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刘向父子、班固与《汉书·艺文志》的成书

刘向父子、班固与《汉书·艺文志》的成书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众所周知,《汉志》的成书实际是一个集体劳动的成果,历经刘向、刘歆与班固三个阶段的工作。要想正确评估《汉志》的学术趋向及学术特点,是不能忽视三人在《汉志》成书中的不同作用的。诸家校书的独立性在《汉志》中亦有体现。班固与张衡、扬雄、司马相如并称“汉赋四大家”,《后汉书》本传曾全文收录其《两都赋》及《典引篇》,此二篇极尽汉赋华丽之事。

刘向父子、班固与《汉书·艺文志》的成书

众所周知,《汉志》的成书实际是一个集体劳动的成果,历经刘向、刘歆与班固三个阶段的工作。三人的工作性质不一,内容各异,对《汉志》成书的影响不同,赋予《汉志》的内涵也不一样。要想正确评估《汉志》的学术趋向及学术特点,是不能忽视三人在《汉志》成书中的不同作用的。总体看来,刘向的主要工作就是校雠,写定《汉志》所著录书籍的善本;刘歆则为后来《汉志》的学术布局、派别划分打下了基石;班固主要是以史志的标准对《七略》予以裁剪,最终形成今存《汉志》的面貌。

1.刘向之校雠

目录之学不是简单地罗列书目,中国古代的目录学内涵十分丰富,涉及辨伪、校雠、学术考辨等诸多层面,尤其是有组织的官方图书整理,这一特点就更为显著。其中又以校雠之学最为基本,书的内容、体例、编次确定以后,目录学方有根基,“校雠在目录之先,目录为校雠之果”[65]。所以,古代稍具规模的图书整理必伴随校雠而来,编目与校雠也就杂而处之,难以划分彼此。刘向的工作,其实就是集中于校雠。

此次校书的起因,源于成帝的收书,“上方精于《诗》《书》”,又因感叹“书颇散亡”,一方面让刘向校书,另一方面让陈农去民间各地搜罗典籍。因此,刘向面对的典籍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原来宫廷中已经散乱的藏书,二是陈农从各地搜罗来的众本。这么多的典籍混杂在一起,重复、歧异、脱漏的情况十分严重。成帝的最初用意就是保存、整理秘府典籍,校雠也就成了刘向工作的起点和核心。

刘向此次校书的规模相当大,所以有着较为明确的分工,即“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66],而分工的依据是各人的学术专长与图书的基本性质,这一点应是明确的。专书责专人,这是西汉几次校书都较为明显的特点,前述之韩信申军法、萧何次律令及杨仆奏《兵录》都是如此。

刘向本人“通达能属文辞”,曾受《谷梁春秋》,讲论五经,通晓经义应无可疑。且刘向对诸子、诗赋也均有涉猎,《汉志》之《诸子略》儒家类有“刘向所序六十七篇”[67],即《新序》《说苑》《世说》与《列女传颂图》,道家类有“刘向说《老子》四篇”[68],《诗赋略》有“刘向赋三十三篇”[69],以其校雠六艺、诸子、诗赋类文献,确为允妥。

任宏所任之步兵校尉,乃是汉武帝所设北军诸校尉之一,据应劭《汉官仪》记之曰:“比两千石,掌宿卫兵,属北军中侯”[70],此为武官无疑,所以任宏校兵书;太史令“秩六百,掌天时星历,凡岁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奏良日,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71],“皆精研术数,穷神知化”[72],其与《数术略》之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最为密切,所以尹咸校此类典籍;《方技略》之医经、经方、方中、神仙多与养生、病理有关,侍医之职与此最为接近。

在四人分工的基础上,刘向负总责,最后撰写叙录,进呈成帝。需要说明的是,刘向虽总领其事,但他真正负责的是六艺、诸子及诗赋类文献,理由很简单,兵书、数术、方技多为专门之学,刘向长于经子、诗赋,不会舍长就短,况且已另有三位学有专长的人分领,刘向再介入就显得多余,“盖向之学本于儒家,通经术,善属文,故独校此三略,其他则属之专门名家,成帝不以责向,向亦不敢自任也”[73]。最直接的证据如今存之刘歆《上〈山海经〉表》,起首即明言:“校秘书太常臣望所校《山海经》凡三十二篇,今定为十八篇”[74],则《山海经》的校对确由“臣望”完成,刘歆只是叙录而已,刘向的情形当与此相类。

诸家校书的独立性在《汉志》中亦有体现。班固在所登录之典籍中,间或有“自注”对书目或其作者做简单介绍,其虽出于班固之手,但内容实起于刘向。两者之关联,我们其后将详述。但此注出现的频率在《汉志》各部分中极不均衡,据笔者粗略统计,六艺类文献有典籍条目124条,班固予以标注的为47条;诸子类文献有典籍条目186条,有标注者为140条;诗赋类文献有典籍条目106条,有标注者为8条;兵书类文献有56条,有标注者为23条;而数术类与方技类文献各有110条与36条,均无标注。从下面的简表中,可窥见这一比例的差距:

从上表可看出,刘向直接负责的前三略标注比例都较高,特别是六艺类与诸子类文献,而非他所职的数术与方技竟为空白。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个比较仍有疑点,如《诗赋略》也由刘向负责,但其自注比例较之六艺、诸子,还是低了很多;《兵书略》部分虽由任宏负责,但比例较高,可与前两略持平。我们要说的是,这个统计是粗略和宏观的,只是表明一个大致的趋势,具体问题仍需进一步分析。因为虽自注内容本自刘向父子,但最后的注与不注,班固仍是直接的实施者,分析此问题不能忽略班固的取向。

如《诗赋略》自注比例较低的原因,很可能与班固的辞赋修养有关。班固与张衡扬雄司马相如并称“汉赋四大家”,《汉书》本传曾全文收录其《两都赋》及《典引篇》,此二篇极尽汉赋华丽之事。班固的文才颇为成帝信用,“每行巡狩,辄献上赋颂”[75]。若将这一层因素考虑在内,《诗赋略》自注很少的原因,很可能是班固本人精于辞赋,辞赋乃其日常习见之作,不似六艺、诸子等寓理精深,未曾予以特别留意。而且班氏对诗赋类的注解也相当简略,或注解先秦诗赋,当以时代较远,恐时人不知,如《宋玉赋》,注曰“楚人,与唐勒并时,在屈原后也”[76],《唐勒赋》注曰“楚人”;或注某些西汉赋家,但也是稍加提点,如《常侍郎庄忽奇赋》,注曰“枚皋同时”[77],《车郎张丰赋》注曰“张子侨子”[78],或因两者名气不显,班氏予以提示。至于主体内容,班固只是罗列典籍名称,全无注释。当然,这也可能与《诗赋略》所载大多为西汉时人所作,社会上层多能诵读有关。

兵书类文献标注比例较高,但与六艺类、诸子类相比,还是简单机械。前两略内容简练,但提供的信息较大,如儒家类之《孙卿子》,注曰“名况,赵人,为齐稷下祭酒,有《列传》”[79],乐类之《雅琴师氏》,注曰“名中,东海人,传言师旷后”[80]。相较之下,《兵书略》的标注更多集中于记录图籍的数量或卷数上,共有14条,如注《吴孙子兵法》,仅言“图九卷”[81];注《楚兵法》,仅言“图四卷”[82];注《王孙》,仅言“图五卷”等[83]。即便涉及作者的,也非常简单,如注《广武君》,仅言“李左车”[84];注《吴起》,仅言“有《列传》”[85]。而对著录主体的典籍本身之内容、旨意则全无提及,似乎反映标注者对兵书类文献较为陌生,不敢妄加评测,只能著录一些数量明确、容易定性的东西,如图谱等。

当然,这些都是我们从《汉志》的细节作出的一些推测,这种自注比例及内容的差异,肯定隐藏了某些重要的信息,最大的可能性乃是源于兵书、数术、方技类文献独立校雠的历史场景。

具体而言,刘向的校雠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集众本

刘向此次校书,是为了修缮、补充宫廷藏书的疏漏与缺失,就是要以“中书”为底本,汇集中外众书,整理出完整的善本来,陈农的求书就是以此为目的的。以中书为本,这是一个重要原则,各种版本的书目若有出入,皆以中书的篇章结构为基准,如《列子》叙录有言:“及在新书有栈,校雠从中书”[86]

校书的首要工作就是搜罗典籍,这在今存的一些《别录》佚文中可以窥见。如为校对《晏子》,除秘府中的十一篇外,还有“太史书五篇,臣向书一篇,臣参书十三篇”[87];校《列子》时,搜罗“太常书三篇,太史书四篇,臣向书六篇,臣参书二篇”[88];校《邓析》时,有中书四篇及“臣叙书一篇”[89];校《管子》时,汇集“中《管子》书三百八九十篇,太中大夫卜圭书二十七篇,臣富参书四十一篇,射声校尉立书十一篇,太史书九十六篇。”[90]

去重复

在汇集众本的基础上,再进行简单甄别,去掉重复的篇章,如校对《晏子》,所集众本计“中外书三十篇,为八百三十八章,除复重二十二篇,六百三十八章,定著八篇二百一十五章”[91];校对《孙卿新书》时,中书共三百二十二篇,“除复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二篇”[92];校对《管子》时,共收罗中外书五百六十四篇,“除复重四百八十四篇,定著八十六篇”[93];校对《邓析子》时,共集中外书五篇,“除复重为一篇”[94];校对《列子》时,共搜罗二十篇,“除复重十二篇,定著八篇”[95]。从这些情况看,这次校书所要面对的文本,其重复率是相当高的,如《孙卿新书》322篇中,最后只厘定为32篇,重复率竟高达90%;《管子》的重复率也达到了85%。

正疏漏

在确定大体的篇章数量后,接下来就是对篇章文字的检核工作,这也是我们所说的狭义的“校雠”,其基本方法就是“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故曰雠也”。校对的核心集中于文字的差异,而文字的谬误也是众多篇章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如在汇编《战国策》时,“‘本’字多误脱为‘半’字,以‘趙’为‘肖’,以‘齊’为‘立’,如此字者多”[96];校对《晏子》时,“中书以‘夭’为‘芳’,‘又’为‘備’,‘先’为‘牛’,‘章’为‘長’,如此者类多”[97];校《列子》时,“或字误,以‘盡’为‘進’,以‘賢’为‘形’,如此者众”[98]。对文字的比勘、校对,《汉志》中也有记载,如易类小序,“刘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或脱去‘无咎’‘悔亡’,唯费氏经与古文同”[99];书类小序中,“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100]孝经类小序亦有言:“经文皆同,唯孔氏壁中古文为异……诸家说不安处,古文字读皆异”[101]

厘篇章

先秦两汉典籍,因多书于简帛,不如后世之纸本规整,所以流传不便,多以单篇流行于世,篇章结构亦不甚紧密,余嘉锡有“古书单篇别行”的说法,认为古书的流行“多是单篇,故分合原无一定”[102]。古籍的这种形态,给刘向等人的校书确实带来了一些困难。如我们前面所讲,多种典籍常有中书多少篇及臣某多少篇的说法,很多都是相互重复,结构顺序也不甚明显,刘向等人要据之厘出定本,编订目次就是十分必要的事情。

《战国策》之成书最为明显。刘向校书时,发现了许多体裁与内容类似的反映战国游士陈说君主、诸侯的事例,但名称十分杂乱,“或曰《国策》,或曰《国事》,或曰《短长》,或曰《事语》,或曰《长书》,或曰《修书》”[103],刘向根据其书的特点,将之汇编成一书,标准是以国别为类,以时为序。

又如现存之《别录》佚文,在《晏子》《孙卿新书》《列子》及《山海经》叙录中,均详列校订后的篇章名目,这应是保存最完整的叙录,也是当时刘向校书工作最真实的反映,《汉志》对《别录》“条其篇目”的记载,是于史有征的。

写叙录

以上几部分是校书的主体工作,最后的环节是撰写叙录,即《汉志》言“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旨意,录而奏之”[104]。不过以往学者对这句话的重视不够,忽略了一些重要的信息。

刘向为何要写叙录?这要从他的工作本身入手。刘向此次校书,源于宫廷藏书散乱,成帝命他进行整理。刘向既然是奉命而为,自然要以某种形式对此项工作进行汇报总结,而叙录就是一个很好的形式。今存叙录的内容,除了简单介绍每种典籍的作者及内容外,还有很多文字是描述校书过程的,如罗列了篇章数量,如何去除冗繁,如何校对文字,如何确定篇章结构,并将书籍目次列于其中。从这个角度看,一篇叙录就是一篇工作报告,概述了书籍的流传、版本、谬误的基本情况,及自己校雠时所作的修订和依据。从叙录反映的内容看,这是刘向进呈成帝御览的。叙录一般起首即言“臣刘向言……”或“与臣某校某书”,结尾处常见“臣向昧死上言”或“臣谨第录”,明显是臣子对君上的口气。《晏子叙录》明言“其六篇可常置旁御观”[105],仿佛是对成帝面对面的劝诫,则此叙录当为呈奏成帝御览所用。

就校书的整个流程看,撰写叙录是校雠的最后一步,也是秘书缮写新本的基础。成帝下令校书的目的,就是要为秘书整理出可信、准确的新本,这一点刘向的认识也非常明确,叙录中常有这样的语句,“皆定,以杀青书,可缮写”。《风俗通》云:“皆先书竹,改易刊定,可缮写者以上素也”[106]。可见,刘向校雠的基本程序是先将集于秘府的某一典籍的版本进行整理,然后以叙录的形式将整理的情况奏于成帝,若成帝无异议,则书之于绢帛以为定本、新本。刘向之叙录是为成帝考评提供参照的,是连接两个环节的关键性依据。

后来这种随书刊载的叙录被另行汇集成册,谓之《别录》,后世论及刘向,必及此书。但后世学者更多将《别录》视为目录之书,而对其赖以成型的叙录的原始意图不自觉地忽略了,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因为《别录》更像是一篇篇书籍校对报告的汇总,“《别录》之书,本总集群文而已,非一系统之著作,其体当如今群书题记之类”[107]。从某种意义上讲,《别录》的出现,误导了我们对刘向校书工作重心的认识,干扰了我们对刘向在《汉志》成书过程中作用的认识,也掩盖了一些校书过程的历史真实。

2.刘歆之定类例

刘歆在成、哀之际的这次校书中的作用,前后可分为两段:刘向生前,刘歆主要担任副手;刘向死后,刘歆则接替其父,总领其事。

前一阶段,《汉书》载曰:“河平中,受诏与父向领校秘书,讲六艺传记、诸子、诗赋、数术、方技,无所不究。”[108]至于刘歆到底承担了何项任务,史籍未载,不过“领校”一词可以给我们一些提示。《汉书》亦载“诏向领校中五经秘书”,所谓“领校”即是负总责之意。恰今存之刘歆《上〈山海经〉表》有“臣望”为“校治”,“臣龚、臣秀”为“领主省”的说法,姚振宗解释说:“校治者,领校之属官也……而校领亦称领主省”[109],则两者的关系豁然开朗。领校之职,在于从全局统领校书工作,类似今之主编,而校治才是真正负责实际校对的人。在第一阶段,刘歆与其父刘向同属“领校”,职责应也大体相类,属于从全局把握校书进度、分工的管理人员。此外,可能与刘向一样,刘歆也参与了一些具体的六艺、诸子及诗赋的整理工作,因为《汉书》载其在校秘书时发现了《春秋左氏传》,或可为其曾校六艺的一个佐证。

另外,笔者推测,刘歆很可能也参与过一些叙录的起草或写定工作,一则,刘歆既与其父一同领校典籍,虽说是担任辅助的工作,为其父撰写部分叙录也是可以想见的事情,以为刘向最后写定提供便利。况且《汉志》共收典籍近六百家、一万三千余卷,仅凭刘向一人恐也是鞭长莫及。二则,史载刘歆于六略之书,“无所不究”,虽为浮夸之辞,但也应有依据,这个“无所不究”的过程,很可能就在撰写叙录中体现出来。更何况后来刘歆接替其父之职,总领其事,撰《山海经》等书的叙录,也很可能因为他在此前已有过类似的工作经历,哀帝才让他接手的。

刘向死后,刘歆的校书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即“复领五经,卒父前业”。刘歆此阶段的工作,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完成刘向尚未完成的部分校对工作;二是对所校典籍分门别类、划定部属,形成《七略》,这也是后来《汉志》的核心框架。刘向校书前后约十八年,而刘歆接手后两年左右,《七略》就成书了,则整个校书活动,刘向的作用最大,刘歆多半是收尾而已。刘歆的主要贡献在以六类部属划分典籍上。

这里有个问题需要考虑,即《别录》与《七略》在体例上的关系,也就是刘向有没有为书目划定部属。从史籍记载来看,我们觉得刘向做这种划分的可能性不大,一则,刘向的工作重心在于核对诸种来源的典籍,整理较完整、准确的善本,叙录也都写在本书篇后,后来虽汇聚成书,但与专门划分类别的目录之作还是有相当的距离。二则,刘向卒时,整个校书工作尚未完结,划分类目若在此时实现,于情理上也不可通。三则,《汉书》对刘歆工作记述十分清楚:“歆乃集六艺群书,种别为《七略》”[110],“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111],记载有条理,前后时间顺序清晰,当为史实。

也许有人要说,刘向在校书之始,已有明确分工,即“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112],如此看来,似乎刘歆后来《七略》之主要部类在刘向分工中早有体现,刘歆不过以分工为基础,构架起《七略》的布局,没有大的变动,即“刘向校书之时,已分为六部,歆特因其成例序次之而已”[113]。这种说法看似较为合理,笔者一度也持这种观点,但若深究起来,这种说法还是有一些疑点的。

第一,上述《汉志》这一段话出于班固,属于后人追溯前事,以刘向等四人所职与《七略》之部类相匹配,是班固时人的观念,乃是他依据《七略》之六分框架点评旧事,不能据此认为刘向分工时已存如此清晰的学术派别框架。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几人的分工乃是学识与书籍内容相结合的产物。几人的学术所长,我们前面已经说过。至于书籍的内容,刘向之时虽未有《七略》那样整齐划一的概念,但大致的区分应还是有的,这在《史记》中有所体现。如《秦始皇本纪》有“《诗》《书》、百家语”并称的说法;《平津侯主父列传》记主父偃“晚乃学《易》《春秋》、百家言”[114];《儒林列传》有“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115];《滑稽列传》载:“讽颂《诗》《书》、百家之言”[116]。可见,在刘向父子之前,时人对学术派别的判定有了模糊的概念,最起码对《诗》《书》等六艺与诸子的区分是十分清晰的。刘向校书的分工,也是有一定的学术依据的,但也只能称是出于校书之实际需要的“隐约分部”[117],无法与《七略》那种严密的划分相提并论。

因此,《汉书》虽提到刘向父子都曾“奏书”,但其所奏《别录》与《七略》的性质不完全一样。刘向所奏之叙录乃校雠的结果,是缮写新本的依据,《别录》之于成帝属于工作汇报,为各种典籍的最后定本提供依据;而刘歆的《七略》是整个校雠工作完成后编写的皇家图书目录,是为汉帝翻阅提供便利的,两者的真正用途不同,所以表现形态也不一样。

《别录》所载乃是当时校书历史场景的真实再现,如校对过程、修订依据、书籍内容及评价,所述不避繁冗,意在完整地向成帝展现典籍的校对过程及写定依据。而刘歆之《七略》虽承自《别录》,但重心已转移到保存书目上,“撮其旨要”,所以对《别录》的内容作了较大规模的删削,仅保留篇章数量、作者及大致内容以备查找书目,而对校书时汇集众篇、删繁存简的情况说明予以舍弃。《隋书·经籍志》载《别录》二十卷,《七略》七卷,两书篇幅的差异,应当就是这种删减的直接结果。删减的原因,在于二者的用途不一样,“向书重在解题,故文简而事赡;歆之书但明类例,故纲举而目张”[118]

除了为《汉志》的部类划分奠定基础外,刘歆还为《汉志》的整体学术倾向定下了基调,《汉志》各类序言的内容明显出自刘歆之手,其中又以《六艺略》之序文最为明显。余嘉锡曾将之与《移让太常博士书》(以下简称《让书》)相较,认为两者“文义重规叠距,相为应答”[119],只不过《让书》出于争立学官事,有门户之见色彩,用词更为犀利、尖锐,而《汉志》乃为史著,言辞尚比较节制、中性。下面我们简单罗列,以作对比。

如《汉志》谈及《古文尚书》于西汉之流布时,说:

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120]

《让书》记之曰:

及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为宫,而得古文于坏壁之中《,逸礼》有三十九篇《,书》十六篇,天汉之后,孔安国献之。遭巫蛊仓卒之难,未及施行。[121]

又如《汉志》言《左传》之由来:

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于传,是以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也。[122]

《让书》记之曰:

《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旧书,多者二十余通,藏于秘府,伏而未发。[123]

《汉志》讥当时五经博士抱残守缺、固守章句的学风,云:

古之学者耕且养,三年而通一艺,存其大体,玩经文而已,是故用日少而畜德多,三十而五经立也。后世经传既已乖离,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说五经之文,至于二三万言。后进弥以驰逐,故幼童而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蔽。[124]

《让书》记之曰:

往者缀学之士不思废绝之阙,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烦言碎辞,学者疲老且不能究其一艺,信口说而背传记,是末师而非往古……犹欲抱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或怀妒疾,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125]

两者对古今学术之态度、旨意、用词大体相类,《汉志》主体内容出于刘歆,当无可疑。所以刘歆之功,不仅在于划分流派,而且更重要在于以《七略》表达其学术喜好、明其褒贬、评判长短,保留了西汉经学演进的一些重要信息。

3.班固之成《汉志》

在刘氏父子的基础上,班固《汉志》的基本框架与核心内容大体已具,其工作集中于以史著的标准进行进一步整理,即“今删其要,以备篇籍”。

班固删减《七略》的原因有两个:一则,《七略》较之《别录》虽已大为简省,但还是有不少篇幅,《隋书》载其为七卷,可以为证。而《汉书》乃西汉断代之史,类例众多,纪传兼备,表志皆有,内容涉及一代政、事、人,对典籍的著录仅是众多内容之一项,不可能占据太多篇章。班固之删减,乃出于情势之不得已,“意在简质,不能详备,则修史之体不得不然”[126]。二则,最重要的是,《汉志》与《七略》之用途尚有区别。《七略》为皇家书目,供时君御览,刘歆曾将之上奏哀帝,此意甚显。除最基本的典籍著录外,《七略》也附带有一些对书籍或作者的简单内容,以备咨询。而《汉志》之意,乃保存一代典籍文物之名目,其所列之书在当时尚有流传,加之《别录》《七略》俱存,全盘引入《录》《略》,反而不当。《汉志》之略而不繁,在当时也可称洽宜、得体。

班固调整的最终结果,就是《七略》之《辑略》被散入六类,《七略》关于各典籍的解题内容被删节,某些需要补充的地方,仅以“自注”的形式标出。自注虽内容简短,有时却能反映很多的信息,而其来源也基本出自《别录》《七略》,算是部分保留了两书的痕迹,“篇中的班氏自注云云,乃采用刘向、歆父子旧文,参以己意”。[127]由于现存之佚文主要是《别录》,我们就以班注与《别录》加以参对,来展示两者的内在关系。

如易类之“《易传》淮南道训二篇”,班氏注曰:“淮南王安聘明《易》者九人,号九师说”[128]。《别录》佚文为:“臣向所校中《易传》淮南道训,除复重,定著十二篇。淮南王聘善为《易》者九人,从之采获,故中书署曰《淮南九师说》”[129]

春秋类之“《世本》十五篇”,班氏注曰:“古史官记黄帝以来迄春秋时诸侯大夫”[130]。《别录》佚文为:“《世本》,古史官明于古事者之所记也。录黄帝以来帝王、诸侯及卿大夫系谥名号,凡十五篇,与左氏合也”[131]

道家类之“《辛甲》二十九篇”,班氏注曰:“纣臣,七十五谏而去,周封之”[132]。今《别录》佚文记之曰:“辛甲,故殷之臣,事纣。盖七十五谏而不听,去。至周,召公与语,贤之,告文王。文王亲自迎之,以为公卿,封长子,今上党所治县是也”[133]

墨家之“《墨子》七十一篇”,班氏注曰:“名翟,为宋大夫,在孔子后”[134]。今《别录》佚文载为:“墨翟,宋大夫。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今案《墨子》书有文子。文子,子夏之弟子,问于墨子。如此,则墨子者,在七十子后也”[135]

诸如此类,繁不胜举。班注与《别录》的关系甚为明显,或择取字句,或以己意概括主旨。当然,自注中也包含有班固的新解,并非全是因袭二刘。如礼类之《周官经》,班氏注曰:“王莽时,刘歆置博士”[136]。《周礼》列为博士,乃王莽擅权时之事,刘向父子校书时所不得见。而班固身处东汉,又为古文学家,视其为大事,特加以标注。又春秋类之《夹氏传》,班氏注曰“有录无书”[137],则《夹氏传》在刘向父子校书时,仍可见其书,至班固时已不可见,故有此注。又小学类之《史籀》,班固注曰“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建武时亡六篇矣”[138],则《录》《略》所载之《史籀》至光武帝时已散佚六篇,故班氏加以标注,予以说明。

此数例说明,班注虽渊源有自,但他也并非无所作为,而是做了一些补正和修订的工作。下面我们再谈一些班固对《七略》典籍部属所做的细节调整,包括出、入、增、省几类,这些内容前辈先贤都已提及,但为呈现班固之于《七略》调整的完整面貌,特简单赘述。

出入者有:出原属《兵书略》之《司马法》,入于《六艺略》之礼类,“出《司马法》入礼也”[139]

出者有:如乐类“出淮南刘向等《琴颂》七篇”[140]

入者有:书类“入刘向《稽疑》一篇”[141];小学类“入扬雄、杜林二家二篇”[142];儒家类“入扬雄一家三十篇”;《诗赋略》入“扬雄八篇”[143]

省者集中于《兵书略》,兵技巧家省《墨子》;兵权谋家省伊尹、太公、《管子》、《孙卿子》、《鹃冠子》、《苏子》、蒯通、陆贾、淮南王二百五十九种。春秋类亦省《太史公》四篇。

这里我们着重谈一下“省”的问题,因为这与诸家对《七略》编排义例的认定有直接关系。班注既明言省却十一部典籍,则《七略》中这些典籍确实重复载于不同部类中。后世许多学者认为这是刘歆故意为之,目的是为了“辨章学术”,也就是章学诚所盛赞的“互著”之法,即“理有互通,书有两同者,未尝不兼收并载,初不以重复为嫌”[144]。他认为某些典籍内容复杂,涉及面多,所以在不同部类中均有出现。

这种说法看似有一定道理,其实并非不刊之论。若以此为据,则《管子》《孙卿子》等书内容驳杂,为何只于兵家文献中互著,其他部类没有踪影;杂家类文献内容更为丰富,若“互著”之说成立,岂非众家之下皆应收《吕氏春秋》《淮南子》等书。但《汉志》的类例中,这些情况都没有出现,则“互著”非刘歆的本意。

我们的解释是这样的:刘向等人分工校书前,各部类典籍也有了大致区分,且每类典籍也应有相对独立的存放地,加之几人的校对并行不悖,独立进行,某些性质略显复杂的典籍被不同部类著录,互有重复的现象也是存在的。所以,《七略》这种少量典籍重复著录的现象,应不是刘向父子的有意为之,实是校书过程时遗留的问题。

另外,重出的典籍集中于《兵书略》部分,这个现象似乎更加证实了我们的推测。因为西汉一直有兵书整理的传统,从高祖时期的韩信,经武帝时期的杨仆,直至成帝时期的任宏。相比其他典籍,兵书的整理与保存是最完整、最系统的,而《汉志》言“诸吕用事而盗取之”,想必兵书应有一个较为固定的存放地。任宏的校对工作应有很好的基础,原有之兵书收集应是单独进行的,其《兵书略》或许就是以杨仆等人的《兵录》为基础的。兵书的收集与整理,一直是单线进行的,也把那些非专门谈兵,却间或谈及兵事的典籍予以收录,这应是《兵书略》部分图书重出的最关键性因素。其所收的诸子类典籍,也是有选择性的,“仅录议兵之篇耳”[145]。在《汉志》所减省且至今仍传世之典籍中,确实有不少与兵学相涉的篇章,如《墨子》中有《城守》诸篇,《管子》有《兵法》篇,《荀子》有《议兵》篇,《鹃冠子》有《世兵》与《用兵》篇,《淮南子》有《兵略训》。这些篇章涉及兵学的各个领域,如兵学理论、用兵方略、城池防御等。它们在这重意义上被视为兵书,也是可以接受的。

与此相似,章学诚还有所谓“别裁”说,《汉志》中单行的数篇,也并非刘歆有意为之,亦是校书之历史场景的再现和遗留问题。

班固调整部属、去除重复的最直接原因,是史志体例的约束。刘向父子之《录》《略》是以记录皇室典籍为主,所以书有其录,一一对应,对于那些重出于不同部类的典籍,也分别著录。而班固的《汉志》,与皇家目录的功用已经脱节,仅是满足于一朝文物记载所需。尽管仍有学术方面的顾虑,但整齐划一、清晰条理才更符合史志体例的需要,其对重复之书的删减正合此意。当然,这些调整班固已用自注的形式予以说明,整体上并不妨碍有识者对这些典籍多重价值的认识,可谓以另一种形式保留了《七略》学术上的类例,这也正是班固的高明之处。

综上所述,在《汉志》成书过程中,刘向父子与班固三人均有贡献,但着力点不同。刘向之功,在于汇校诸书,编写诸书之叙录,为《汉志》之形成提供了可靠的典籍完本;刘歆一方面划分类例,奠定了《汉志》基本的篇章布局,另一方面将自己对学术的理解,尤其是对六艺、诸子的看法,融入目录学中,《汉志》在学术史上的价值也由此奠定;班固则对《录》《略》做了一些裁剪、调整的工作,消解了二书校雠产物和皇家目录的痕迹,使其以规整、条理的形态展现于世人面前。班固的做法是否得体,我们且不评论,但《录》《略》二书散佚后,《汉志》成为我们唯一可窥见二书的资料,其于中国学术传承之功,不可谓不大。

【注释】

[1]《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82年,第255页。

[2]王先谦:《荀子集解》卷十一《强国篇》,中华书局,1988年,第304页。

[3]蒋礼鸿:《商君书锥指》卷一《去强》,中华书局,1986年,第29~30页。

[4]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卷四《和氏》,中华书局,1998年,第97页。

[5]《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第686页。

[6]《史记》卷一百二十一《儒林列传》,第3116页。

[7]《史记》卷一百二十一《儒林列传》,第3124页。

[8]《史记》卷一百二十一《儒林列传》,第3126页。

[9]康有为:《新学伪经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页。康氏意在证明六艺残缺乃刘歆故意之说,“歆欲伪作诸经,不谓诸经残缺,则无以为作伪窜入之地,窥有秦焚之间,故一举而归之”。康氏此说,背后有其意旨,并非真正考实之作。

[10]李学勤:《从出土简帛谈到〈挟书律〉》,《周秦汉唐研究》(第一辑),三秦出版社,1998年,第 6页。

[11]《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第686页。

[12]黄晖:《论衡校释》卷二十八《书解》,中华书局,1990年,第1159页。

[13]赵岐:《孟子题辞》,见焦循:《孟子正义》卷一,中华书局,1987年,第16页。

[14]钟肇鹏:《校雠目录学论丛》,见《求是斋丛稿》,巴蜀书社,2001年,第13页。

[15]见《隋书》卷四十九《牛弘列传》。

[16]胡应麟:《经籍会通》,见《少室山房笔丛》卷一,中华书局,1958年,第8页。

[17]《史记》卷七《项羽本纪》,第295页。

[18]刘大櫆:《焚书辨》,见于《刘大櫆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4页。

[19]马宗霍、马巨:《经学通论》,中华书局,2011年,第45页。

[20]徐兴无:《刘向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31页。

[21]《史记》卷五十三《萧相国世家》,第2014页。

[22]何清谷:《三辅黄图校释》,中华书局,2005年,第339页。

[23]蒙文通:《焚书第二》,载《经学抉原》,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2页。

[24]李锐:《秦焚书考》,《人文杂志》,2010年第5期,收录于李氏著《战国秦汉时期的学派问题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80页。

[25]《汉书》卷八十一《匡衡传》,第3346页。

[26]《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第725页。

[27]《史记》卷九十六《张丞相列传》,第2676页。

[28]《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第726页。

[29]刘大櫆:《焚书辨》,见于《刘大櫆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5页。

[30]《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06页。

[31]《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01页。

[32]《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第2743~2744页。

[33]《汉书》卷六十六《刘屈氂传》,第2881页。

[34]徐复观:《汉代专制政治下的封建问题》,见《两汉思想史》(第一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07页。(www.daowen.com)

[35]《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第1922页。

[36]《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第3077页。

[37]《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第3080页。

[38]《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第3082页。

[39]《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第3083页。

[40]《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第3084页。

[41]《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第3085页。

[42]《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第3092页。

[43]《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第3090页。

[44]《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第3092~3093页。

[45]《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第3087页。

[46]《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第3087页。

[47]《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第3085页。

[48]徐复观:《汉代专制政治下的封建问题》,见《两汉思想史》(第一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09页。

[49]《汉书》卷五十三《景十三王传》,第2410页。

[50]《汉书》卷五十三《景十三王传》,第2411页。

[51]《史记集解》引《汉名臣奏》,见《史记》卷五十九《五宗世家》“二十六年卒”条注,第2094页。

[52]《史记》卷一百二十二《酷吏列传》,第3141页。

[53]陈广忠:《〈淮南子〉的倾向性和淮南王之死》,《江淮论坛》,1981年第 1期。

[54]《汉书》卷八十《宣元六王传》,第3324~3325页。

[55]《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3319页。

[56]《汉书》卷四十二《张苍传》,第2094页。

[57]《汉书》卷一下《高帝纪》,第81页。

[58]《汉书》卷四十二《张苍传》,第2098页。

[59]《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63页。

[60]《汉书》卷五十五《霍去病传》,第2488页。

[61]余嘉锡:《目录学发微》附《古书通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88页。

[62]《汉书》卷八十八《儒林传》,第3615页。

[63]见《汉书》卷八十八《儒林传》“后氏曲台记”条注,第3615页。

[64]《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09页。

[65]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43页。

[66]《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01页。

[67]《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27页。

[68]《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29页。

[69]《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48页。

[70]孙星衍:《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第148页。

[71]孙星衍:《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第127页。

[72]孙星衍:《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第128页。

[73]余嘉锡:《目录学发微》附《古书通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54~55页。

[74]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76页。

[75]《后汉书》卷四十下《班彪传》,第1373页。

[76]《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47页。

[77]《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48页。

[78]《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50页。

[79]《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25页。

[80]《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11页。

[81]《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56页。

[82]《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58页。

[83]《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58页。

[84]《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57页。

[85]《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57页。

[86]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54页。

[87]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40页。

[88]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53页。

[89]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61页。

[90]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50页。

[91]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40页。

[92]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43页。

[93]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50页。

[94]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61页。

[95]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54页。

[96]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2页。

[97]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40页。

[98]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54页。

[99]《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04页。

[100]《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06页。

[101]《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19页。

[102]余嘉锡:《目录学发微》附《古书通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49页。

[103]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2页。

[104]《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01页。

[105]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40页。

[106]李昉:《太平御览》(第五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763页。

[107]程千帆:《目录学丛考》,中华书局,1939年,第10页。

[108]《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第1967页。

[109]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77~78页。

[110]《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第1967页。

[111]《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01页。

[112]《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01页。

[113]余嘉锡:《目录学发微》附《古书通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39页。

[114]《史记》卷一百一十二《平津侯主父列传》,第2953页。

[115]《史记》卷一百二十一《儒林列传》,第3118页。

[116]《史记》卷一百二十六《滑稽列传》,第3206页。

[117]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40页。

[118]汪辟疆:《目录学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6页。

[119]余嘉锡:《目录学发微》附《古书通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68页。

[120]《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06页。

[121]《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第1969页。

[122]《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15页。

[123]《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第1969页。

[124]《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23页。

[125]《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第1970页。

[126]余嘉锡:《目录学发微》附《古书通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5页。

[127]陈国柱:《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中华书局,1983年,序言第3页。

[128]《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03页。

[129]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3页。

[130]《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14页。

[131]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2页。

[132]《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29页。

[133]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50页。

[134]《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38页。

[135]姚振宗:《七略别录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64页。

[136]《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09页。

[137]《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13页。

[138]《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19页。

[139]《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57页。

[140]《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11页。

[141]《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06页。

[142]《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20页。

[143]《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55页。

[144]叶瑛:《文史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5年,第966页。

[145]昌彼得:《中国目录学讲义》,(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73年,第1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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