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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费用的原则与要求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基本原则成本费用会计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六项原则。遵循一贯性原则,使企业各期的成本费用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具有可比性。企业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均不应计入成本费用。应当划清成本费用支出与权益支出的界限。

成本费用的原则与要求

为了提供管理上所需的成本费用资料,并使这些资料符合规定要求,满足正确、及时、客观、真实等基本要求,对成本费用的计算处理必须讲求质量。因此必须确立成本费用会计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成本费用会计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六项原则。

1.分期计算的原则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持续进行、不可中断的,但为了确定一定期间所生产产品的成本,必须将企业连续不断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各个期间,分别计算确定各个期间所生产的产品成本,而且,成本核算上的分期应当与企业会计年度的分期相一致,以便于确定各期的收益。《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第五十一条规定:成本计算一般应当按月进行。应当指出,成本计算的分期,与产品的成本计算期是两个概念。完工产品的成本计算,按其生产类型可以定期进行或不定期进行,而成本计算包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都必须按月进行。

2.权责发生制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第五十条也规定:本期支付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当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本期尚未支付但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应当预提计入本期。

3.实际成本计价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九条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第五十二条也规定:企业应当按实际发生额核算费用和成本。采用定额成本或者计划成本方法的,应当合理计算成本差异,月终编制会计报表时,调整为实际成本。成本核算按实际成本进行计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产品生产所耗费的原材料等各项费用要素都应当以实际成本计价;二是对完工产品应当以实际成本计价。应当指出,按实际成本计价原则并不排斥将原材料、产成品等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计价入账,而将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之间的差异另行归集入账,当其耗用、发出再将其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即分摊负担差异后的成本这种实务处理办法。

4.一贯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三条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遵循一贯性原则,使企业各期的成本费用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具有可比性。否则,若允许随意变更,就可能造成弄虚作假,任意调节成本的水平,影响成本的正确性。成本计算所采用的方法要求前后各期应当一致,具体体现在各个方面,如耗用材料实际成本的确定办法,折旧的计提方法,辅助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分配办法,在产品的计价方法,完工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等等。

5.重要性原则

对于那些对成本有重大影响的成本费用项目应力求正确,如直接计入各种产品制造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而对于那些对成本不太重要的细碎项目则可以从简处理,不必要求过高过严。如对于零星耗用的机物料则不必直接计入产品的制造成本,而可以先行计入制造费用,与其他费用一起分配计入产品。又如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成本费用项目,若发生的数额较小,就不一定进行分摊,而可以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如经常性的维修费用等。

6.有用性原则

成本计算本身应当讲求成本效益。为成本计算所做的努力应对企业的管理有实际意义。为了提高成本核算的质量,保证成本费用资料的正确性,成本计算应当做得细致些。但这并不是讲越细越好,关键在于有用。如果核算所花的努力很大,但所得资料对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则这种细致并无必要,可以简化一些。除此之外,真实性原则、合法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等也均适用于成本费用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中均做了规定,这里就不再一一阐述了。

(二)具体要求

为了使成本费用会计所提供的资料具有较高的质量,企业应当按照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1.正确划清成本费用支出的各种界限

应当划清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企业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不应列入成本费用。其次,应当划清成本费用支出与投资支出的界限。企业为进行各种短期和长期投资而发生的支出,不应计入成本费用。如企业为购买债券股票而发生的支出,以实物形式投资而投出的固定资产、材料物资的成本等,均不得计入本企业的成本费用。

应当划清成本费用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企业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均不应计入成本费用。(www.daowen.com)

应当划清成本费用支出与权益支出的界限。企业缴纳所得税支出,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支出,赞助捐赠支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等,均不得计入成本费用。

应当划清成本费用支出与其他各种支出的界限。如应由福利费负担的支出,偿还各种债务的支出等,均不得计入成本费用。

应当划清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费用界限。企业不得为了及时计算成本费用而提前结账,并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使用待摊费用、预提费用,防止利用待摊、预提的方法任意调节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费用水平。

应当划清企业各种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费用界限。企业凡能分清应由某种产品负担的费用应直接计入该产品的成本;不能分清的,应采用比较合理又简便的方法分配计入各种产品的成本。

应当划清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成本界限。企业应采用合理又简便的分配方法计算确定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成本。不能利用分配方法任意调节完工产品成本,以达到随意拨弄利润的目的。

2.严格遵循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企业应当严格遵循《企业财务通则》和各行业财务制度所规定的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关工业企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将在本书以下有关章节中分别介绍。其他行业的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限于本书篇幅不做一一详细介绍,可参见有关行业的财务制度。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如果超过了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则应当在纳税前予以调整,由企业的税后利润负担。

3.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应建立和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是成本费用会计的出发点,进行成本计算必须以数据正确可靠、内容齐全完整的原始记录为依据。

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关物资消耗的原始记录,如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领用等;有关工时利用的原始记录,如工时消耗等;有关产品产量的原始记录,如在产品、产成品、半成品转移、交库等;有关机器设备的原始记录,如设备运转利用等;有关费用支出的原始记录,如零星开支等;有关产品质量的原始记录,如废品发生、质量检验等。原始凭证的填制应当正确完备,并按企业的实际需要,确定恰当的传递流程和归档保管制度。

应制订先进合理的各种定额。定额是企业在进行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在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利用与消耗等方面所应达到的标准。定额一般有计划定额与现行定额之分。计划定额是计划期内应达到的平均水平,作为制订计划成本的依据。现行定额是目前所应达到的水平,作为成本考核分析的依据。定额的制订应当先进合理。定额的先进性是指定额需要经过一定努力之后方能达到,而不是轻而易举地;定额的合理性是指定额经过努力是能够达到的,而不是高不可攀的。有关成本核算的各种定额主要包括:消耗定额,如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消耗等;劳动定额,如工时消耗、产量标准、停工、缺勤的数量等;利用定额,如机器设备的利用率等;费用定额,如修理费、办公费开支等;质量标准,如一级品率、废次品率等。为了保持各种定额的先进合理性,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地定期地予以修订。

应建立和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各项制度。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正常有序地进行。为此,应当建立和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各项制度,包括:材料物资的收发领退制度、计量制度、半成品和产成品的转移制度、检验制度、交库制度;财产物资的盘点制度、费用开支的审核批准制度、例外事故的检查分析制度等等。

应制订内部结算价格和内部结算制度。为了分清企业内部各个生产单位的经济责任,简化和减轻成本核算的工作,考核各生产单位计划成本的完成情况,需要对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在产品、半成品和各种劳务等,制订合理的内部结算价格,作为各生产单位之间结算的依据,并建立相应的内部结算制度。内部结算价格的制订,一般可以计划成本为依据,也可以在计划成本上加上一定的利润,以反映各生产单位的工作成果。内部结算制度的建立,应有利于激励各生产单位降低各项消耗,提高工作效率,避免相互扯皮、责任划分不清的情况出现。否则将流于形式,达不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4.确定成本核算工作的组织方式

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结合管理上的要求,合理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做到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使成本核算所提供的资料能够正确和及时。成本核算的正确性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因为所采用的核算方式往往都具有一定的假定性和适用条件,不可能做到绝对正确。因此成本核算的组织不应过于繁复,应根据管理上的要求合理地予以适当简化,以保证核算的及时性。成本核算工作的组织方式通常有集中核算和分散核算两种。

集中核算又称为一级核算,是把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大部分集中在企业财会部门进行,企业内各个生产单位的核算人员只负责提供或初步整理核算资料。集中核算使企业财会部门可以掌握全面的成本费用资料,并可以适当减少核算层次和核算人员,但集中核算不利于企业内各生产单位对所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控制,不利于责任制度的落实与运行。

分散核算又称为二级核算,非集中核算,是把大部分的成本核算工作分散到企业内各个生产单位,由它们的核算人员进行,企业财会部门一般只进行企业产品成本的最后汇总计算工作,以及某些不便于分散到各生产单位进行的核算工作。分散核算虽然增加了核算层次和核算人员,但有利于各生产单位掌握本单位的成本费用发生情况,进行及时的控制、分析,有利于责任制度的落实与运行。[1]

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从有利于生产发展,有利于形成激励机制等方面的要求出发,考虑决定采用成本核算工作的组织方式。另外,不管采用何种方式,企业应开展班组核算,这是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也是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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