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湖南省航天信息公司与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的市场分割销售案

湖南省航天信息公司与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的市场分割销售案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航天公司和百旺公司积极配合执法机构调查,积极改正垄断协议行为。

湖南省航天信息公司与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的市场分割销售案

(一) 基本案情

增值税发票系统主要包括金税盘 (或税控盘) 及电脑、打印机等配套通用设备,税控盘和金税盘是密码商品,电脑、打印机等配套通用设备属于自由竞争商品。国家税务总局指定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销售税控盘,指定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金税盘。2014年以来,在长沙市范围内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授权湖南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向纳税人销售税控盘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湖南省航天信息公司向纳税人销售金税盘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纳税人购买税控盘 (或金税盘) 后,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通使用。为保障在短时间内优质高效地配合国税机关完成营改增工作,自2016年4月1日至19日间,由湖南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的长沙市场部负责人刘某提议,这两家单位先后经过4次协商,于2016年4月19日在湖南省航天信息公司办公场所就长沙市范围内的增值税发票新系统销售和服务签订了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行服务范围区域划分协议》。协议约定:营改增存量户、新进户、税控机改造户均按照行政区域5∶5 的比例进行划分 (航天信息占50%、百旺金赋占50%)。长沙市10个行政区域,其中雨花、天心、岳麓、望城区和宁乡县等5个区域划由湖南省航天信息公司销售并提供服务,芙蓉、开福、高新区和浏阳市、长沙县等5个区域划由湖南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并提供服务。双方共同提供服务的地区,原则上按照各半比例控制。若在年底双方划分的市场比例大于3%时须双方协商好,当湖南省航天信息公司高于比例时,同意拿出雨花区高桥分局进行调剂,当湖南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高于比例时,同意拿出高新区局进行调剂。双方还约定,如果纳税人特定选择服务单位的,双方应遵循纳税人自愿选择的原则。

在销售增值税发票系统过程中,湖南省航天信息公司开展三种业务,一是向纳税人销售金税盘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 《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2〕 2155号) 规定,金税盘单价是每套490元,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是每户每年每套330元,购买两套以上的,从第二套起减半收取。二是销售电脑、打印机等增值税发票系统通用设备,通用设备销售遵循纳税人自愿的原则,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三是在各国税分局办公场所向纳税人推荐购买IT外包服务,IT外包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的维护、保养。购买IT外包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人,湖南省航天信息公司在收取金税盘技术服务费的同时,另外按照每户每年150元的标准收取IT外包服务费,并与之签订 《湖南航信签购单》,以及与湖南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条款基本相同的格式合同,即 《湖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服务外包合同》。湖南省航天信息公司供述,在收取IT外包服务费过程中,公司对各区域工作人员按照收费金额的20%奖励,导致少数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收取该费用现象。因这部分违规收费是工作人员在现场以口头方式推荐销售,故无法统计违规收费的具体数额。

(二) 处理决定

湖南省工商局认为:

1.两家技术服务单位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在长沙市范围内,湖南省航天信息公司销售的金税盘、湖南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税控盘都是纳税人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而且这两家单位是长沙市国税机关认可的增值税发票系统技术服务单位。因此,在长沙市范围内的增值税发票系统销售和技术服务市场,两者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www.daowen.com)

2.两家技术服务单位按照行政区域划分服务范围构成垄断协议行为

这两家技术服务单位达成了将长沙市10个行政区域按照5∶5的比例划分销售区域的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行服务范围区域划分协议》。协议签订后,在对方的销售区域,本单位的销售数量锐减,甚至个别月份销售数量为零,而属于本单位销售区域的销售数量急剧增长。因此,湖南省航天信息公司与湖南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并实施划分增值税发票系统销售区域的行为,属于分割销售地域市场的垄断协议行为。

3.这种市场区域的划分排除了竞争,损害了纳税人利益

湖南省航天信息公司和湖南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在湖南长沙市增值税发票系统销售和技术服务市场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各自的销售和服务范围,形成新的固化服务格局,消除了竞争。

长沙市的两家技术服务单位制作条款基本相同的格式合同,制定相应的收费奖励措施,各自驻国税分局工作人员在收取金税盘 (或税控盘) 技术服务费的同时,按照固定标准另外向部分纳税人收取通用设备IT外包服务费,消除了IT外包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竞争,损害了纳税人利益。

由于航天公司和百旺公司积极配合执法机构调查,积极改正垄断协议行为。其中,航天公司主动提供关键证据。因两家公司2016年度实施垄断协议期间因垄断行为产生的收益无法计算,故两家公司的相关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根据《反垄断法》 第46条第1款,2017年9月28日,湖南省工商局对航天公司作出如下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其在长沙市范围内2016年度37 485 093.21元销售收入的1%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合计374 850.93元。执法机构责令百旺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处其在长沙市范围内2016年度37 438 569.75元销售收入的2%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合计748 77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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