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高效管理长期资产

高效管理长期资产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长期资产也称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递延资产、对外投资和无形资产等。⑤未使用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正确计价是对固定资产进行价值核算的前提。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用状态前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③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的原值计价。3)固定资产折余价值。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等,应按固定资产折余价值计算其损失和溢余。③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高效管理长期资产

长期资产也称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递延资产、对外投资和无形资产等。其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其中的主体部分,在此将做重点介绍。

1.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概念。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的资产。固定资产包括: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分类。

1)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可分为:

①使用中的固定资产:包括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也包括经营性租出的固定资产。

②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指已经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

③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指本企业多余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

2)按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可分为:

①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②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③租出固定资产。

④不需用固定资产。

⑤未使用固定资产。

⑥土地: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不提折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可分为:

①租入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视为自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实质重于形式);经营租入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②自有固定资产:指拥有所有权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3)固定资产的计价。

固定资产的正确计价是对固定资产进行价值核算的前提。为了如实地、科学地考核固定资产价值的增减变动情况,就必须遵循一定的计价标准,对固定资产正确计价。在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中,采用以下三种计价标准:

1)固定资产原始价值。

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用状态前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具体有以下六种:

①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账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②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③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的原值计价。

④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⑤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⑥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未交付使用以前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原则上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利息支出计入当期费用。

2)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

在当时的生产技术条件下,重新购建同样全新固定资产所需的全部支出。因该方法在实际使用时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所以通常只有在财产清查中确定盘盈固定资产价值时和在会计报表补充、附注说明时使用。

3)固定资产折余价值。(www.daowen.com)

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以后的余额。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等,应按固定资产折余价值计算其损失和溢余。

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固定资产时,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计价原则,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入账。对于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价值不得任意变动,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才能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①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

②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③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

④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⑤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4)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限内不断地发生损耗,而逐渐转移到产品成本或有关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这部分价值以折旧费的形式,或者构成产品的成本,或者计入有关的费用支出,然后,通过销售收入得到补偿。

固定资产价值的损耗分为无形损耗和有形损耗。有形损耗是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实物形态发生的损耗。固定资产在其有效使用期内,由于生产技术进步而引起的价值上的贬值,是固定资本的无形损耗。当代科技进步的加快,竞争加剧,使无形损耗呈上升趋势。计算折旧率、提取折旧费时两种损耗都要考虑,尤其是充分考虑无形损耗,目的是推动技术进步,加快设备改造。

固定资产折旧应当遵循一定的折旧政策。折旧政策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所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等政策。目前常用的折旧计算方法主要是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或者年数总和法)。

1)平均年限法(也称使用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按照其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预计净残值是清理收入与清理费支出相抵后的差额,净残值与原值的比率称为净残值率)。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和折旧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平均年限法计算十分简单,易于理解,目前在我国使用比较广泛。

2)工作量法。

对于某些特定的固定资产或在某些特定企业,如果固定资产在其各个期间内使用不均衡,可以按照工作时间或行驶里程等实际工作量计算折旧。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原始价值-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本月实际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按双倍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它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用固定资产账面上每期期初的折余价值乘以双倍直线折旧率计算确定各期的折旧额的,其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账面折余价值×双倍直线年折旧率

式中,

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所以在应用这种方法时必须注意这样一个问题,即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当下述条件成立时,应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为了便于企业使用这一折旧方法,简化核算手续,有关制度规定,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折旧年限积数法或级数递减法。它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其折旧的计算公式如下:

不管采用何种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期间折旧总额是不变的,因而对企业这段时间的净收益总额也无影响。但是采用加速折旧法,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计提的折旧多,后期折旧少,这就加快了资金收回,有利于进行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提高企业的装备水平,增强竞争力。

2.无形资产与递延资产的管理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没有实物形态但可以长期使用并能使企业获得超额收益的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和商誉等。相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管理比较简单,主要包括无形资产的计价、摊销等内容。无形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使用无形资产时,将其成本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销入管理费用

递延资产是企业的一种长期资产,所占比重较少。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若干年度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能计入有关财产物资费用的费用,如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注册费等。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指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进行的改良所发生的费用。递延资产应当进行摊销,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销入管理费用。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在租赁有效期内分期摊销企业的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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