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中的每一个人对内部控制都负有一定的责任,单位最高负责人拥有内部控制制度的所有权,负责最终的责任。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对单位的所有活动都直接负责,其中也包括对内部控制直接负责。单位中不同阶层的负责人所担负的内部控制的责任当然不同,而在不同单位中同一部门的负责人所担负的责任也有显著的差异。
1.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连同一些资源的负责人决定企业价值观及经营原则,制定重大经营政策,以形成单位内部控制的基础,如制定目标、制定政策、决定组织结构、决定沟通方式、决定规划与报告制度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与重要职能的负责人沟通,复核他们责任的履行情况。由上可见,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内部控制中应负领导和复核两大责任。
2.部门负责人责任
组织内部部门负责人对内部控制的责任与其部门目标有关。一是负责制定和执行有利于部门目标实现的有关政策及程序,并确保部门目标与单位整体目标的一致性;二是对他人所负的责任还应负相关的责任。
由于单位财务(会计)主管及有关人员在内部控制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所以,除负有一般部门的责任外,其主管应经常参与单位预算及计划的制定;记录营运绩效,并从营运、遵循法令及财务的观点分析这些绩效;预防及监察不实财务报告。
(二)董事会的责任
企业董事会提供支配、引导及监督的功能。董事会经由选择管理层而说明它对操守、价值观的期望,并经由监督活动而确认其期望实现状况,董事会还通过保留某些关键决策及提供监督等大幅度地涉入内部控制。许多企业的董事会主要通过其所属委员会履行其责任。
1.监督委员会的责任
监督委员会的责任包括就财务报告的责任质疑最高管理层,确保最高管理层所采取的行动正确,辨识与纠正最高管理层逾越内部控制的行为。
2.薪给委员会的责任
检视薪给的约定是否有利于单位目标的实现以及是否过分强调短期的绩效而伤及长期的绩效等。
3.财务委员会的责任
控制对资金的重大承诺以及保证资本支出预算与营运计划相一致。(https://www.daowen.com)
4.提名委员会的责任
控制董事人选的选择,或许也控制最高管理层人选的选择。
5.福利委员会的责任
监督员工福利办法是否与企业的目标相一致以及受托的责任是否已适当解除。
(三)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
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负有直接检查和提出建议的责任。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应检查与评价包括内部控制的适当性与有效性,也包括检查与评价员工在履行其指派责任的执行质量。其内容是:
(1)复核财务及业务资讯的可靠性及完整性;复核用以辨认、衡量、分类及报告这种资讯的方法。
(2)复核企业所制定的制度,决定企业是否遵循这些制度。
(3)复核保障资产安全的方法。
(4)评估资源使用的经济效益。
(5)复核营运执行状况,确定其结果与既定目标是否相一致。
(四)其他员工的责任
单位其他员工对内部控制均负有程度不同的责任。每位员工在促进内部控制产生效果方面应负有提供相关资讯和采取正确行动的责任;当营运出现问题时,每位员工应对自己行为越轨或采取非法行为负责。
根据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必须以企业自身为主体,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实现自动控制,减少人为操纵;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并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以政府监管为促进,政府应明确规范实施的具体要求;监督检查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以中介机构为重要组成部分,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事务所及签字人对发表的审计意见负责;提供内部控制咨询的事务所不得为同一个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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