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明代都司卫所的层级-《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

明代都司卫所的层级-《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编把直隶于都司、五府的守御千户所称为一级守御千户所,隶于卫的守御千户所为二级守御千户所,卫下的普通千户所为三级所。如云南都司临安卫通海二所,为临安卫前前所、右右所,云南方志称其为“隶于卫的守御千户所”或“通海御”或“通海守御千户所”。

明代都司卫所的层级-《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

二、都司卫所的层级

作为地方军事组织,卫所制有自己的管理层级,且这个层级在洪武初稳定后,一直到明末二百七十余年间未发生过改变。若不考虑百户所及其下的机构,都司卫所为三级制,基本层级为都司—卫—千户所,与政区层级相似,但并不完全一致。

都司卫所制中的都司一级包括了都司、行都司、留守司,是与布政使司相对的省级机构。卫、军民指挥使司、王府护卫、直隶于都司的守御千户所等为与府、直隶州相对的二级机构。

明代诸史书把直隶于都司或五军都督府的千户所和部分隶于卫的千户所这两种不同层级的所俱称为守御千户所,是从不同角度上分类的。本编把直隶于都司、五府的守御千户所称为一级守御千户所,隶于卫的守御千户所为二级守御千户所,卫下的普通千户所为三级所。一级所是从层级上言,它与卫同级,皆位于军事重地,只是在兵力上不及后者,它的军事辖区亦是相对独立,与周边的卫属平等关系。二级所是从地域上而言的,它隶于卫,管理上应亦与卫下一般的左、右、中、前、后等千户所无异。但《明会典》及各地方志多把其同一级所不加区分地同时列出,显然是把二者看作是同一类的,隆庆《云南通志》及天启《滇志》则称其为“隶于卫的守御千户所”,以和其他一般的千户所相区别。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绝大多数二级所虽隶于卫又在卫辖境内,但不与卫同治,一般治于重要的军事关口,有单独的驻地是它与一级所的共同点,也是人们称其为“守御千户所”的主要原因。如云南都司临安卫通海二所,为临安卫前前所、右右所,云南方志称其为“隶于卫的守御千户所”或“通海御”或“通海守御千户所”。《大明一统志》在每省卷首不列二级所,《明史》卷90《兵志二》录洪武二十六年的卫所亦不载,可见并不把这些所同卫、一级所同等看待。二级所一般以其治地命名,与卫不同名,但也有一些与卫同名。极少数与卫同治的二级所如金齿千户所、永昌千户所亦有自己的名称。

对于隶于卫的守御千户所与直隶于都司的守御千户所之间的关系,明末的人认为“祖制其□(原文无法辨认,疑为“曰”)千户所则隶其州卫分,直曰守御千户所则直隶都司,犹各省之有直隶州” (11),这种分析是合理的,但过于简单化。根据现有的文献分析,在明代早期官方对两种等级的卫所记载是比较清晰的,即直隶于都司的为守御千户所,隶于卫,但不与卫同治,又以千户所治地命名的所即称为某某千户所(某某指千户所治地名),《太祖实录》中便是如此,但也有混淆的情况。《大明一统志》卷32在陈述陕西都司卫所时只列出了凤翔、金州、灵州、文县4千户所,即4直隶于都司的守御千户所,但是在其后诸府的公署条下隶于卫的千户所亦被称为“守御某某千户所”或“某某守御千户所”,可见人们对两种千户所的等级还是清楚的,只是在名称上二者已趋于一致。后世遂成惯例,以至于朝廷亦对其默认了,到修《明会典》时,在“兵部”条下,两种千户所已不加区分地同时列于都司之下。但是在明后期对于二者的不同还是基本清楚的,即二者虽名称相同,但等级不同,嘉靖《陕西通志》卷7、《雍大记》卷1在罗列陕西都司卫所时还是只给出直隶于都司的千户所。(www.daowen.com)

守御百户所与普通的百户所之间的区别亦在于前者不与其隶属之千户所、卫同治,如隶于雅州守御千户所的碉门守御百户所,延安卫下的安定、塞门、保安3百户所。

明代布政司政区与都司卫所的统辖结构见下图。

明代布政司与都司卫所统辖结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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