑全球的经济形态、改变世界竞争格局。为了抢占竞争优势,迫切要求进一步提高城市科技创新能力,重视科技研发投入、累积智力资本等创新要素。在绿色发展的新时代,科技创新也是打造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关键。科技创新有助于城市现有经济的转型,使传统经济从依赖资源与环境的线性增长模式转变为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循环发展模式,核心是通过技术升级改善资源效率、提升污染控制和治理能力、降低环境风险和危害、恢复和改进自然资产存量等。同时,科技创新还有助于拓展城市的绿色经济,包括创新和扩散绿色技术,培育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绿色产业,融入全球绿色价值链,促进绿色产品和消费,从而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就业机会,培育经济新动能。

自然资产反映了一个城市拥有的自然资源禀赋,是绿色竞争力形成的基础条件。自然界为经济系统提供物质和能量,为经济活动提供投入要素。历史上,全球大部分资源使用增长出现在高收入国家,当前,处于高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已经成为全球资源消费增长的中心。快速的城市化以不可持续的方式消耗着自然资源,淡水、耕地、能源、森林等主要资源的缺口严重。提升绿色竞争力不仅强调以可持续的方式使用自然资源,更强调创造和累积生态财富,即更多地投资生态系统,确保关键生态资本不减少甚至持续增加,这对于塑造城市可持续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环境压力直接反映了城市发展对环境系统造成的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及废弃物排放至环境系统中,如果超过了环境的吸收和降解能力,将使环境系统所能提供的服务和功能持续减少。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然而,城市发展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却使得环境危机愈演愈烈:全球变暖深刻威胁着人类福祉,它改变了原有的气候格局,使得极端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层出不穷,通过直接和间接渠道对人类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塑造城市绿色竞争力要求通过创新的制度、政策、技术等以新的方式处理环境问题,使经济活动引致的环境压力呈现不断改善的趋势,降低环境风险和危害,从而增强城市环境的复原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

资源与环境效率衡量了城市价值创造对资源和环境的消耗程度,提升资源和环境效率不仅能使生产过程更加高效、清洁、低碳、循环、有弹性,同时也能减轻生产活动对环境系统造成的压力和损害。从资源效率来看,绿色竞争力本质上要求通过提高生产率水平、减少资源消耗、促进高附加值资源使用而促成资源利用效率的改进;从环境效率来看,绿色竞争力本质上要求以清洁生产替代末端治理,从而不断改善环境生产率、提升环境绩效。一个富有绿色竞争力的城市应当比其他城市具有更高的资源环境效率,这意味着其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之间能够实现脱钩。脱钩主要分为两类:相对脱钩,即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增加的速度小于经济增长的速度;绝对脱钩,即经济增长的同时资源利用和环境污染减少。短期内,随着资源环境生产率的提高,技术驱动和转向资源密集程度更低的经济活动,相对脱钩是易于实现的,而绝对脱钩,需要对现有增长模式实行根本性的变革,包括技术、生产、消费乃至文化等,才能最终实现城市价值创造与生态环境改善的和谐统一。提升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既应当排除经济发展造成资源危机和环境损害的挂钩情形,也应当排除通过经济下滑带来的资源环境压力缓解效应,更应当排除经济下滑的同时资源环境仍旧受到损害的双负效应[3]

政策响应是城市实现绿色增长目标和提升绿色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政府是政策制定和引导市场活动的主体,环境投资与治理是政府政策行为的具体表现,体现了政府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和对环境管理的有效度,有助于优化经济活动的行为、纠正市场偏差、累积生态财富等。当然,政策响应不仅仅体现在环境管理层面,更重要的是能够以绿色为目标,推出长期、连续、有效、创新的系列政策工具,包括利用价格工具提升资源环境系统的价值、激励绿色技术研发、完善碳税和交易机制、鼓励绿色金融和绿色投资等,这些政策能够实现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的有效衔接,有助于激发城市绿色增长的潜能,进一步形成绿色竞争优势。包容的绿色增长必须同时兼顾社会福利问题,一个具有绿色竞争力的城市最终的获益者是城市居民,即绿色竞争力的提升不能以损害社会福祉为代价,要有益于社会的安全、健康、平等、公平、自由。生活质量是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富有绿色竞争力的城市能够为其居民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提供就业、减少贫困、降低财富分配不公等。同时,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要求越来越高,生态环境在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一个运作良好的生态环境系统将为社会提供健康、安全和令人愉悦的环境产品和服务,干净的饮用水、清新的空气、优美的城市环境都成为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

诚如课题组在前文中指出的,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内涵包括了度量的含义,也包括了比较的内核。WEF、IMD 的全球竞争力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城市竞争力研究、OECD 的绿色增长研究等都相继开发和设置了竞争力的和绿色增长的监测和评价指标,中国官方也设置了《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并于2017年首次发布了“中国绿色发展指数”。因此,仅仅从概念或理论上认识城市绿色竞争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基于其概念及理论的重要特征建立衡量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具体评价指标,并对指标数据进行搜集,对数据做出测算和分析。本报告以测度和评价城市绿色竞争力为目标,根据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内涵和理论框架,在经济基础与科技进步、自然资产与环境压力、资源与环境效率、政策响应与社会福利四大子系统下设置了系列评价指标,构建了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标体系,通过数据挖掘和科学测度方法,对中国290个城市的绿色竞争力进行了测算和评估。希冀《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报告2019》能为中国城市评估绿色竞争力提供一套可执行的方法,为引导各城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战略要求,在新理念指引下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在新时期迈向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二、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在城市竞争力和绿色发展的理论框架下,经过专家研讨及课题组论证,本报告最终确定了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

(一)逻辑性原则

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标体系并非只是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指标的简单堆砌,而是在已有扎实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从绿色竞争力构成的各个方面,整体全面、逻辑严谨地总结城市绿色竞争力形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同时,同一层级的各个指标可以独立反映上一层级指标的不同方面,各个指标相互支撑共同反映上一层级的指标特征。

(二)代表性原则

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形成是相关要素系统运行的集成结果,因此构成城市绿色竞争力的指标体系必须采用重要且有代表性的指标。既要避免指标体系过于庞杂,又要避免指标过于单一对于测评结果和测评价值的削弱。同时,指标的代表性也意味着相应数据的可得性,这些对于研究目的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可比性原则

课题组在设计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标评价体系时,力求所选指标具有明显的可度量性,尽可能采用国际通用指标,以求在较长时期内和更广区域内更好地分析城市绿色竞争力形成的特点,为今后开展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动态监测和对比提供扎实的系统支撑。

(四)导向性原则

课题组在进行指标选取时,同时注重指标蕴含的现实指导意义和绿色发展潜力,指标体系设计紧密结合城市绿色竞争力形成和发展的实际,选取的指标具有导向性。既有助于发现城市绿色竞争力形成中存在的短板,通过评价可以引导城市绿色发展,又可以通过具备前瞻性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激励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培养和形成,为城市绿色发展指明方向。

三、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基于经济增长和国家竞争力理论,结合绿色增长的理论内涵,并借鉴OECD绿色增长评价指标体系、“世界经济论坛”国家竞争力指标体系的设计方法,课题组分别从经济基础与科技进步、自然资产与环境压力、资源与环境效率、政策响应与社会福利四个方面全面设计并最终形成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标体系。

具体而言,“经济基础与科技进步”反映城市的经济实力以及经济增长的源泉,包括技术进步、教育等因素,体现的是绿色竞争力第一大支柱,即“经济”层面的内容;“自然资产与环境压力”“资源与环境效率”主要反映各个城市的资源与环境状况,体现的是绿色竞争力第二大支柱,即“资源环境”层面的内容。需要说明的是,城市“资源环境”内容既包括城市本身的资源环境状况,同时也包含经济运行过程中资源环境的使用状况。且由于绿色竞争力更加注重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如果单纯只设计1个一级指标并不能全面衡量资源环境所涵盖的全部内容。因此,在经过专家研讨及课题组反复论证之后,将“资源环境”分解为2个一级指标,即“自然资产与环境压力”和“资源与环境效率”。前者体现城市的自然资本和环境负荷,后者则重点反映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资源环境的生产效率。“政策响应与社会福利”反映政府和社会对环境的投资管理以及人民生活质量状况,体现绿色竞争力第三大支柱“社会”层面的内容。

在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评价体系基础之上,2018年,经过专家组多次研讨和论证,课题组对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标的选取进行了多次调整和完善,并根据指标的可获得性,最终形成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标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以及44个三级指标。

同时,考虑到“十九大”对社会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以及绿色发展的新形势、新进展,课题组最终确定一级指标权重设计的思路为:在城市绿色竞争力的三大支柱中,给予第二大支柱“资源环境”相较于“经济”和“社会”另两大支柱更高的权重,而第二大支柱设置了2个一级指标,故将“自然资产与环境压力”“资源与环境效率”的指标权重分别定为20%、20%,同时,分别给予“经济基础与科技进步”及“政策响应与社会福利”各30%的权重。在此基础上,确定三级指标在一级指标下平均权重,然后“倒推加总”计算出相应的二级指标权重。具体指标体系设置如表1-1 所示。

表1-1 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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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内容由课题组在2018年在多次专家研讨会上讨论确定。

四、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测算方法

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的测算,需要保证评价方法和测度结果客观科学,更好地反映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探索的实践。为此,课题组与专家经过反复研讨及论证,最终确定采用“极差标准化法”(本报告统一简称为“极差法”)对2016年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进行测度[4]

本报告采用“极差法”对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进行测算的过程,主要是对44个三级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标准化过程需要区分指标与城市绿色竞争力之间相关性的正负特征。正向指标与逆向指标的标准化过程存在一定区别。具体处理过程如下:

若是正向指标,即指标值越大,越有利于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形成和发展,则该指标标准化的计算公式为:

若是逆向指标,即指标值越大,越不利于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形成和发展,则该指标的标准化计算公式为:

其中,Xi 为标准化处理之后的值;xi 为指标原始值;xmin 为样本最小值;xmax 为样本最大值。

采用极差法进行数据标准化的好处是,以指标数据的极值为参照系,对原始数据进行线性变换,所得测算结果将会落到0 至1 的区间内,这样将使得数值之间差异较小、分布紧凑,且无负值产生。更为重要的是,相对于标准化法,极差法能够更好地实现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的纵向比较,可以保证后续《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报告》测算方法上的可比性,避免测算方法改变可能引起的结果偏差。

在经过标准化处理之后,按照确定的指标权重将各指标进行加权合成,即可得到上一级指标的综合得分。将四个一级指标加权综合后便可最终得出相应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

五、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的测算结果及分析

在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之上,课题组测算了2016年中国290个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具体测评城市如表1-2 所示。

表1-2 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测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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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测算结果

根据2016年的数据,按照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标体系,课题组测算了中国290个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具体指数及其排名如表1-3 所示。

表1-3 中国290个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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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根据“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依据各指标2016年数据测算而得;2.本表中各测评城市按照绿色竞争力综合指数的指数值从大到小排序;3.本表中绿色竞争力综合指数等于经济基础与科技进步、自然资产与环境压力、资源与环境效率和政策响应与社会福利四个一级指标分数之和;4.本表测算结果保留4 位小数,如果指数相同排名相同说明两市测算的指数完全一样,如果指数相同但排名不同则是小数点四舍五入的结果,说明指数值在小数点后4 位之后有差异,本报告此后所有测算结果均采用该方法保留4 位小数;5.以上数据及排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7》《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7》《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7》《2016中国环境统计年报》《中国省市经济发展年鉴2017》《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7》《国泰安数据库-经济研究系列区域经济库》等测算。

(二)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的分布与比较

在参与测算的290个城市中,城市绿色竞争力综合指数平均值为0.2434,其中,有125个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平均水平,165个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低于平均水平。综合指数最高的城市是北京,达到0.3972;最低的城市是南充,仅为0.1694。综合指数排在前20 位的城市依次是:北京、深圳三亚、广州、鄂尔多斯、西安、厦门、长沙青岛上海东莞海口南宁、庆阳、威海、南京、杭州、梅州、安康和天津。根据表1-3,报告同时绘出了2016年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排名前20 城市和排名后20 城市的比较图,具体分布情况见图1-3。

图1-3 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排名前20 城市和排名后20 城市比较图

注:本图根据表1-3 制作。指数值由高到低排列,虚线表示所有参评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的平均值0.2434。

根据表1-3 和图1-3,报告进一步从地理区域、城市群、城市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等不同角度,对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进行了更加深入地探讨,以求更加细致、全面地了解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发展状况。

1.不同地理区域城市绿色竞争力差异分析

(1)区域间对比

按照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地理区域划分标准,报告绘制了2016年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区域比较。从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来看,区域差异非常明显,东部地区城市遥遥领先,西部地区稍强,中部和东北地区水平相当,较为落后。其中,东部所有测评城市的平均水平达到0.2678,远高于其他地区。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的平均水平分别为0.2283、0.2403、0.2235,均低于东部地区,同时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0.2434。具体情况如图1-4 所示。

图1-4 中国四大区域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及一级指标对照图

注:本图数据为四大区域中各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值及一级指标分数值的算术平均值。

从城市绿色竞争力排名来看,同样呈现出显著的区域化特征。东部地区多数城市排名靠前,平均位次为91;西部地区城市次之,平均位次为151;中部和东北地区多数城市总体排名比较接近,平均位次分别为180 和190。总体来看,相对于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东部地区城市绿色竞争力优势明显。

综合排名中,排名前20 的城市中,东部地区城市有14个,占到70%,仅有鄂尔多斯、西安、长沙、南宁、庆阳和安康6个城市不属于东部地区,东北地区城市未能进入前20;排名前50 的城市中,东部地区城市有29个,占到58%,中部地区城市有4个,西部地区城市有17个,东北地区没有城市入围;在全国125个城市绿色竞争力综合指数高于平均水平的城市中,东部地区城市有61个,几乎占到总数的一半,中部地区城市有17个,西部地区城市有40个,东北地区城市仅有7个。

(2)区域内对比

从区域内城市绿色竞争力排名的位次差和指数值的差来看,各区域内的城市排名差异比较明显。东部地区排名最高的北京(第1 名,指数值0.3972)与排名最低的肇庆(第251 名,指数值0.2055)之间的位次差为250,在四大区域中位差排名第三,指数值的差为0.1917,在四大区域中指数差排名第一;中部地区排名最高的长沙(第8 名,指数值0.3363)与排名最低的孝感(第279 名,指数值0.1925)之间的位次差为271,在四大区域中位次差排名第二,指数值的差为0.1438,在四大区域中指数差排名第三;西部地区排名最高的鄂尔多斯(第5 名,指数值0.3549)与排名最低的南充(第290 名,指数值0.1694)之间的位次差为285,在四大区域中位差排名第一,指数值的差为0.1855,在四大区域中指数差排名第二;东北地区排名最高的长春(第51 名,指数值0.2769)与排名最低的鹤岗(第288 名,指数值0.1795)之间的位次差为237,在四大区域中位差排名第四,指数值的差为0.0974,在四大区域中指数差排名第四。

在东部地区参评的88个城市中,有7个城市位居所有参评城市的前10 位,分别是北京、深圳、三亚、广州、厦门、青岛和上海,占东部城市的7.95%。除去全国排名前10 的7个城市外,东莞、海口、威海、湛江、衢州等54个城市排在全国第11 名到第119 名不等的位置,以上61个东部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东部城市的69.3%。而盐城、济宁、韶关、肇庆等其余27个城市位于所有参评城市的第126 位到第251 位,这些城市的指数值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来看,东部地区城市绿色竞争力优势明显,多数城市位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上,只有少部分城市低于平均水平,区域内的城市差距较小。

图1-5 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区域对比(www.daowen.com)

注:本图按照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根据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大小自上至下排列。

在中部地区参评的80个城市中,仅有长沙1个城市位居所有参评城市的前10 位,占中部城市的1.25%。除长沙外,武汉、合肥、郑州、常德、鹰潭、株洲等16个城市排在全国第23 名到第124 名不等的位置,以上17个中部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中部城市的21.25%。而吉安、马鞍山、阳泉、孝感等其余63个城市位于所有参评城市的第128 位到第279 位,这些城市的指数值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来看,中部地区城市绿色竞争力较东部地区处于明显劣势,超过四分之三的城市位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下,仅有不足四分之一的城市高于平均水平,且差距较大。

在西部地区参评的88个城市中,仅有鄂尔多斯和西安2个城市位居所有参评城市的前10 位,占西部城市的2.27%。南宁、庆阳、安康、商洛、遵义等38个城市排在全国第13 名到第125 名不等的位置,以上40个西部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西部城市的45.45%。而巴彦淖尔、白银、延安、银川、巴中、南充等其余48个城市位于所有参评城市的第129 位到第290位,这些城市的指数值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来看,西部地区城市绿色竞争力尽管无法与东部地区城市相比,但是相比于中部城市而言,仍具有一定的优势,有近半数的城市位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上,其余有一半的城市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相对较大。

在东北地区参评的34个城市中,没有一个参评城市位居前10 位,排名最高的长春仅位列全国第51 位。东北地区城市中,除长春外,松原、沈阳、哈尔滨、大庆、大连、白城6个城市排在全国第57 名到第94 名不等的位置,这7个东北地区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东北地区城市的20.59%。而丹东、锦州、佳木斯、伊春、辽阳、鹤岗等其余27个城市位于所有参评城市的第127 位到第288 位,这些城市的指数值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来看,东北地区城市绿色竞争力劣势明显,整体水平与中部地区城市相当,超过五分之四的城市位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下,仅有五分之一的城市高于平均水平,且差距相对较小。但差距较小的原因是东北地区城市排名整体靠后所致,与东部地区区域内城市差距较小的原因截然相反。

2.不同城市群城市绿色竞争力差异分析

从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综合排名来看,地理位置接近且经济联系密切的城市往往在城市绿色竞争力上具有较强的一致性,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形成具有明显的城市群集聚特征。而且城市群是当前中国经济增长的引擎,同时也是中国经济实现绿色发展的主战场。因此,报告从城市群划分的角度,对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的表现进行分析。

截至2018年3 月,国务院已经批复了9个国家级城市群,包括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哈长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北部湾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和兰西城市群。此外,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多地也形成了规模不一的区域性城市群,包括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等等[5]。在中国众多城市群中,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和京津冀城市群是目前最具代表性的三大城市群,其规模和经济实力都名列前茅。

从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综合排名来看,排名前100 的城市中,有多达84个城市处在地理位置不同、规模大小不一、经济实力悬殊的城市群当中,城市群成为当前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形成的重要载体。具体分布情况如表1-4所示。

表1-4 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前100 强城市群分布

(1)城市群间对比

按照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标体系的测算方法,报告计算得到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个主要城市群的绿色竞争力平均水平及排名,并绘制了这三个国家级城市群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比较图。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城市绿色竞争力遥遥领先,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城市绿色竞争力紧随其后,京津冀城市群城市绿色竞争力排名第三。珠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和京津冀城市群的绿色竞争力分别为0.2758、0.2705、0.2523,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0.2434。具体情况如图1-6 所示。

图1-6 中国三大城市群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及一级指标对照图

注:本图数据为三大城市群中各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值及一级指标分数值的算术平均值。

从城市绿色竞争力排名来看,排名前20 的城市中,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有3个,分别为上海、南京和杭州,珠江三角洲城市群有3个,分别为深圳、广州和东莞,京津冀城市群有2个,分别为北京和天津,其余城市群分布状况为:长江中游城市群1个(长沙),北部湾城市群2个(海口和南宁),山东半岛城市群2个(青岛和威海),关中平原城市群2个(西安和庆阳),呼包鄂榆城市群1个(鄂尔多斯),海峡西岸城市群2个(厦门和梅州),三亚、安康未纳入报告计算的14个城市群中。有93个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有19个,占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城市的73.08%,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城市有10个,占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城市的71.43%,京津冀城市群有5个,占京津冀城市群中城市的38.46%。

从城市绿色竞争力的水平来看,城市群的集聚特征十分显著。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绝大多数城市排名靠前,平均位次为75,其中有18个城市排名前100,占比69.23%,剩余8个城市排名也位于200 名之前;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城市中,城市排名平均位次为92,其中有9个城市排名前100,占比64%,2个城市排名位于101—200 之前,3个城市排名在200 名之后,占比21.43%;在京津冀城市群城市中,城市排名平均位次为135,其中有5个城市排名前100,占比38.46%,6个城市排名位于101—200 之间,2个城市排名在200 名之后,占比15.38%。总体上,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城市绿色竞争力优势较为明显,京津冀城市群尽管整体绿色竞争力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在三大城市群中相对落后。

(2)城市群组内对比

从城市群内城市绿色竞争力排名的位次差和指数值的差来看,各城市群内的城市排名差异表现不一。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排名最高的上海(第10 名,指数值0.3325)与排名最低的滁州(第200 名,指数值0.2199)之间的位次差为190,在三大城市群中位差排名第三,指数值的差为0.1126;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中排名最高的深圳(第2 名,指数值0.3953)与排名最低的肇庆(第251名,指数值0.2055)之间的位次差为249,在三大城市群中位差排名第一,指数值的差为0.1898,在三大城市群中位差排名第一;京津冀城市群中排名最高的北京(第1 名,指数值0.3972)与排名最低的邢台(第244 名,指数值0.2078)之间的位次差为243,在三大城市群中位差排名第二,指数值的差为0.1894,在三大城市群中位差排名第二。

在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参评的26个城市中,上海市位居所有参评城市的第10 位。除此之外,南京、杭州、苏州、湖州、芜湖等18个城市排在全国第16 名到第103 名不等的位置,以上19个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城市的73.08%。有7个城市的竞争力指数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位于所有参评城市的第126 位到200 位不等。总体来看,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城市绿色竞争力优势十分明显,绝大多数城市都位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上,仅有极少部分城市低于平均水平,且城市群内城市绿色竞争力差距较小。具体情况如图1-7 所示。

图1-7 中国城市群绿色竞争力指数对比

注:本图按照三大城市群划分,根据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大小自上至下排列。

在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参评的14个城市中,有2个城市位居所有参评城市的前10 位,分别为深圳和广州,占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城市的14.29%。除此之外,东莞、珠海、中山、汕尾和河源等8个城市排在全国第11 名到第107 名不等的位置,以上10个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城市的71.43%。而韶关、清远、云浮、肇庆4个城市位于所有参评城市的第134 位到第251 位,这些城市的指数值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来看,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中城市绿色竞争力尽管较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城市具有微弱优势,但相比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内城市绿色竞争力水平差距相对较大。

在京津冀城市群参评的14个城市中,仅有北京1个城市位居所有参评城市的前10 位,占京津冀城市群中城市的7.14%。除此之外,天津、沧州、廊坊、石家庄等4个城市排在全国第20 名到第90 名不等的位置,以上5个京津冀城市群中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京津冀城市群中城市的38.46%。而秦皇岛、保定、唐山、衡水、邢台等其余8个城市位于所有参评城市的第138 位到第244 位,这些城市的指数值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来看,京津冀城市群中城市绿色竞争力明显落后于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和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城市,接近三分之二的城市位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下,仅有三分之一稍强的城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城市群内城市绿色竞争力差距较大。

3.不同人口规模城市表现

按照城市人口数量,可以将城市划分为不同规模。2014年11 月20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国城市规模的划分标准做出了正式调整。《通知》将中国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 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 万以上50 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 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 万以上100 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 100 万以上500 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 万以上500 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 万以上300 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 万以上1000 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 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6]。借鉴国务院的划分标准,报告对中国城市的规模进行了分组,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规模城市的绿色竞争力展开分析。

(1)不同规模城市组间对比

按照超大、特大、大、中、小城市的划分标准,报告绘制了2016 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规模城市比较图[7]。从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来看,城市规模的影响比较明显,超大城市的绿色竞争力平均水平遥遥领先,特大城市和中等城市稍强,大城市和小城市水平相当,最为落后。其中,超大城市的平均水平达到0.3217,远高于其他规模的城市。特大、大、中、小城市的平均水平分别为0.2969、0.2471、0.2313、0.2377,均低于超大城市水平,其中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0.2434。具体情况如图1-8 所示。

图1-8 中国不同规模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及一级指标对照图

注:本图数据为按照人口规模划分的五类城市中各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值及一级指标分数值的算术平均值。

从城市绿色竞争力排名来看,城市绿色竞争力的规模差异明显。排名前20 的城市中,超大城市有3个,分别为北京、上海和天津,特大城市有4个,分别为广州、西安、南京和杭州,大城市有9个,分别为深圳、厦门、长沙、青岛、东莞、海口、南宁、威海和安康,中等城市有2个,为三亚和梅州,小城市也有2个,分别为鄂尔多斯和庆阳;在全国125个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平均水平的城市中,4个超大城市和9个特大城市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另外,大城市有70个,占大城市的48.95%,中等城市有24个,占中等城市的26.09%,小城市有18个,占小城市的41.86%。

具体来看,4个超大城市和9个特大城市共有13个城市,除了重庆和汕头,其他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排名均在前100,平均位次分别为33 和44;大城市中,城市排名平均位次为135,其中有59个城市排名前100,占比41.26%,48个城市排名位于101—200 之间,36个城市排名在200 名之后,占比25.17%;中等城市中,城市排名平均位次为171,其中有18个城市排名前100,占比19.57%,37个城市排名位于101—200 之间,37个城市排名在200名之后,占比40.22%;小城市中,城市排名平均位次为159,其中有12个城市排名前100,占比27.90%,13个城市排名位于101—200 之间,18个城市排名在200 名之后,占比41.86%。总体上,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在绿色竞争力上优势明显,大城市绿色竞争力水平次之,中等城市绿色竞争力水平最低,小城市绿色竞争力水平较低。

(2)相同规模城市组内对比

从相同规模城市组内城市绿色竞争力排名的位次差和指数值的差来看,各区域内的城市排名差异比较明显。超大城市组中排名最高的北京(第1 名,指数值0.3972)与排名最低的重庆(第101 名,指数值0.2530)之间的位次差为100,在五类分组中位差排名第五,指数值的差为0.1442,在五类分组中位差排名第四;特大城市组中排名最高的广州(第4 名,指数值0.3552)与排名最低的汕头(第118 名,指数值0.2457)之间的位次差为114,在五类分组中位差排名第四,指数值的差为0.1095,在五类分组中位差排名第五;大城市组中排名最高的深圳(第2 名,指数值0.3953)与排名最低的南充(第290 名,指数值0.1694)之间的位次差为288,在五类分组中位差排名第一,指数值的差为0.2259,在五类分组中位差排名第一;中等城市组中排名最高的三亚(第3名,指数值0.3660)与排名最低的鹤岗(第288 名,指数值0.1795)之间的位次差为285,在五类分组中位差排名第二,指数值的差为0.1865,在五类分组中位差排名第二;小城市组中排名最高的鄂尔多斯(第5 名,指数值0.3549)与排名最低的金昌(第281 名,指数值0.1897)之间的位次差为276,在五类分组中位差排名第三,指数值的差为0.1652,在五类分组中位差排名第三。

图1-9 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城市群对比

注:本图按照超大、特大、大、中、小城市划分,根据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大小自上至下排列。

在参评的4个超大城市中,有2个城市位居所有参评城市的前10 位,分别是北京和上海,占超大城市的50%。此外,天津和重庆2个城市分别位于全国第20 名和第101 名。以上4个超大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全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来看,超大城市绿色竞争力优势明显,但组内差距较大。

在参评的9个特大城市中,有2个城市位居所有参评城市的前10 位,分别是广州和西安,占特大城市的22.22%。此外,南京、杭州、武汉、沈阳、哈尔滨、成都和汕头等7个城市排在全国第16 名到第118 名不等的位置,以上9个特大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来看,特大城市绿色竞争力优势较为明显,组内差距较小。

在参评的143个大城市中,有4个城市位居所有参评城市的前10 位,分别是深圳、厦门、长沙和青岛,占大城市的2.8%。此外,东莞、海口、南宁、威海、安康、蚌埠、株洲、遵义等66个城市排在全国第11 名到第125 名不等的位置,以上70个大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大城市的48.95%。而盐城、济宁、阳江、资阳、巴中、南充等其余73个城市位于所有参评城市的第126 位到第290 位,这些城市的指数值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来看,尽管大城市绿色竞争力较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处于劣势,但仍有接近一半的城市位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上,且组内差距较小。

在参评的92个中等城市中,仅有三亚1个城市位居所有参评城市的前10位,占中等城市的1.09%。此外,梅州、舟山、儋州、西宁、商洛等23个城市排在全国第18 名到第123 名不等的位置,以上24个中等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中等城市的26.09%。而丹东、吉安、巴彦淖尔、伊春、辽阳、鹤岗等其余68个城市位于所有参评城市的第127 位到第288 位,这些城市的指数值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来看,中等城市绿色竞争力无法与大城市相比,近四分之三的城市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有四分之一的城市高于平均水平,城市绿色竞争力劣势明显,组内差距相对较小。

在参评的43个小城市中,只有鄂尔多斯位居前10 位,此外,庆阳、酒泉、乌兰察布、百色、河池等其余17个城市位于所有参评城市的第14 位到第122 位,以上18个小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小城市的41.86%。而延安、通化、辽源、临沧、双鸭山和金昌等其余25个城市位于所有参评城市的第139 位到第281 位,这些城市的指数值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来看,小城市绿色竞争力劣势明显,仅有五分之二的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平均水平,且组内差距较小。

4.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表现

从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综合排名来看,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与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形成同样具有密切的关系。按照收入水平的高低,报告从高收入、中等偏上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三个层次将中国城市分为三组[8]

(1)不同收入水平城市组间对比

按照高收入、中等偏上和中等偏下收入的划分标准,报告绘制了2016 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收入水平比较图。从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来看,不同收入水平城市差异非常明显,高收入城市遥遥领先,中等偏上收入城市稍强,中等偏下收入城市最为落后。其中,所有测评的高收入城市的绿色竞争力平均水平达到0.2727,远高于其他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中等偏上和中等偏下收入城市的平均水平分别为0.2355、0.2169,均低于高收入城市,同时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0.2434。具体情况如图1-10 所示。

图1-10 中国不同发展水平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及一级指标对照图

注:本图数据为不同收入组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值及一级指标分数值的算术平均值。

从城市绿色竞争力排名来看,发展水平的高低与城市绿色竞争力有着密切关系。排名前20 的城市中,高收入城市有12个,分别为北京、深圳、广州、鄂尔多斯、厦门、长沙、青岛、上海、威海、南京、杭州和天津,中等偏上收入城市有8个,分别为三亚、西安、东莞、海口、南宁、庆阳、梅州和安康,中等偏下收入城市排名未能进入前20;在全国125个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平均水平的城市中,高收入城市有58个,占高收入城市的78.38%,中等偏上收入城市有63个,占中等偏上收入城市的32.98%,中等偏下收入城市有4个,占中等偏下收入城市的16%。

具体来看,高收入城市中,几乎所有城市排名都十分靠前,平均位次高达82,其中有49个城市排名前100,占比66.22%,20个城市排名位于101-200之间,5个城市排名在200 名之后;中等偏上收入城市中,城市排名平均位次为162,其中有48个城市排名前100,占比25.13%,71个城市排名位于101-200 之间,74个城市排名在200 名之后,占比38.74%;中等偏下收入城市中,城市排名平均位次为209,其中有3个城市排名前100,占比12.5%,6个城市排名位于101-200 之间,16个城市排名在200 名之后,占比66.67%。总体上,相对于低收入城市,高收入城市在绿色竞争力上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

(2)同等收入水平城市组内对比

从同等收入城市组内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排名位次差和指数值的差来看,各组组内城市排名差异不尽相同。高收入城市中排名最高的北京(第1 名,指数值0.3972)与排名最低的海东(第254 名,指数值0.2048)之间的位次差为253,在三组城市中位差排名第二;中等偏上收入城市中排名最高的三亚(第3名,指数值0.3660)与排名最低的南充(第290 名,指数值0.1694)之间的位次差为287,在三组城市中位差排名第一;中等偏下收入城市中排名最高的定西(第43 名,指数值0.2813)与排名最低的巴中(第289 名,指数值0.1740)之间的位次差为246,在三组城市中位差排名第三。

在参评的74个高收入城市中,有8个城市位居所有参评城市的前10 位,分别是北京、深圳、广州、鄂尔多斯、厦门、长沙、青岛和上海,占高收入城市的10.81%。此外,威海、南京、杭州、天津、徐州、株洲等50个城市排在全国第15 名到第124 名不等的位置,以上58个高收入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高收入城市的78.38%。而马鞍山、岳阳、九江、宜昌、海东等16个城市的指数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来看,高收入城市绿色竞争力普遍具有优势,超过四分之三的城市都位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上,只有少数城市低于平均水平,组内差距较大。

在参评的191个中等偏上收入城市中,仅有三亚和西安2个城市位居所有参评城市的前10 位,占中等偏上收入城市的1.05%。此外,东莞、海口、南宁、庆阳、西宁、河池、遵义等61个城市排在全国第11 名到第125 名不等的位置,以上63个中等偏上收入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中等偏上收入城市的32.98%。而盐城、丹东、吉安、巴彦淖尔、盘锦、济宁、营口、资阳、南充等其余130个城市位于所有参评城市的第126位到第290位,这些城市的指数值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来看,中等偏上收入城市绿色竞争力较高收入城市处于明显劣势,接近三分之二的城市位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下,仅有三分之一的城市高于平均水平,组内差距相对较小。

图1-11 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不同收入水平对比

注:本图按照高收入、中等偏上和中等偏下收入划分,根据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大小自上至下排列。

在参评的25个中等偏下收入城市中,未有城市位居所有参评城市的前10位,且仅有定西、张家界、固原、商洛等4个城市的绿色竞争力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仅占中等偏下收入城市的16%。而平凉、朝阳、亳州、伊春、鹤岗、巴中等其余21个城市位于所有参评城市的第156 位到第289 位,这些城市的指数值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来看,中等偏下收入城市绿色竞争力最为落后,无法与其余两组城市相比,仅有不足五分之一的城市位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上,超过80%的城市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区域内城市间差距较小。

六、本报告的框架结构及分析重点

《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报告2019》由总论、城市经济基础与科技进步测算与分析、城市自然资产与环境压力测算与分析、城市资源与环境效率测算与分析、城市政策响应与社会福利测算与分析以及新时代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提升战略和附录组成。各部分围绕城市绿色竞争力这一主题,从不同角度对全国290个城市的绿色竞争力进行了测度、分析和专题研究。本报告框架如下:

“总论”探讨了城市绿色竞争力的内涵,建立了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测度了全国290个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并对报告的整体框架进行了介绍。

报告的主体内容为五章。

城市经济基础与科技进步测算与分析。该章与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的第一个一级指标相对应,对城市经济基础与科技进步指标进行测度及结果分析。

城市自然资产与环境压力测算与分析。该章与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的第二个一级指标相对应,对城市自然资产与环境压力指标进行测度及结果分析。

城市资源与环境效率测算与分析。该章与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的第三个一级指标相对应,对城市资源与环境效率指标进行测度及结果分析。

城市政策响应与社会福利测算与分析。该章与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的第四个一级指标相对应,对城市政策响应与社会福利指标进行测度及结果分析。

新时代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提升战略。该章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的现状进行综合性评价,探讨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提升的桎梏,指出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提升的重点方向。

本报告的最后部分为附录。对城市绿色竞争力指数测算指标和数据来源等进行解释。

【注释】

[1]倪鹏飞,卜鹏飞.城市引领中国崛起——中国城市竞争力十年(2002-2011)研究新发现[J].理论学刊,2012(12):48-53.

[2]OECD.Green Growth Indicators 2017[R].OECD,Paris,France,2017.

[3]潘浩然.什么才是绿色发展?[N].中国环境报,2017-03-29.

[4]数据的标准化是将数据按比例缩放,使之落入一个小的特定区间。这样去除数据的单位限制,将其转化为无量纲的纯数值,便于不同单位或量级的指标能够进行比较和加权。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极差法”和“标准化法”。

[5]中国当前形成的主要城市群有14个,分别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包括上海、无锡、杭州、苏州、常州、南京、镇江、合肥、宁波、绍兴、芜湖、台州、嘉兴、南通、铜陵、扬州、金华、舟山、湖州、盐城、泰州、宣城、池州、马鞍山、滁州和安庆)、珠江三角洲(包括深圳、广州、东莞、珠海、佛山、惠州、中山、汕尾、江门、韶关、河源、肇庆、云浮和清远)、京津冀城市群(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沧州、秦皇岛、廊坊、张家口、邯郸、保定、安阳、邢台、承德和衡水)、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沙、武汉、合肥、芜湖、南昌、铜陵、新余、襄阳、郴州、池州、常德、株洲、黄山、马鞍山、鹰潭、岳阳、湘潭、黄冈、六安、景德镇、吉安、九江、安庆、黄石、上饶、宜春、萍乡、益阳、咸宁、抚州、娄底、衡阳、宜昌、荆门、孝感、鄂州、荆州、仙桃、天门和潜江)、成渝城市群(包括成都、绵阳、重庆、资阳、南充、德阳、雅安、广安、乐山、泸州、遂宁、宜宾、自贡、达州、内江和眉山)、山东半岛城市群(包括威海、青岛、东营、济南、淄博、烟台、潍坊和日照)、哈长城市群(包括长春、大庆、哈尔滨、松原、辽源、绥化、四平、机理、牡丹江、齐齐哈尔和延边)、中原城市群(包括郑州、洛阳、许昌、蚌埠、焦作、南阳、信阳、聊城、邯郸、亳州、菏泽、开封、濮阳、商丘、安阳、平顶山、驻马店、晋城、淮北、阜阳、三门峡、邢台、鹤壁、宿州、长治、运城、漯河、周口和济源)、海峡西岸城市群(包括厦门、福州、温州、泉州、三明、丽水、汕头、龙岩、漳州、莆田、衢州、宁德、鹰潭、潮州、南平、梅州、上饶、揭阳、抚州和赣州)、辽中南城市群(包括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辽阳和盘锦)、关中平原城市群(包括西安、庆阳、天水、咸阳、铜川、宝鸡、商洛、渭南、平凉、临汾、运城和杨凌)、北部湾城市群(包括海口、南宁、北海、茂名、玉林、湛江、钦州、阳江、儋州、防城港和崇左)、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和榆林)、兰西城市群(兰州、西宁和海东)。

[6]《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城区和常住人口概念进行了明确定义。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7]关于超大城市的划分是逐渐变化的。政府层面上,2014年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按照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査数据,公布符合超大城市标准的共有6个,分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和天津;2016年,中共中央发布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中,进一步将武汉列为超大城市,强调要发挥上海、武汉、重庆等超大城市的引领作用,由此形成目前普遍熟知的7 大超大城市。但是鉴于本报告是对2016年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进行评价且近年城市化进程加快,因此本报告并未采用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对中国城市规模进行分组。为了保证报告数据的权威性和对未来城市新变化的适应性,本报告最终选定城市年末户籍人口数作为城市规模划分的标准。做出这一变化的原因在于,发改委2018年3 月9 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中指出,要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这一标准,并考虑到未来城市人口可能存在的新变化,故而本报告最终采用城市年末户籍人口数作为衡量城市规模的划分标准。

[8]世界银行2013年根据人均国民总收入将不同国家和地区按照收入水平划分为不同组别。借鉴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并结合2016年人民币兑美元年平均汇率6.64,报告计算得出了中国城市按照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划分的收入组别,包括低收入:1036 美元以下(约6872 元);下中等收入:1036 美元至4086 美元以下(约6879 元至27124 元);上中等收入:4086 美元至12616 美元(约27131 元至83763 元);高收入:12616 美元以上(约83770 元)。中国目前已经步入中等收入国家,因此在城市分组中中国城市分组均落在中等收入及高收入组内。(注:国民总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之间存在一定区别。一般来说,国民总收入(亦称国民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获得的初次分配收入总额,其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净要素收入。中国2016年国内生产总值为740061 亿元,国民总收入为742352 亿元,两者差异较小。考虑到中国城市国内生产总值较国民总收入数据更为完备,因此本报告按照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作为划分城市收入水平高低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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