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XP停止服务与霸王条款解析

XP停止服务与霸王条款解析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XP系统于2014年4月8日“大限已至”,从该日起微软公司将正式停止该系统的更新服务。从民事法律角度看,微软停止XP服务的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或合法性引起了社会广泛争议,大多数人认为这一行为属于“霸王条款”或没有正当性。不过,微软是否有权终止服务的行为在“协议”中并未明文出现,因此,微软不能依据事先的协议停止服务,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微软停止服务的行为也不属于“霸王条款”。

XP停止服务与霸王条款解析

XP系统于2014年4月8日“大限已至”,从该日起微软公司将正式停止该系统的更新服务。在服务12年后,XP系统因无法与移动互联技术相互融合以及巨额的维护成本等原因,最终退出了互联网历史舞台。

从民事法律角度看,微软停止XP服务的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或合法性引起了社会广泛争议,大多数人认为这一行为属于“霸王条款”或没有正当性。其实,从网络技术发展和网络商业习惯角度看,这种认识是片面的。

终止服务事由的正当性一般源自法定或约定。用户购买和使用XP系统后,即成为微软的用户,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由“用户协议”进行规定。不过,微软是否有权终止服务的行为在“协议”中并未明文出现,因此,微软不能依据事先的协议停止服务,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微软停止服务的行为也不属于“霸王条款”。

按照“有法律依法律,无法律依习惯”的原则,在没有法定或约定的情况下,微软单方面停止服务的正当性就需要考察是否符合商业习惯。从目前国内外网路服务提供商的“用户协议”中,大都将“不再具有商业利益”作为“停止服务”的事由之一。这样规定之目的源自网络技术更新和发展速度的考虑,也是将市场行为作为技术创新发展的核心要求。微软停止XP系统服务,一方面是因为该系统的兼容性无法适应移动互联时代,另一方面也是基于高额维护费用已经使其丧失商业价值。如果法律依然强制微软不得停止继续服务的话,那么,微软可能会因此丧失新的商业机会,或者出现大家所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将新的技术隐藏起来,以维护旧的商业利益。毫无疑问,如果真的如此,市场利益不仅不会成为刺激厂商科技进步的理由,反倒会成为阻碍科技进步的绊脚石。(www.daowen.com)

所以,是否具备“商业利益”可以成为网络公司决定停止服务的商业习惯被世界各国所广泛认可。同样,“商业利益”也可以成为网络公司决定继续服务的理由。英国和荷兰两个政府,为解决国内用户来不及更换系统的困境,与微软公司达成继续服务的协议,当然,前提是保障微软公司会得到额外经济利益补偿,仅英国政府就为此支付给微软2015年维护费用高达550万英镑的“商业利益”。

据调查显示,仍有接近两亿的XP系统用户因各种原因仍将继续使用该系统,其中包括大量我国用户。我国并未像英荷两国那样以商业利益为代价要求微软“继续服务”,而是采取了替代服务的形式,即与我国国内互联网企业合作保护用户在更换新系统前不受侵害。腾讯公司与金山、搜狗等网络公司合作以腾讯电脑管家为基础,针对因XP停止服务出现的“空窗期”推出了“扎篱笆计划”,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继续使用者更换系统的紧迫性。

微软XP事件带给我们的反思,绝不是对“霸王条款”的争论,也不应局限在后续服务支撑的层面,而在于微软公司巨大的影响力,乃至威慑力。我国企业后续服务做得再完善,篱笆扎得再紧,也代替不了别人的核心操作系统,也不能取得别人的源代码。该事件再次反映出了自主产权的重要性,在核心技术上受制于人,必然导致事事都受制于人,别人“打喷嚏”,我们就必须“感冒”。从本事件可以看出,网络强国的验证绝不仅在网民数量上和硬件消费上,更应建立在核心自主产权数量上和技术影响力之上。希望我国政府和互联网企业能以本事件为契机,早日推出拥有自主产权的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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