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水利工程合同文本与管理要点

水利工程合同文本与管理要点

时间:2023-06-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于199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合同的主体及权利义务的范围都作了限定,即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确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们分属各个不同的合同种类,分别由《合同法》和相关法规加以调整。

水利工程合同文本与管理要点

1.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合同的概念。合同又称契约,是当事人之间确立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广泛的合同,泛指一切能发生某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于199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合同的主体及权利义务的范围都作了限定,即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确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采用了狭义的合同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确立承包方完成约定的工程项目,发包方支付价款与酬金的协议,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它是《合同法》中记名合同的一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计划经济期间,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都由国家调控,工程建设中的一切活动均由政府统筹安排,建设行为主体都按政府指令行事,并只对政府负责。行为主体之间并无权利义务关系存在,所以,也无须签订合同。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只对工程建设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建设行为主体均按市场规律平等参与竞争,各行为主体的权利义务皆由当事人通过签订合同自主约定,因此,建设工程合同成为明确承发包双方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主要调控手段之一,其重要性已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确立而日益明显。

需要指出,除建设工程合同以外,工程建设过程中,还会涉及许多其他合同,如设备、材料的购销合同,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工程建设资金的借贷合同,机械设备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这些合同同样也是十分重要的。它们分属各个不同的合同种类,分别由《合同法》和相关法规加以调整。

(2)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的主体是经法律认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包括我国公民和外国自然人,其他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2)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只有合同各方的法律地位平等时,才能保证当事人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志。所谓平等,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谁领导谁的问题,也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

3)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首先,合同是以设立、变更和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的;其次,合同只涉及债权债务关系;再次,合同之所以称为协议,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指当事人之间形成了合意。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对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各类合同的协商、签订与履行过程中所进行的科学管理工作,并通过科学的管理,保证工程项目目标实现的活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工程的工期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成本(投资)管理、信息管理环境管理。其中,工期主要包括工程总工期、工程开工与竣工日期、工程进度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动的持续时间等;工程质量主要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的、隐含的能力的特性总和。据此,可将建设工程质量概括为: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工程成本主要包括合同价格、合同外价格、设计变更后的价格、合同的风险等。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一般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合同第一位原则。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签订合同是双方的民事行为。在合同所定义的经济活动中,合同是第一位的,作为双方的高行为准则,合同限定和调节着双方的义务和权利。任何工程问题和争议首先都要按照合同解决,只有当法律判定合同无效,或争议超过合同范围时才按法律解决。所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具有法律上的高优先地位。合同一经签订,则成为一个法律文件。双方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合同双方都必须用合同规范自己的行为,并用合同保护自己。

在任何国家,法律确定经济活动的约束范围和行为准则,而具体经济活动的细节则由合同规定。

(2)合同自愿原则。合同自愿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一般国家的法律准则。合同自愿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进行商讨。双方自由表达意见,自己决定签订与否,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何人不得利用权力、暴力或其他手段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胁迫,以致签订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合同。

2)合同自愿构成。合同的形式、内容、范围由双方商定。合同的签订、修改、变更、补充和解释,以及合同争执的解决等均由双方商定,只要双方一致同意即可,他人不得随便干预。

(3)合同的法律原则。建设工程合同都是在一定的法律背景条件下签订和实施的,合同的签订和实施必须符合合同的法律原则。它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合同不能违反法律,合同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否则合同无效。这是对合同有效性的控制。

2)合同自由原则受法律原则的限制,所以工程实施和合同管理必须在法律所限定的范围内进行。超越这个范围,触犯法律,会导致合同无效、经济活动失败,甚至会带来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

3)法律保护合法合同的签订和实施。签订合同是一个法律行为,合同一经签订,合同以及双方的权益即受法律保护。如果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合同,致使对方利益受到损害,则不履行一方必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实施应建立在承包商、业主和工程师紧密协作、互相配合、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合同各方应对自己的合作伙伴、对合同及工程的总目标充满信心,业主和承包商才能圆满地执行合同,工程师才能正确地、公正地解释和进行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各方只有互相信任才能紧密合作,才能有条不紊地工作,才可以从总体上减少各方心理上的互相提防和由此产生的不必要的互相制约。这样,工程建设就会更为顺利地实施,风险和误解就会较少,工程花费也会较少。(www.daowen.com)

诚实信用有以下一些基本的要求和条件:

1)签约时双方应互相了解,任何一方应尽力让对方正确地了解自己的要求、意图及其他情况。业主应尽可能地提供详细的工程资料、工程地质条件的信息,并尽可能详细地解答承包商的问题,为承包商的报价提供条件。承包商应尽可能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格预审资料、各种报价单、实施方案、技术组织措施文件。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2)任何一方都应真实地提供信息,对所提供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并且应当相信对方提供的信息。

3)不欺诈,不误导。承包商按照自己的实际能力和情况正确报价,不盲目压价,并且明确业主的意图和自己的工程责任。

4)双方真诚合作。承包商应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积极施工,遇到干扰应尽量避免业主遭受损失,防止损失的发生和扩大。

5)在市场经济中,诚实信用原则必须有经济的、合同的甚至是法律的措施,如工程保函、保留金和其他担保措施,对违约的处罚规定和仲裁条款,法律对合法合同的保护措施,法律和市场对不诚信行为的打击和惩罚措施等予以保证。没有这些措施保证或措施不完备,就难以形成诚实信用的氛围。

(5)公平合理原则。建设工程合同调节双方的合同法律关系,应不偏不倚,维护合同双方在工程建设中的公平合理的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承包商提供的工程(或服务)与业主支付的价格之间应体现公平的原则,这种公平通常以当时的市场价格为依据。

2)合同中的责任和权利应平衡,任何一方有一项责任就必须有相应的权利;反之,有权利就必须有相应的责任。应无单方面的权利和单方面的义务条款。

3)风险的分担应公平合理。

4)工程合同应体现工程惯例。工程惯例是指建设工程市场中通常采用的做法,一般比较公平合理,如果合同中的规定或条款严重违反惯例,往往就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5)在合同执行中,应对合同双方公平地解释合同,统一地使用法律尺度来约束合同双方。

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施行管理活动的过程。全过程包括如下工作内容。

(1)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订立前的管理也称为合同总体规划。合同签订意味着合同生效和全面履行,因此,必须采取谨慎、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决策,以及订立合同前行为的管理。

作为业主方,主要应通过合同总体策划对以下几方面内容作出决策:与业主签约的承包商的数量、招标方式的确定、合同种类的选择、合同条件的选择、重要合同条款的确定以及其他战略性问题(如业主的相关合同关系的协调等)。

作为承包商,承包合同的策划应服从于基本目标(取得利润)和企业经营战略。具体内容包括投标方向的选择、合同风险的总评价、合作方式的选择等。

(2)合同订立时的管理。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严肃地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公平。

《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应当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要充分认识合同的严肃性。合同是对当事人各方的法律约束,宁愿不签合同,也别胡乱签合同,一定要摸透情况,谨慎从事。一旦签约,必须认真执行,即使赔得破产也得履行合同。如果签约后承包商不干了,业主首先要没收履约保函,并提交仲裁,要求承包商赔偿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因此,对于合同的签订要特别慎重,好的合同可签,不利的合同千万别签。因此合同订立阶段是合同管理的重点。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有以下两种情形:

1)招标发包的工程项目。当事人双方经过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达成一致,建立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合同订立管理的重点是招投标活动。

2)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当事人双方通过谈判协商一致,建立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合同订立管理的重点是谈判过程。

(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合同依法生效后,当事人应认真做好履行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享有权利。合同管理人员(无论是业主方还是承包方)的主要工作有: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并进行诊断分析,进行合同变更管理等。

(4)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之间有可能发生纠纷。当争议或纠纷出现时,有关双方应从整体、全局利益的目标出发,做好有关的纠纷处理及索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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