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治理网络谣言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如何优化?

治理网络谣言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如何优化?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我国目前治理网络谣言现状看,公权力正在充当主力军的角色。公权力对治理网络谣言在证据搜集、嫌疑人定位和技术检测领域确有相当优势,不过,仅依靠公权力治理网络谣言是远远不够的,全体网民更应成为打击网络谣言的主力军。网络谣言与网络水军狼狈为奸,已经成为侵害网民合法权益和网络暴力的始作俑者。最后,网民维权意识和法治意识是打击网络谣言的基础。

治理网络谣言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如何优化?

网络不是法律的无缰地带,更不是“谣言”的集散地。在移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网络谣言伴随着网络传播发展已经成为破坏法治网络的一颗“毒瘤”。如何根治网络谣言,维护互联网法治和健康发展,成为考验当下网络社会成败的关键

从我国目前治理网络谣言现状看,公权力正在充当主力军的角色。不管是“傅学胜案”,还是“秦火火案”,都是公安部门联合网监等部门协同整治。公权力对治理网络谣言在证据搜集、嫌疑人定位和技术检测领域确有相当优势,不过,仅依靠公权力治理网络谣言是远远不够的,全体网民更应成为打击网络谣言的主力军。

首先,网络谣言侵害的对象是全体网民的利益。网络社会中,法治健康的网络环境是网民获取资讯和维护权利的基本保障。谣言侵害的不仅是网络秩序和社会稳定,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还会直接涉及网民个人。在“傅学胜案”和“秦火火案”中,都存在大量针对网民个人的污蔑和诽谤。网络谣言与网络水军狼狈为奸,已经成为侵害网民合法权益和网络暴力的始作俑者。为保护自身权益,网民不能成为谣言的“观众”,而应该作为维权的斗士。

其次,网民在打击网络谣言领域更具优势。网络传播的特点在于“发散性”,即网民个体可以通过“转发”“转载”“评论”等方式参与其中。网络谣言能否真正达到“兴风作浪”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网民对其的态度。如果网民能够做到不偏听偏信、不转发转载、不对未经核准的可疑信息擅自评论,那么网络谣言就真的会“止于智者”,我们就能从根本上做好谣言治理工作。(www.daowen.com)

最后,网民维权意识和法治意识是打击网络谣言的基础。在我国网络侵权与网络犯罪早已明文入法,网民在网络的权利与现实一样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法治意识越高,网络谣言传播就会越难,网民维权意识越强烈,网络谣言就越没有藏身之地。从这个意义上讲,对网络谣言的战争就是一场人民战争,只有在网络上形成对谣言“人人喊打”的形势,才会真正杜绝“秦火火”和“傅学胜”等人的“再生”。所以,公权力整治网络谣言是“治标”,只有全体网民维权和法制意识的提高才是“标本兼治”。

同时,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和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为网民维权打开畅通之门,对网民有依据的举报、维权要求和合理化意见应该全力配合。各级网络协会网管部门需要设立专门配合网民维权和举报的通道,全力协助网民做好维权工作。网络真实身份认证制度需要继续推进,减少利用网络虚拟身份侵害他人权益的可能性,摧毁网络水军赖以生存的土壤。只有这样才能以网络自律代替他律,才能使网民代替公权力成为打击网络谣言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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