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欧盟社会政策的法律基础

欧盟社会政策的法律基础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欧盟社会政策的发展不仅依赖欧盟层面相关机制的规范,也依赖相应法律法规的保障,可以说,欧盟社会政策的发展历程也是其法律基础不断强化与夯实的过程。可以说《欧盟宪法条约》赋予欧盟社会政策以完善的宪法基础,这是欧盟社会政策从诞生以来自始至终都在追求的目标。同时,这些条约、决议、条例也为欧盟社会政策的对象、目标、原则和内容等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欧盟社会政策的法律基础

欧盟社会政策的发展不仅依赖欧盟层面相关机制的规范,也依赖相应法律法规的保障,可以说,欧盟社会政策的发展历程也是其法律基础不断强化与夯实的过程。20世纪50年代,欧盟三大基础条约对保障工人基本权利作了基本规定,但条约在表述上是非常谨慎而且模糊的,[5]也并没有对违约的问题作出明确处罚或更具约束力的规定,从而给主权国家的违约行为留下了空间。1961年《欧洲社会宪章》首次详细地规定了共同体公民所享有的基本社会权利,但是由于《欧洲社会宪章》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导致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只能流于形式。同样,1989年《欧洲工人基本社会权利宪章》虽然也对工人权利作了细致的规定,但由于同样的问题导致其未能发挥实际的作用。1992年,《马约》以附件的形式增加了一个关于社会政策的《社会协定》,其中系统地阐释了欧盟社会政策的发展框架,但由于英国在该问题上持反对意见,从而导致了条约的分裂,[6]因此,《社会协定》仍不具备法律效力。直到1997年《阿约》的签订,新上台的英国工党主动放弃了英国奉行的“选择退出”立场,才将《马约》的《社会协定》纳入了《阿约》,从而赋予欧盟社会政策完全法律地位。另外,《阿约》还在第136条中声明,即共同体社会政策是基于1961年《欧洲社会宪章》与1989年《共同体工人基本权利宪章》中对于“欧洲社会权利”的界定建立起来的,[7]并将它们纳入共同体基础条约体系,从而奠定了共同体社会政策发展所需的法律基础。[8]此后,2004年《欧盟宪法条约》开辟了专门章节设立《欧盟基本权利宪章》,最终将《欧洲社会宪章》的内容上升到了宪法的层面。可以说《欧盟宪法条约》赋予欧盟社会政策以完善的宪法基础,这是欧盟社会政策从诞生以来自始至终都在追求的目标。[9]遗憾的是,《欧盟宪法条约》遭到了法国和荷兰民众的否决。不过,欧盟经过两年多的反思,在各成员国之间努力协调,最终于2007年年底通过了简化版的《里斯本条约》,而且新条约中基本保留了《欧盟宪法条约》有关社会政策的内容。对于欧盟社会政策来说,完全法律地位的获得使它的发展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此后,不仅政策发展更加规范、系统,而且政策执行也有了更多的保障,从而全面有力地推动了欧盟社会政策的完善。

另外,欧盟社会政策的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从一体化早期的《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罗马条约》,到《马约》、《阿约》以及专门的《社会协定》和条约中的“社会政策”章节,欧盟社会政策逐渐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多元化的轨道。随着政策实践的深入,欧盟社会政策的立法也逐渐变得多种多样,条约已不仅仅是社会政策的唯一法律形式,包括各种反映共同体条约的原则、理事会或委员会的决议、建议、指示等二级立法,以及一些社会行动计划大量涌现。因此,成员国如果签署了条约或其他法律文件,就意味着这些条约或条款都将成为共同体的法律并适用于各个成员国。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条约、部长理事会决议、条例等都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指示、建议、观点等也具有一定的政治约束力。同时,这些条约、决议、条例也为欧盟社会政策的对象、目标、原则和内容等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10]法律体系的完善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欧盟社会政策的发展程度和水平。(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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