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民国时期关税学术和思想的演变

民国时期关税学术和思想的演变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此中国开展了“关税自主”的运动。中国发展实业的要图“不在区区之关税保护”或其他限制政策。各国采取的是“自卫政策”,而中国的关税采取的是“自杀政策”。

民国时期关税学术和思想的演变

1.“关税”类书籍出版的高潮与关税学的形成

进入民国之后,尤其20世纪20年代“关税特别会议”召开前后,引发了中国学界对关税政策的高度关注,十余年的时间,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有18部著作相继出版(详见下表)。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著作的出版,最终为1934年童蒙正出版中国第一部关税学理论著作《关税论》而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关税论》一书的前言中,作者如此评价其前十余年学界研究成果:“关于我国关税问题,国内论者极多,出版之书籍,亦至硕。惟关于关税普通理论,则鲜有具体之论述。故常有令人徒知关税之重要,而不知关税之所以重要之感。本书即欲聊应此种要求而作者也。”笔者认为,近代财经学者童蒙正所撰写的《关税论》一书出版,是中国近代关税学科的开创之作,标志着该时关税研究已深入到学科原理和专门之学。

1917—1936年中国学界关于关税问题的著译书表

资料来源:据中国国家图书馆民国图书、高校中英文图书合作计划之网站以“关税”主题检索和整理而得。

2.民国时期关税政策上的少数自由贸易

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提出了“恢复关税自由”的要求,被置之不理。从此中国开展了“关税自主”的运动商界成立了“国际税法平等会”,出版了朱进博士的《中国关税问题》一书,此书是朱进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论文

朱进指出:中国的关税制度“为近世各国所仅见”,“得其利益者,惟外人耳”。由于中国进出口关税的种种问题,使中国的对外贸易巨额入超,国内工业阻滞不前。他强烈呼吁,中国必须修订关税,确立区别税则以取代浑一税;减免出口税,以奖励中国幼稚实业;收回关税主权,废除治外法权,培养和训练税务人才管理海关。但是,朱进却是自由贸易的主张者。书中批评了保护贸易主张者的观点,指责他们的论点“乃皮相之言,非真确之谈”。他说自由贸易是进取的,保护贸易是退守的,“我国安可舍进取之政策不行,而取退守之自杀政策哉”。“我国最善之政策,当取自由主义,以任工商之发展,而不当加以限制以阻其进行也。”他的理由有五:(1)保护政策会阻碍本国工业的发展,负担都归于消费者。(2)经济发展的主因是人民的欲望及其需要,政府“当一方奖励输入,以引起人民之新欲望,一方则当奖励国内幼稚之实业,如是则最后之经济独立庶可有望”。(3)中国发展实业的要图“不在区区之关税保护”或其他限制政策。(4)中国所急需的是发展而不是限制。(5)实业的发达以农业的多寡为准,农业的兴盛靠土地、气候等自然条件,而不在保护政策。总之,朱进主张恢复关税权,但反对把关税作为实行保护贸易的手段。(www.daowen.com)

3.民国时期关税政策上的多数保护关税者

1924年,孙中山在关于民生主义的讲演中提出了要实行保护关税。他指出,中国受不平等条约的束缚,不但不能保护本国工业,反要保护外国工业。欧美平等的独立国家,政府都可以自由加税,实行保护关税。美国、德国都因为实行保护关税而使本国的工业发达。“我们要发达中国的工业,便应该仿效德国、美国的保护政策,来抵制外国的洋货,保护本国的土货”。

1925年,出版中国共产党机关报《向导》的向导周报社出版了《中国关税问题》。作者指出,阻碍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阻力有二:“一、是帝国主义在中国境内所扶植的封建政治;二、是在八十年不平等条约下积渐而成的协定关税制度。”作者将关税分为财政的关税和经济的关税,前者指单纯为了财政收入而征收的关税,后者指“以保护本国工商业为目的而征收的,是为对于外国货物侵入本国市场而纳之‘惩罚金’”。后者又可分为自由贸易主义和保护贸易主义。自由贸易主义适宜于本国工业已经十分发达,而本国又须向别国购买工业原料的国家。全世界只有英国实行。实行保护关税也有弊病,故现今各国大多采取一种“择别的保护政策”。即选择对国内工业最有妨害的入口货征以重税进行限制,其他大部分入口货则不受这一税则的限制。中国不能实行自主的关税政策,都是因为受协定关税的束缚。作者愤慨地说:“看咧!中国农业手工业和新式工业,在帝国主义者的协定关税之下,其凋敝、萎缩、衰亡,已是这样了!”

1925年,曾参加同盟会的漆树芬作《经济侵略下之中国》。漆树芬曾留学日本,是日本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河上肇的学生,本书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分析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他肯定了保护贸易的作用,指出:“这关税问题,如从国家的地位而论,是财政收入的一个好手段,从国民经济上看来,是助长工商业发达之好工具,从国际经济而观,是抵抗资本帝国主义侵略一个最精良之武器。所以近代各国,都非常重视他,保护他,而认为立国之要图。”各国采取的是“自卫政策”,而中国的关税采取的是“自杀政策”。对于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的优劣,漆树芬指出它们各有长短,不可一概而论。“然如公平论之,自由贸易,宜于工业先进国家,保护贸易,宜于工业后进国家。换句话来说,即自由贸易主义,宜于由货物输出达到资本输出之国家,保护贸易,宜于由原料品输出进到工业品输出之国家。”自由贸易不适宜于中国,“所以采用此锁国政策,应以属时势宜然,不可与工业先进国同日而论”。

1925年,马寅初教授也多次发表了对于保护贸易的意见。他说他本来是主张自由贸易的,但欧战以后的情势大变,欧美各国“咸采取保护政策,以拒外来之货”,就是一向以自由贸易号召于世的英国也实行了保护政策,因此他也转而主张保护贸易。但他还是反对极端的保护政策,因为中国工资很低,生活程度不高,实行保护政策会使物价腾贵,“非一般人民所能堪,势必引起经济上剧烈之变动,非社会之福”。他主张只对基本实业如棉纱面粉、钢铁等实行保护政策。主张将保护贸易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以便于通过对外贸易获得更多的其他利益。他认为只要取消“保护外人之税制”,中外商人处于平等的地位,中国商人就有能力与外人竞争,“自能一显好身手也”。对中国商人在国际平等条件下的竞争能力充满了信心。

以上综述了中国近代关于对外贸易政策的主张,主张实行保护贸易政策是一条主线,贯穿了整个近代。其中虽也出现过自由贸易的呼声,只不过是昙花一现。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自由贸易政策只适用于经济发达国家,而即使是经济发达国家,也未必能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至于如何实行保护贸易政策以及保护的程度等,各人的具体主张仍不尽同。有些思想家还考虑到保护贸易可能产生的消极作用,提出了一些避免或减少的办法。也有些思想家认识到随国际形势的变化,在对外贸易政策上应该有所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适当的贸易保护政策总是不能抛弃的。中国是经济落后国家,决不能同发达国家搞自由贸易,这是近代中国关于发展对外贸易思想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积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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