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文物、图书与档案的保护与管理

文物、图书与档案的保护与管理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7]文物也与图书档案同属文化遗产范围,在保管形式、传承机制、文化价值等方面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另一方面,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使得档案、图书、文物等不同类型文化遗产保护呈现出部门分化的特征,而随着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发展和成熟,需要且亟待整体性保护。随着时间的推移,图书、档案以及文物因为各自不同的特点形成了不同的管理要求,这是社会分工与管理职能细化的必然结果,也是部门化管理的必然结果。

文物、图书与档案的保护与管理

遗产保护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档案、图书、文物等具有一定历史联系和内在规律共性的文化遗产,可以且需要以整合与共建的理念为指导,形成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水平的系统化、集约化传承与保护合作平台,这需要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作为后盾。从这个角度看,可移动文化保护的研究是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

一方面,档案、图书、文物等文化遗产在外在形态、存储载体、保护方法等方面存在合作共建的深厚基础,应当整体性保护。档案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凯思帕利亚认为“档案的保护技术就像人类文明本身那样古老。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它起源于各种生物所共有的自我保护的本能”[6]。图书与档案“同宗同源”,都属于文献遗产的范畴,二者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存储载体、信息形式、服务性质、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等都高度相似,“只是在近代,两者才作为两个体系各自发展着……”[7]文物也与图书档案同属文化遗产范围,在保管形式、传承机制、文化价值等方面具有高度的相似性

另一方面,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使得档案、图书、文物等不同类型文化遗产保护呈现出部门分化的特征,而随着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发展和成熟,需要且亟待整体性保护。随着时间的推移,图书、档案以及文物因为各自不同的特点形成了不同的管理要求,这是社会分工与管理职能细化的必然结果,也是部门化管理的必然结果。“术业有专攻”,分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效率,但也相对割裂了彼此之间的联系,使得档案、图书、文物等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彼此间的交集甚少,资源共享程度较低,力量相对分散,某些内在联系被隔断等,反过来又限制各类文化遗产的总体保护效果。

然而,我国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长期以来被切分为档案保护、图书保护和文物保护三大部分,三者之间脱节,导致了重文物保护、轻图书和档案保护的局面;保护技术与保护管理脱节,导致了重技术、轻管理的现象;同时还存在管理体制混乱、法规不健全、科研项目重复、保护专业教育匮乏等问题。为此,迫切需要借鉴国际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功经验,树立“大保护”思想,加强可移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理论研究,指导当前我国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涉及的各个机构的实践,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www.daowen.com)

微观上,可以为各可移动文化遗产馆藏机构(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制定藏品保护的技术方案、管理策略、标准化建设、法律法规与制度建设以及人才与信息支持提供实践指导,推进档案、图书、文物等分散的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有机整合和发展。

宏观上,将档案保护、图书保护、馆藏文物保护整合在统一的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平台上进行系统研究,研究成果将有助于解决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广泛分散所造成的失调、失控的现象,为整合广泛分散的,又存在密切业务联系的职能部门的功能,在制定技术与管理策略、完善政策制度与标准、制订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计划等方面提供合理化建议和咨询参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