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唐宋武职官、统兵官及其体系研究——唐宋变革论的由来与发展

唐宋武职官、统兵官及其体系研究——唐宋变革论的由来与发展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武职官员关于唐宋武职官的问题,吴丽娱《试论晚唐五代的客将、客司与客省》指出,唐后期和五代,中央和地方都有接待四方来使的礼仪机构和官员。并将此视为北宋政治运作趋向文明化、理性化的重要体现。氏著《北宋三衙职能问题试探》研究显示,作为宋代军队

唐宋武职官、统兵官及其体系研究——唐宋变革论的由来与发展

四、唐宋武职官、统兵官及其体系研究

唐宋时期,随着王朝政治格局的演进,武职官、统兵官及其体系前后也存在一定的变化。对此学界出现的论著中,或多或少都有所涉及。

(一)武职官员

关于唐宋武职官的问题,吴丽娱《试论晚唐五代的客将、客司与客省》(59)指出,唐后期和五代,中央和地方都有接待四方来使的礼仪机构和官员。在中央是客省和客省使,在地方则是客司与客将。中央的客省和客省使主要负责藩镇派至朝廷的人事往来;而客司和客将则赞导藩镇礼仪,接待朝廷及他镇来使,其职一同于中央的客省和客省使。敦煌书仪和传世史料中相关文书的出现,表明了以上职司在礼仪方面的特殊作用。该文通过对两者职能的分析比较,来论证唐后期五代藩镇体制下中央和地方在礼仪职司方面的对等与互接作用。陈志学《试论唐代武官的入仕途径》(60)考察了唐代武官入仕途径的概貌和趋势,阐述了因具体时间不同,“上之好恶、有司选士之法、因时增损”之不同,仕途相互间的主次有所变化,以及形成这种变化的内外因素。认为片面地理解唐代“文武不殊途”是不能揭示唐代选举制度的全貌的。赵冬梅《试论宋代的img4门官员》(61)透过img5门官员地位的起落,考察了武选官在宋代政治运作中的地位。指出北宋中期以后,随着枢密院的外廷化,文官占据了枢密院长贰职位,武选官被完全排斥在中央高层行政权力之外,img6门司等内廷机构成了武选官在中央所掌握的最重要的职位资源。img7门司直接服务于最高权力,img8门官员又多出生于外戚勋贵,地近而人亲。从宋神宗朝开始,img9门官员依凭皇权,试图重新打通武选官自img10门司入枢密院的道路。至南宋孝宗时则明确提出要以武臣为枢密长贰,希望借此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但是同文官相比,img11门官员素质低下;同军职相比,武选官又非职业军人。宋孝宗朝的做法非但“不足以服文吏之心”,激起了文官的强烈反对,而且还有可能引发军职的反感,“反激武臣之怒”。在文官、武选官、军职三途分立的体制下,宋孝宗“右武”强兵的愿望化为乌有。img12门官员可以得到皇帝的信任,却受到文官的鄙薄与制度的遏制,一旦抱负及权力欲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得到释放,在极端的情况下便可能演变成佞悻干政,对国家政治造成很大影响。

(二)北宋禁军三衙及三衙将帅

有关宋代禁军三衙及三衙将帅相关问题,取得了相当深入的研究。陈峰《论宋初三朝的禁军三衙将帅》(62)通过对宋初三朝禁军三衙将帅出身的全面考察分析,指出其大都与皇帝存在特殊关系。尤其是宋太宗朝以后,藩邸背景成为入选三衙将帅的重要条件,而对于能力和素质却往往忽略,因此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至宋仁宗朝后,三衙将帅无论是在能力还是在权威上都更进一步沦落,基本上退出了战场上方面军指挥者的位置,成为文官统帅手下的配角。氏著《北宋武将群体与相关问题研究》(63)第四章《北宋的禁军三衙及其将帅》强调,就三衙在北宋前后存在的实际过程来看,其地位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概要而言,在北宋前三朝,三衙及其将帅的地位为高,自宋仁宗朝以后,其权威则明显衰落。具体来说,至宋仁宗朝以后,随着“崇文抑武”方略,特别是“以文驭武”举措的深入推行,文臣不仅逐渐主宰了最高军事机要和决策性的枢密院,而且以帅臣的身份控制了各地的统军体系,三衙更主要的职责便成为日常统领禁军。由此,一方面,三衙将帅的身份资格明显降低;另一方面,三衙将帅出镇前线失去了独立指挥军队的权利,按例只能充当文臣大帅的副职。(www.daowen.com)

范学辉亦撰写系列论文对三衙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氏著《北宋三衙的地位、待遇及其政治作用》(64)就北宋三衙的地位、待遇及政治作用等问题分别予以论述。认为尽管北宋实行“重文轻武”国策,但三衙长官的政治地位及作用仍然在宋仁宗朝“庆历新政”后,经历了由低重新趋高的变化过程。尤其在宋英宗、哲宗、钦宗即位过程中,曾作为军事威慑力,协助宰相,对稳定政局起到良好作用。并将此视为北宋政治运作趋向文明化、理性化的重要体现。氏著《北宋三衙除授制度简论》(65)考察了北宋三衙除授制度的变迁过程,认为其制度变化日趋严密:从初期的权归枢密院,至宋仁宗朝之后发展为经枢密院初拟,宰相、枢密院共议,且侍从、台谏等朝臣亦有权参预。氏著《论北宋制衡三衙的相关措施》(66)指出三衙制度在北宋初趋于定型,它的确立,首先解决了中唐以降的藩镇割据问题,兵权得以由地方集中到中央。与此同时,从宋太祖开始,北宋统治者本着“兵权宜分不宜专”的原则,又从合理调整三衙与枢密院、皇城司以及帅臣之间的关系入手,构建了三衙、枢密使、皇城司之间彼此相互制衡的严密体系,并加强了台谏对三衙的监察以及皇帝对军政的亲自控制,从而进一步实现了兵权向皇帝手中的集中。氏著《北宋三衙管军素质状况的动态考察》(67)认为北宋三衙管军群体的素质状况,以宋太祖“杯酒释兵权”以及“庆历新政”和宋英宗、神宗的整军经武为界线,经历了一个动态变化过程。宋太祖“杯酒释兵权”后,管军素质开始呈现下降趋势,至仁宗初降至谷底。自“庆历新政”后,其素质开始有了初步的提高,至英宗、神宗朝,三衙管军的整体素质与北宋前期相比,更表现出了强烈的上升势头。北宋后期的哲宗、徽宗朝虽然略有反复,但同英宗、神宗朝基本上保持着相当的连续性,就整体素质而言在北宋仍然是比较高的。最后强调,北宋靖康亡国不能简单地归咎于管军将帅。氏著《论北宋三衙管军选任标准的前后变化》(68)认为北宋三衙管军的选任标准,与当时的政治、军事大背景相适应,其侧重点前后有着明显的变化。进而指出其选任原则大致可以分为宋太祖“更置易制者”,宋太宗、真宗用“藩邸旧僚”,宋仁宗“用亲”和“循资格”,以及宋英宗朝以后“重边功”等几个阶段。氏著《论北宋三衙管军制度的演变》(69)指出三衙管军制度,与募兵制取代征兵制相适应,肇始于唐末五代,以后唐侍卫亲军司的出现为开端,经过了后周殿前、侍卫二司并立,在北宋继续沿着三衙管军长官的级别呈递减之势和三衙鼎峙、互不统属两个基本趋势发展,至宋仁宗朝方定型为“管军八位”的三衙四厢制。并强调三衙管军制度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成熟的职业军队管理体制,发挥了强化皇权和保障北宋政局稳定的重要作用。氏著《北宋三衙职能问题试探》(70)研究显示,作为宋代军队的日常统帅机构,三衙的职能主要包括掌管全国的禁军和厢军、干预所部将校的任命、战时领兵出征、平时主管在京禁军的训练、以军法辖治所部、掌所部军人的狱讼、负责所部的拣选等诸多方面,此外并行使多项事务性和礼仪性的职能。进而指出,三衙职能的扩大是三衙管军制度日益强化的标志,具有强化皇权和保障北宋政局稳定的重要作用。

(三)地方统军体系

唐宋时期,因中央集权体制的前后演变,引起地方统军体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近年来,颇多学者都关注到这方面的内容,研究成果涉及节度使、都部署、经略安抚使、制置使、宣抚使等。从不同使职的兴废更替,可以看到中央与地方在统军体系关系上的发展趋势。许正文《论唐代节度使的兴起和演变》(71),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再就节度使兴起和演变的原因从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方面进行了探讨。陈明光、王敏《唐朝开元天宝时期节度使权力状况析论》(72)指出,唐朝开元天宝时期节度使权力的确在增长,但增长状况并不平衡,节度使行使权力受到中央的有力约束。唐中央通过频繁调动和限制兼统,有效防止绝大多数节度使专擅一方。安禄山的权力状况属于特例,其形成过程及发动叛乱有复杂的原因,不宜简单归结为当时节度使制度运行的必然结果。顾锦春、叶剑飞《略论北宋节度使的地位、待遇以及历史作用》(73)认为北宋的节度使虽经赵匡胤改革,权力大不如昔,但是地位、待遇明显高于过去。朝廷往往将节度使职衔作为荣誉赏赐给宗室、元老重臣、为国捐躯的将领、少数民族首领等,以示尊崇;对于实任节度使的授予则比较慎重。地方节度使在北宋一朝基本不对中央构成威胁,反而在捍卫边疆与钳制监司方面,为巩固北宋王朝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陈峰《都部署与北宋武将地位的变迁》(74)从北宋都部署官职的源流及其角色变迁考察了北宋之文武关系。认为源于五代的都部署一职,是北宋初期由武将担任的方面军主帅,权位显赫;到宋真宗朝中后期,由武将出任都部署的惯例出现松动;至宋仁宗朝后,都部署最终成为文臣经略、安抚使的兼职,而武官通常出任副都部署(副总管),遂成为文官统帅的副手和下属。这一变化过程,也正是武将地位不断下降的一个缩影。氏著《北宋武将群体与相关问题研究》(75)第五章《北宋各地统军体系中武将地位的变迁——以都部署到经略安抚使的变化为中心》着重考察由都部署到经略、安抚使的变化过程,另兼比较地方帅臣中文、武官员的比例,以探究武将在北宋时期各地统兵体制中地位、作用的演变。结论强调:第一,北宋前三朝,以武将承担的都部署是在外统军的主帅,特别是在重兵云集的河北、河东和陕西地区更是如此;第二,从宋仁宗朝开始,文臣出任经略、安抚使,才掌握了北方边防前线军队的指挥权,武将则沦为副职和部将;第三,在以南方地区为主的广大内地,各路文臣地方官的兵权始终极为有限,形同虚设,即使是兼任统军之职,往往也不稳定。张邦炜、杜桂英《论北宋前期的都部署问题》(76)提出人们往往将北宋初期的都部署视为地方统兵官,将当时的统兵体制概括为“枢密院——三衙体制”。但实际上北宋初期的都部署主要是中央统兵大员或前敌总指挥,宋初的统兵体制应概括为“枢密院——三衙——都部署体制”。

关于宋代制置使与宣抚使,姚建根《宋朝制置使战略攻防述论》(77)认为宋朝立国所长期面临的边患直接影响了王朝的兵制和官制,其中制置使的设置,目的就在于发挥军事职能,在长期而激烈的战争中,宋朝制置使制度逐步确立,并逐渐在宋朝与其他民族政权的战争中承担起战略攻防的军事职能。进而指出,自宋太宗雍熙北伐失败后,“守内虚外”成为宋代基本国策,宋朝国防以“防”作为战略支撑点。但在某些历史时期,宋朝又因受到国内政治发展复杂变化的影响,其对外政策也会表现出一定的扩张力。另外,在遭受外族政权的强烈打击时,或为了继续维持自身的统治,或想恢复旧疆,宋朝在战略上也会采取“攻”的一面。文章透过制置使这一军事官职在宋朝与西夏吐蕃、金、蒙元等政权的战争中所承担的职责,把握到宋朝国防攻防政策的变化。最终肯定,以制置使为中心的指挥体系对宋王朝维系其生存、延缓其败亡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余蔚《论南宋宣抚使和制置使制度》(78)认为出于南宋初年军事行动的需要,宋政权建立了多种管理数路兵马防务并兼管民事的机构。其中以制置使和宣抚使为长官的机构,在绍兴五年(1135)之后,已在四川、京湖和江淮地区形成较稳定的辖区,两使并成为辖区内最高军事民政长官。通过剥夺监司和总领的权力,其在民事和财政上的职权于绍兴五年(1135)之后一直呈现逐渐扩张之趋势。进而指出,制置使和宣抚使是南宋政权加强军事防御的产物,但它们增加了地方行政层级,导致中央集权的力度减弱。此外,文章还讨论了与制置使、宣抚使相关的其他制度,分析了四川、京湖、江淮三大制置使、宣抚使辖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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