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如何应对利益或商机受损

如何应对利益或商机受损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施工延误所造成的损害,不论发包人或承包人都可能提出由此引起的利益损害或商机损害,但一般来讲,这些索赔要求是不会得到认可的。但是,这一论点不仅在合同上得不到支持,而且往往由于发包人过高的估计了相关收益损害而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承包人成功获得其商机损害赔偿的机会相对于发包人就显得更加渺茫。

如何应对利益或商机受损

对于施工延误所造成的损害,不论发包人或承包人都可能提出由此引起的利益损害或商机损害,但一般来讲,这些索赔要求是不会得到认可的。试想一下,如果合同中有相应的规定,对承包人而言,有可能选择不参加投标或考虑相应的费用以很高的报价参与投标,这当然是发包人不希望的,并且对发包人是不利的。对发包人而言,如果承包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有这样的意图,发包人有可能也不会选择该承包人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但实际情况中,不论是承包人还是发包人,对此都有自己论点。

对于未设置拖期赔偿金条款的合同,发包人有可能认为,如果承包人对工程的施工未造成拖延,那么工程项目将按计划完工并投入运行,并且,发包人也可以按期获得相应的营业收入,这样,如果因承包人造成了施工延误,发包人将不能得到的预期收益,承包人理应给予赔偿。但是,这一论点不仅在合同上得不到支持,而且往往由于发包人过高的估计了相关收益损害而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对于精明的发包人,如果采用拖期赔偿金条款的话,则通常在其中予以考虑而不选择类似于通过索赔或诉讼的方式来获得相应的损害赔偿。

承包人成功获得其商机损害赔偿的机会相对于发包人就显得更加渺茫。虽然承包人可能认为,由于一个特定项目的延期完工,使得承包人在其他项目上的利益遭到损害,例如由于一个项目的拖延,使得承包人原本计划在这个项目完工后调拨到其他项目上的施工设备不能得到使用而迫使其以过高的费用来租赁相应的设备,这样承包人就承担了额外的费用,承包人的利益遭到了损害,但是,这种预期的损害是合同的另一方所无法预料的,所以也是不能得到赔偿的。对于承包人的上述论点,看似显而易见,但实质上同发包人的论点一样都违背了合同双方的意愿。如果承包人在被拖延的项目中使用租赁设备而在其他项目中使用自己的设备,则有可能得到额外的设备租赁费用赔偿。(www.daowen.com)

所以,不论合同双方的观点如何,除非合同中对因施工延误所造成的利益或商机损害的赔偿有相应的约定,对于这些损害的赔偿一般是不会得到法律上的支持的,这不仅是由于这种要求超出了合同双方的估计,而且它还受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并不是单一的因本工程的施工延误而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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