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社会保障概论:关于概念的总结

社会保障概论:关于概念的总结

时间:2023-07-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对上述国内外学者或者机构对社会保障概念界定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对社会保障概念的多种定义虽然在某些方面存在分歧,但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都认同社会保障是为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某些需要特殊帮助的人群提供一定程度的社会保护。我们可以简单地把它们称为社会保障的“四要素”。我们可以简单地把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基金的管理和待遇的支付称为社会保障的“三环节”。

社会保障概论:关于概念的总结

通过对上述国内外学者或者机构对社会保障概念界定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对社会保障概念的多种定义虽然在某些方面存在分歧,但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都认同社会保障是为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某些需要特殊帮助的人群提供一定程度的社会保护。大多数学者或者机构对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基本都认同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社会保障的主要责任主体是国家

国家或者政府是社会保障的主要责任主体,这说明国家应该在社会保障建设中起主导作用。比如,潘锦棠认为,“社会保障由政府出面组织,并承担最后责任。国家负责是社会保障与民间福利的主要区别。工业社会普遍产生的失业、工伤养老、贫困等社会问题,是全国性的,在世界大多数国家都要依靠政府统一和大规模地筹集资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问题。”[20]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并不妨碍其他社会主体在社会保障中发挥积极作用,比如第三部门、社区、家庭、个人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贝弗里奇指出,“基于社会风险理论和国家理论,公民对国家的第一需要即提供基本生活的安全保障,这需要国家和公民个人的合作。”[21]

(二)社会保障的实施手段是法律法规

国家一旦成为社会保障的主要责任主体,其必然要履行其作为主体的责任。国家履行社会保障主体责任的一个方面就是制定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除开国家以外就没有人能制定法律,因为我们只是臣服于国家。法令还必须用充分的表达方式表达出来,否则人们就不知道怎样服从。”[22]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基金的管理和待遇的支付均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社会保障“它是一种社会经济活动,它应该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和可信性,因此,它应该通过国家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和执行”。[23]1601年英国的旧《济贫法》,19世纪80年代德国社会保险相关法律以及1935年美国的《社会保障法案》等法律法规在社会保障发展中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社会保障的目的是化解社会成员面临的各种社会风险(www.daowen.com)

社会风险即指人人都可能遇到的危及其基本生活安全的风险。[24]社会保障的直接目的是化解被保障成员面临的各种社会风险,这些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灾害等。“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之初,其目的是为在工业化进程中陷入困境的人士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这一保障民生的作用现在仍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功能。”[25]

(四)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基本经济生活安全

社会保障的最终目标是保障被保障人员的基本经济生活安全。这里需要强调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社会保障通常实施经济保障。无论是与收入相关联的社会保障项目还是与收入非关联的社会保障项目,其通常是通过实物或者现金的形式来对被保障人实施保障。这种实物或者现金通常是用来改善被保障对象的经济状况。另一层含义是社会保障通常实施基本保障。所谓基本保障就是指社会保障不会追求过高的经济生活保障,当然也要防止被保障对象在经济上陷入贫困。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对社会保障作出如下定义: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的,旨在化解社会成员面临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灾害等社会风险的,以保障其基本经济生活安全的一种制度安排。社会保障概念的这一表述涵盖了社会保障的主要责任主体、实施手段、目的和目标。我们可以简单地把它们称为社会保障的“四要素”。

社会保障作为一项社会经济活动,它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否则,社会保障的运行和实施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各个社会保障项目的运行过程来看,社会保障的运行涉及资金的筹集、基金的管理和待遇的支付。供款性的社会保险项目的运行过程最明显地体现了社会保障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非供款性的社会救助项目的运行其实也体现了社会保障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只不过其资金来源通常和待遇支付的主体发生了某种程度的偏离。我们可以简单地把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基金的管理和待遇的支付称为社会保障的“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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